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达呆呆的在旁边坐着,看着李时雨由一个圈逐渐向外拓展,蓝色与黄色完美交织,在他眼里,这个纹饰像是向日葵又像太阳。
其实什么都不是,但又什么都是。
汪达惊奇于李时雨丰富的联想能力和动手能力。
该说不说,毕竟他是李时雨,能轻而易举做出这些事本就是应该的。
真厉害啊。
汪达想着,能和李时雨成为朋友是他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
汪达托着脸,小声唤了声:“时雨。”
“嗯?”
李时雨的手没有停下,还在画着。
“我已经把我写的故事全部攥抄了一遍下来。”
李时雨轻笑:“这么快?”
汪达的目光始终跟着笔尖。
“因为没有编写故事时费脑子,只需要照着写下来,注意字迹工整就好。第二部分的后半截故事我把有关普普布布的故事创作改编了一下,还给瑞文西斯检查一遍,她很满意,给我提了几个建议,比如她让我给第二个故事取个标题叫‘永昼纪元’。”
永昼纪元。
仔细想想,有关戈拉克和普普布布的故事都是在天灾“永昼”时发生的。
不愧是瑞文西斯,竟能想出这个名字,不像是汪达能想出来的。
李时雨停手,转头正正好面向汪达:“是不是这部分我没有看过?”
嘿嘿。
李时雨真好看。
汪达点头:“嗯,这部分我写得快,白天执行任务时我就一直在想故事剧情编排,晚上就回来写作。中间没有什么变化,故事结局是普普和布布化解了弗维坎纳茨危机,回到魔法学院继续教书去了。”
“我记得汪达尼写戈拉克的结局是他找到了遗迹并进入遗迹深处。对吧?”
“嗯。我写遗迹的尽头是一片花海,我写伊莉娜和法特是被困在了遗迹里所以才找不到人,但是最后我们陪戈拉克一起进入遗迹找到他们,他们一家三口团聚了。”
“好美满的结局。汪达,我发现你总是喜欢写皆大欢喜的故事。”
又是一个东方词汇。
汪达像小动物一样歪头:“时雨,‘皆大欢喜’是什么意思?”
“嗯,如果放在你的故事里,就是指所有人都高兴满意,是一个好结局。没有像现实那样不堪。”
哦!
原来这就是“皆大欢喜”啊。
汪达点头,他也认为自己写的故事里结局很好。
现实本就苦痛,人们总会在故事里找到一些精神慰藉想要脱离现实,如果创作时就和平时一样,对汪达来说就太糟糕了。
“时雨,你之前说要把这个故事寄到出版社的事情……”
“我当然没有忘记,汪达。”
李时雨微笑,继续在脸上画最后部分:“我想我们可以把你的故事寄到我们家乡附近的出版社。”
“那里有出版社?!”
汪达对于家附近的印象就是小镇子,人们大多从事畜牧和农业。
“有啊,汪达。就在我们醋栗镇的隔壁镇,当地印刷业非常发达,所以出版社分社也很集中。我寄回家,让我哥哥姐姐代为投稿。”
是大李时雨三岁的双胞胎哥哥姐姐:李青禾、李清秋。
“这不麻烦吗。”
“一点都不麻烦,汪达。说不定我的哥哥姐姐比你更希望这个故事出版发售。”
不过,隔壁镇竟然是印刷业发达,关于这点汪达从来都不知道。
他只记得隔壁镇也和他们镇子一样住着很多东方人,但他们不像醋栗镇的东方人主要以耕地为生,当地人会把自己的地租出去,而他们以什么为谋生手段在此之前汪达从来都没搞明白。
原来是印刷啊!
怪不得每次去隔壁镇总能看到那些人都身着工装,衣服上满是黑色的污渍,当时汪达还以为他们是矿工,竟然是油墨的黑色。
不过。
汪达听说刚刚写作的作家作品会被多家出版社反复退稿,不会幸运到很快有出版社认可你的作品,他们都不想赌。
汪达有点蔫蔫的,趴在桌上:“时雨,除了你,真的会有人喜欢我写的故事吗。”
“嗯?”李时雨再次停手,“你很担心没人看你的故事吗,汪达?”
“不,我不担心。我想我刚才又被天灾影响了,我实际想说的是我害怕这会麻烦你的哥哥姐姐。时雨,如果一个出版社不接受的话,就要麻烦他们跑来跑去,还需要和别人客套。”汪达挠头,“我自己都觉得总是这样会很麻烦。”
原来是这样。
李时雨摇头,让汪达放心:“不会的,汪达,你不用担心。我哥哥姐姐也很喜欢你,你的故事能出版,他们会很高兴。”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
那我就不纠结了!
汪达眼睛笑成两条缝:“那就麻烦你的哥哥姐姐了,时雨。到时候帮我给他们道声谢。”
“嗯。”
李时雨心里想着,干脆等明天去中央广场庆祝伊斯特拉救世日时刚好可以顺道去一趟邮局,说不定那里还有家里人寄回给他的信。
另一边。
二十四的面妆也好了——是黄色和蓝色交织的闪电状图案。
二十四非常欣喜,她也能看出是雷电的图案,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要给她画这个,于是问道:“请问,这个是有什么寓意吗。”
乐伊思歌德点头,点了点二十四的肩膀:“因为二十四你做事就像雷电般迅猛狠厉。而且这里,有着是你健康生长的证明。”
二十四低头朝着自己胳膊看去。
什么都没有。
除了。
因为小时候快速成长而撑裂皮肤的生长纹。
它们如一道道生命的小小溪流分布在二十四的皮肤上。
其实在她身上,这种生长纹不计其数,腿上更是泛滥,乐伊思歌德给她的衣服不会遮挡这些生长纹,一开始因为这些纹路被暴露出来还有些局促,后来见周围的人没有像曾经的人一样借题发挥,她才慢慢放开心。
曾经二十四总是想要遮挡这些难看的疤痕。
可是,这些乐伊思歌德究竟是怎么看出来的?
二十四缓缓抬头:“你是怎么……”
乐伊思歌德微笑。
什么都没说。
但又什么都说了。
二十四张嘴,心想乐伊思歌德竟然比自己更了解自己。
杨天宇走到她身边,拍拍她的胳膊。
“队长……”
二十四低头看去,杨天宇对她点头。
他在对二十四表示肯定。
生长纹从来不是什么需要被隐藏的事情,它们都是你健康成长的证明,二十四。
二十四埋头,双手扶着杨天宇肩膀,躲到他的身后。
害羞了。
“啊,就是这里吗。”
一道陌生的女声在屋外响起,声音嘹亮,推断位置她在桥上。
大家以为是乐伊思歌德的朋友来看望她了。
但乐伊思歌德本人都没有认出这道声音究竟是谁,因为她从来没有听过。
反正手上的事情都已经做完,她走出屋门。
只见两个大大的“树杈”在吊桥上一晃一晃的。
是鹿兽人。
但。
不是麋鹿。
麋鹿的鹿角没有这么大。
而且,今早麋鹿出门时没有穿着铠甲,走在前面的这位鹿兽人身上穿着非常华丽的轻铠。
是两个鹿兽人,麋鹿在后面,前面的那个人乐伊思歌德并不认识,可以证明刚才的声音绝对不是麋鹿发出的,就是说,走在麋鹿前面的是一位鹿兽人女性。
从鹿角的形状判断,这位鹿兽人的原型是驯鹿——大自然中,所有雌性鹿类中只有驯鹿才会长角。
“啊!”
鹿兽人显然注意到站在门口的乐伊思歌德,她在桥上大方挥手:“你好!”
声音很有力气,还笑着。
她还挺自来熟的。
虽然还不知道究竟是谁,但给人感觉很好,乐伊思歌德也挥手:“你好。”
瑞文西斯从乐伊思歌德身边钻出来。
她的眼睛突然放光,跑过去。
“奥芮希尔!”
瑞文西斯“噌”一下跳起来,径直跳到高大的鹿兽人怀中,鹿兽人也稳稳地接住了她。
“好久不见,瑞文西斯。”
鹿兽人丝毫不费力地捞着她来到门口。
等到走近,乐伊思歌德发现她的身高和麋鹿相当,也有两米一左右,体魄和麋鹿也差不多。
和二十四一样,都是强壮的女性!
这样一比,麋鹿倒显得娇弱起来了。
“在路上时麋鹿就已经给我讲过了,他执行‘山神’任务期间暂住在你家。谢谢你,乐伊思歌德女士。”鹿兽人将瑞文西斯放下来,“还没自我介绍。我是麋鹿的未婚妻,名为‘奥芮希尔’,现在担任艾尔卡索尼亚王国骑士团团长一职。”
她敬了个标准的骑士礼。
傅尔哈从门中钻出来了,看看这个大角的奥芮希尔,又看看跟在她身后目光始终落在奥芮希尔身上的麋鹿。
他俩还挺像的。
好像麋鹿的脸更圆一点?
奥芮希尔很快放松笑道:“我是因为国家公务前天才抵达银色溪谷,早上进行护卫工作时刚好看到了麋鹿,就想着过来和你们都打个招呼。”
傅尔哈察觉出来,奥芮希尔和麋鹿性格完全不相象,这和傅尔哈和他的妻子完全不同。
季阿娜钻出来了,看到奥芮希尔非常意外:“好久不见,奥芮希尔。”
“好久不见,季阿娜。”
“你到这里来不耽误你的公务吗。”
“我是陪着以王子为代表的使节团一起来到星落森林与精灵族进行文化上的交流。他们是来感受十年一次的‘沃尔德吉德’文化,但临行前我也没想到竟然会被分到这个使节团中一同过来。我已经将护卫工作被其他骑士替代了。明天归队就好,现在他们不需要我。”
安图费解:“你说你是王国骑士团团长,责任重大。你出来,那些使节真的放心吗?”
奥芮希尔无奈耸肩:“嗯,使节团除了骑士就是贵族,不是每个人都愿意身边始终都有兽人。贵族们巴不得我从他们身边消失,除我之外,此次陪同出行的骑士都是人类,所以我感到意外为什么我会被选中一起来。那些骑士都是些贵族子嗣,出来只是给他们丰富他们的经验,来这里根本不需要护卫。”
安图翅膀上的羽毛都被吓得竖起来了。
坏了。
差点忘了。
光听奥芮希尔的身份,忘了她生活的国家是艾尔卡索尼亚了。
这么问太冒犯别人了。
安图道歉:“抱歉,我不是有意提起的。”
奥芮希尔摆手:“没事,这不能怪你。也感谢你将我当真正的骑士团长看待,按理说,这的确是我的职责。”
麋鹿凑上前,曾经他也在骑士团服役,所以很明白这背后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这样你的功绩就会被那些人抢走。”
“抢呗,反正又打不过我。”奥芮希尔一把勾住麋鹿脖子,乐呵道,“这不刚好能来陪你嘛,我的未婚夫!”
身为兽人,麋鹿脸红是看不出来的,因为他的脸上都是鹿毛。
但他的头低下,小小的鹿尾摇得比蜂鸟振翅的频率还快。
哟哟哟。
瑞文西斯一脸“原来你是这样的麋鹿”看向他。
汪达和李时雨好不容易从傅尔哈身后挤出来,傅尔哈这才意识到自己身躯太大完全挡住了大门。
看见奥芮希尔,汪达热情与她打招呼:“奥芮希尔!好久不见。”
“哦,汪达!”
看到汪达,奥芮希尔让另一个空手朝他挥手:“谢谢这段时间带着麋鹿一起冒险。等我退役了,我也要加入你们的队伍,到时候带着我一起啊。”
“哈哈,一定!”汪达大笑点头。
李时雨抿嘴,挠挠后脑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