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雪融化的那天,我收到林砚之的邮件,附件是扫描版的旧信。
泛黄的纸页上,他用蓝黑钢笔写着:“今天在茶水间听见你说喜欢金枪鱼三明治,原来便利店的logo是绿色的,下次应该买带花纹的包装纸。”
字迹在“花纹”二字上洇开,像他当时紧张的心情。
邮件正文只有一句话:“苏晴说,该让你看看这些了。”
我盯着屏幕,视线渐渐模糊,原来他连我随口说的话都记在心里,而我却连他的早餐口味都不曾过问。
信的第十页,最后一行写着:“如果有一天我变得足够好,你会不会愿意多看我一眼?”
下午接到苏晴的电话,说林砚之出了车祸。
我赶到病房时,苏晴正在帮他削苹果,床头柜上摆着那支旧钢笔和改做大衣的格子衬衫。
“只是轻微脑震荡。”
她笑着安慰我,却在转身时偷偷抹泪,“他昏迷时一直在说‘别丢了格子衫’。”
病房的暖气开得太足,我望着他额头上的纱布,突然想起三年前他冒雨送伞后发烧的样子。
那时的我在做什么?大概在嫌弃他送的钢笔不够精致,在抱怨早餐的包装不够好看。
“晚晴?”
他忽然睁开眼,眼神还有些混沌,却在看见我时亮了起来。
苏晴借口买咖啡离开,病房里只剩下心电监护仪的滴答声。
“其实我很怕你讨厌我。”他伸手想握我的手,却在半空停顿了两秒,最终轻轻放在格子衬衫上,“所以每次送早餐,都要在便利店等到最新鲜的出炉时间,怕凉了不好吃。”
我摸着衬衫领口的毛边,想起他辞职那天,我连句像样的告别都没说。
“对不起。”这三个字在喉咙里打转,最终混着泪水落下来,“对不起,我当年太自以为是,没看见你的努力。”
他摇摇头,指尖划过我手背:“不怪你,是我太笨拙,不懂怎么表达喜欢。”
阳光穿过窗帘的缝隙,在他脸上投下格子状的光影,像那年晨光里衬衫的影子,“其实创业成功后,我去你常去的网红店买过三明治,可总觉得不如便利店的好吃。”
门口传来脚步声,苏晴捧着热咖啡进来,腕间的手表在阳光下闪了闪。
我突然明白,有些缘分早已在时光里写好了结局——他在最需要温暖时遇见了苏晴,而我在懂得珍惜时才找回初心。
“晚晴,”苏晴把咖啡递给我,目光落在床头的格子衬衫上,“砚之说,等他出院,要把这件衬衫送给你。”
我摇摇头,把衬衫叠好放回床头:“它属于懂得珍惜的人。”
转身时,林砚之突然抓住我的手腕,掌心的温度带着淡淡的消毒水味:“晚晴,其实我……”
话未说完,苏晴轻轻咳嗽了一声,他便松开手,眼底闪过一丝失落。
走出医院,寒风吹散了最后一点雪粒。
手机弹出林砚之的消息:“那件衬衫,其实是我妈留给我的唯一遗物。”
我猛地驻足,想起他曾说过母亲早逝,却从未提过遗物。
“她走的时候,我穿着这件衬衫,所以总觉得它带着妈妈的味道。”
他又发来一张照片,是衬衫内侧绣着的小字:“平安”。
暮色中的医院大楼投下长长的影子,我终于明白,他当年递给我的不只是早餐和钢笔,更是他全部的温柔与依恋。
而我,却把这份沉重的心意当成了普通的追求,随意地丢进了时光的垃圾桶。
雪又开始下了,这次落在我新买的格子围巾上。
路过便利店时,我买了份金枪鱼三明治,绿色的包装纸上印着熟悉的logo。
咬下第一口,咸香的味道混着记忆涌上来,原来最珍贵的从来不是包装,而是藏在平凡背后的赤诚之心。
手机震动,是苏晴的消息:“砚之睡了,手里还攥着你留下的围巾。晚晴,有些错过是为了让我们学会珍惜,而有些珍惜,什么时候开始都不算晚。”
雪粒子打在便利店的玻璃上,我望着窗外的万家灯火,忽然懂得,爱情从来不是追赶与等待的游戏,而是两颗心在时光里的相互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