那一场病态的、混杂着贪婪与狂喜的搜刮,一直持续到月上中天。
整个浑源屯堡,都弥漫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味道。血腥气,焦臭气,汗臭,还有那些被翻开的鞑子尸体上散发出的、属于草原的膻气,混杂在一起,浓烈得几乎能让空气凝结成块。
城墙的缺口处,已经被临时用碎石和尸体堵上。火把的光,将那片修罗场照得纤毫毕现。
兵卒们一个个都红着眼,像一群刚刚饱餐了一顿的野狼。他们身上挂满了各种战利品,有人扛着一捆羽箭,有人腰间别着两三把弯刀,还有人费力地拖着一件被砍得破破烂烂的皮甲,脸上却洋溢着发财后的、心满意足的笑容。
这些东西,平日里,都是他们的梦魇。如今,却成了能换酒换肉,能让家里婆娘娃子过个好年的实在家当。
李茂的胳膊被秦薇薇用麻布吊在胸前,他用仅剩的一只好手,宝贝似的抱着一顶鞑子百夫长才有的、镶着铜边的头盔,嘿嘿地傻笑。刚才剜骨的剧痛,仿佛都已经被这沉甸甸的喜悦给冲淡了。
周平带着人,正在清点最大的那批收获——战马。
“把总!好家伙!活马,一总总有二百一十三匹!都是能上阵的好马!还有七十多匹受了伤的,俺看,养养也能活!”他扯着嗓子,朝着站在一旁的秦烈喊道,声音里是压抑不住的兴奋。
二百多匹战马!这在边军里,是一笔足以让任何一个千总眼红的巨额财富。
秦烈点了点头,脸上看不出喜怒。他的目光,越过那些欢呼的士兵,和那些堆积如山的战利品,落在了更远的地方。
“孙德。”
“在呢,把总!”孙德正费力地将几具鞑子尸体拖到一处,闻言连忙跑了过来。
“带人,在下风口,挖几个大坑,越深越好。”秦烈的命令,让孙德愣了一下。
“挖坑?把总,这是要……”
“埋人。”秦烈淡淡地说道,“咱们死的弟兄,单衣裹身,头朝南,埋在一起,立块木牌。鞑子的,扒光了,扔进另一个坑里,撒上石灰,一把火烧了,再埋。”
这个命令,让周围几个听到的士兵,都停下了手里的活计,面面相觑。
打扫战场,扒尸体,他们懂。可费力气去埋鞑子,还用上金贵的石灰……这就没人能想明白了。在他们看来,让这些鞑子的尸体烂在荒野里,被野狗豺狼分食,才是最好的归宿。
“把总……这……费那劲干啥?”一个老兵忍不住嘟囔了一句。
秦烈转过头,看着他,那平静的目光,让老兵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
“天要热起来了。”秦烈说道,声音不大,却让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这么多尸体烂在这里,用不了几天,就会起瘟疫。到时候,别说守城,咱们自己就先死绝了。是想多活几天,还是想抱着这些破铜烂铁,一起烂成脓水,你们自己选。”
一番话,像一盆冰水,浇灭了众人心头的贪婪与狂热。
瘟疫!
这两个字,比鞑子的弯刀,更让他们恐惧。
没人再有二话。孙德一拍大腿,狠狠地啐了一口:“俺的娘,差点把这茬给忘了!都他娘的别愣着了,拿家伙,挖坑去!”
秦烈看着重新忙碌起来的众人,又下达了一系列的命令。
“周平,所有缴获的兵甲、弓箭,全部收到武库,统一登记造册,不准私藏!按功劳大小,重新分发!谁敢藏私,军法处置!”
“李茂,你带几个手脚麻利的,把所有能用的箭矢,都给我分拣出来。箭头歪了的,掰直了,箭羽掉了的,用胶重新粘好!一根箭,就是一条命!”
“还有,告诉秦薇薇,所有缴获的牛羊,除了留足咱们吃的,剩下的,全部给我做成肉干和肉脯!粮食,也要省着吃。这仗,还没打完。”
一道道命令,有条不紊。
众人这才猛然发现,这位年轻的把总,想的,远比他们要多,要深。他想的,不是怎么瓜分战利品,而是怎么利用这些东西,让大家,在这绝境里,活得更久一点。
那股子因为胜利而产生的浮躁,渐渐沉淀了下来。
……
主帐内,灯火通明。
帐篷的中央,摆着一张缴获来的矮几。秦薇薇正坐在矮几后,手里拿着一杆小小的狼毫笔,面前摊着一本账簿。
她的小脸上,已经洗去了血污和烟灰,换上了一件干净的素色长裙。可那双漂亮的眸子里,却布满了血丝,写满了挥之不去的疲惫。
在她面前,秦烈正坐在一张马扎上,赤着上身。
他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有七八处。最深的一道,在左肋,是混战时被弯刀划开的,皮肉外翻,看着就让人心惊。
秦薇薇正在给他处理这道伤口。
她的动作很轻,很小心。先用温热的盐水,将伤口周围的血迹擦拭干净,然后,从一个小瓷瓶里,倒出一些黑乎乎的药粉,均匀地撒在伤口上。
那是她让孙德从后山采来的草药,磨成的粉。金疮药,早已在第一天,就用光了。
“可能会有点疼,你忍着。”她的声音,依旧沙哑,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
药粉落在伤口上,秦烈只是眉头微微皱了一下,连哼都没哼一声。
他看着眼前这个低着头,专注地为自己包扎的女子。
灯光下,她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投下一片淡淡的阴影。那双本该是弹琴绣花的手,此刻却沾着药末和血腥,指节处,还有几道被粗糙的绷带磨破的口子。
可她握着绷带的手,却很稳。打结的方式,也不是寻常女子的那种缠绕,而是一种简洁、牢固、利于快速解开的军中手法。
秦烈的心中,微微一动。
“你的手法,很熟练。”他看似随意地开口。
秦薇薇正在打结的手,几不可见地,顿了一下。
她抬起头,迎上秦烈的目光,那双清澈的眸子里,闪过一丝慌乱,但很快便被她掩饰了过去。
“我……我爹以前在军中做过文吏,跟军医学过几天。耳濡目染,会一些。”她低下头,继续手上的动作,声音听上去,没有什么异样。
“哦?令尊是哪位将军麾下的?”秦烈追问道。
“早……早就过世了。”秦薇薇的声音,更低了,“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不值一提。”
她飞快地打好了最后一个结,然后站起身,像是要逃避这个话题:“好了。这几天,伤口别沾水,也别做太大的动作。”
秦烈没有再继续问下去。
他看着她那略显局促的背影,看着她拿起账簿和毛笔,重新坐回矮几后,那副一丝不苟地记录着“皮甲三十七领,铁甲九领,弯刀一百二十口,弓六十张……”的模样。
眼神,变得有些幽深。
一个亡故多年的边地文吏的女儿?
一个被卖入青楼,又被刘家买去送给自己的妾室?
会有这样的见识和胆魄?会有这样一手利落的包扎手法和记账本事?
秦烈不信。
但他没有点破。
就像一头耐心的猎人,看着一只自以为伪装得很好的小狐狸,在他面前,小心翼翼地,试探着,忙碌着。
他很好奇。
这只小狐狸,到底想从他这头“猛虎”身上,得到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