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5 章:大扎撒释注(至元二十七年?和林国史院)
和林国史院的窗棂漏进晨光,照亮案上堆叠的《双纹大扎撒》抄本。耶律铸身着绯色公服,正核对编修团队名单:蒙古学士孛鲁合掌蒙古文注释,他的叔父曾参与《大扎撒》初编;汉人学者王恽负责汉文释义,带来家中珍藏的《至元律注》手稿;西域学者拉施特校订波斯文译本,确保术语与伊尔汗国法典对应。“需依忽里台决议释义,” 耶律铸用狼毫笔圈出重点,“‘虎臣’权限是核心,” 需兼顾草原旧制与中原礼法。
编修官的案几按 “左蒙右汉” 陈设,蒙古文抄本用狼皮纸,汉文用桑皮纸,中间置西域带来的琉璃镇纸,镇纸刻三语 “法典”。吏员送来新制的注释格纸,每页分 “原文”“释义”“案例” 三栏,栏线用朱砂绘制,与国史院的《文书格式》完全一致。“寅时开编,” 耶律铸敲响铜钟,“每日需完成两卷注释,” 月末呈东宫审定 —— 这是防止拖延的 “限时制”。
耶律铸在 “虎臣篇” 批注页写下初稿:“掌军务需凭虎符调兵,” 他引用至元二十六年符牌库劫案的判例,“非紧急情况不得擅发一卒;税赋征管需依《至元新格》,” 每月造册送中书省核验;“刑狱审判需三族评事官同堂,” 不得单方定罪。孛鲁合补充蒙古文注释:“太祖时的‘监国’权限更重,” 但忽里台决议已缩减,“需注明‘凡大事需东宫点头’,” 这是制衡之术。
王恽用朱笔在汉文释义旁注:“此与汉制‘三公辅政’相似,” 但元代 “虎臣” 无封地,“权责限于行政,” 不掌宗室事务。三人争论最烈的是 “紧急军务权”:孛鲁合主张 “草原事急可先斩后奏”,王恽坚持 “需八百里加急报东宫”,最终耶律铸折中:“画‘虎符急报’专用符,” 凭符可先调兵,“三日内补奏文书,” 写入释义作为补充条款。
“每月报备” 条款的起草格外审慎,耶律铸参考《东宫仪注》:“初一送上月军务账,” 需附虎符使用记录;“十五缴税赋清册,” 注明抽分、减免明细;“月末呈刑狱卷宗,” 重大案件需附审录供词。孛鲁合将蒙古文 “报备” 译为 “?aлгacah”(呈报),特意注明 “非请示,” 而是 “让皇孙知政情”—— 这是照顾蒙古贵族情绪的措辞。
王恽设计报备文书格式:封面用明黄绫,题 “虎臣月报”,内页分蒙汉双语,左侧记蒙古千户反馈,右侧录汉人路府官意见。“需防报备流于形式,” 他对耶律铸道,建议设 “东宫查账官”,由忽必烈亲信担任,“可随机抽查月报与实物是否相符,” 比如军务账的兵数需与虎卫营名册对照。这项建议被纳入释义,成为制衡 “虎臣” 权力的关键。
月报制度拟定时,恰逢忽必烈生辰,耶律铸率编修官将释义初稿送东宫。忽必烈身着小朝服,在紫檀书案前逐页审阅,他的汉文书法已颇有长进,在 “军务报备” 页写下 “可”,笔画遒劲;蒙古文部分由孛鲁合诵读,他点头示意 “准”,用狼毫在蒙文旁画小狼首 —— 这是皇孙特有的批语符号。
“为何刑狱需三族同审?” 忽必烈指着相关条款,耶律铸解释:“乃马真后曾单方判汉人死罪,” 引发民怨,“三族同审可防偏私。” 忽必烈沉吟片刻,在页边添 “凡涉及黄金家族者,” 需宗正府额外核验,“这是补充,” 他对耶律铸道,“皇亲也不能例外。” 编修官立即按此修改,朱批原件存入东宫密档,副本附于释义之后,成为法定依据。
国史院的审定会开了整整三日,蒙古千户帖木儿(非叛党)质疑 “税赋报备” 太繁:“草原牧民随水草迁徙,” 每月造册不现实。王恽拿出《牧场分制》反驳:“可按季节报备,” 春夏季每两月一次,“秋冬季集中造册,” 已兼顾游牧特性。拉施特则用波斯文记录争议点,确保伊尔汗国的蒙古贵族能理解释义 —— 这是为了丝路沿线的执法统一。
审定通过的释义稿需 “三族画押”:孛鲁合盖蒙古文印,王恽押汉文方章,拉施特签波斯文名。耶律铸将稿样送宗正府,府尹用验印镜检查:“无篡改痕迹,” 符牌库的磁石试纸在稿纸边缘显淡青色 —— 原来纸张含微量漠北矿粉,“这是防偷换的‘纸验法’,” 与符牌的防伪异曲同工。最终稿的骑缝处盖 “国史院”“东宫”“宗正府” 三印,构成 “三堂会审” 的法定效力。
释义的每章后附三个判例,均选自至元二十六年的真实案件:符牌库劫案说明 “伪造符牌罪”,忽里台投票案解释 “议事规则”,乃马真后伪印案印证 “监国权限”。孛鲁合用蒙古文撰写案例分析,强调 “太祖旧例与新制的延续性”;王恽的汉文分析侧重 “法理逻辑”,引用《唐律疏议》作对比;拉施特则点评波斯类似判例,“让西域人知元代法不偏私。”
最具争议的是 “塔塔儿部安抚案”:阿勒坛归降后获免罪,孛鲁合主张 “体现草原宽宥”,王恽却坚持 “需注明‘首恶必惩’”,最终案例结论写 “主谋帖木儿流放,余众安抚”,兼顾两种立场。每个案例都注明判决日期、主审官、卷宗编号,“可去宗正府调原档核验,” 耶律铸在凡例中写明,“释义需以案为证,” 不可空谈法理。
释义的抄本采用 “三重防伪”:纸张含漠北矿粉,遇虎符显青晕;墨汁掺西域香料, years 后仍留香;装订线用染过硫磺的丝线,虫蛀不侵。蒙古文抄本的每个 “虎” 字都有微小差异,由孛鲁合亲笔书写,仿造者难辨;汉文版的句读用朱砂点,点的大小随章节递增;波斯文译本的字母尾钩暗藏数字,对应章节数 —— 这是拉施特的独门防伪。
国史院的抄书吏需经 “防伪培训”,考核合格者发 “抄书牌”,牌面刻三语 “信”。抄本完成后,监抄官用验墨灯照射,灯影下显形隐藏的 “国史院” 水印。“当年乃马真后伪造法典抄本,” 耶律铸对抄书吏道,就是因缺这些防伪,“如今每本都有‘身份码’,” 刻在书脊内侧,与总目册一一对应。
颁布仪式在和林太庙举行,辰时的钟声传遍十二坊。耶律铸捧释义正本登坛,书函为紫檀制,刻蒙汉双语 “大扎撒释义”,函锁为磁石结构,需萧虎的虎符与忽必烈的东宫令牌同开。忽必烈亲自主持,用八思巴文与汉文宣读颁令:“自今日起,” 凡断案、行政,“均以此释义为准,” 违令者按 “曲解法典” 治罪。
三族代表依次接抄本:蒙古千户领狼皮纸本,汉人路府官接桑皮纸本,西域商队首领取羊皮纸本。每个抄本的末页都有忽必烈的朱批 “可”,与东宫存档的原件比对无误。太庙外的石碑立即刻上释义摘要,“虎臣权限” 条用金粉填刻,与城门的《双纹大扎撒》碑形成呼应 —— 象征法典从文本到实践的完整闭环。
中书省设 “释义督查司”,由蒙古、汉、波斯三族官员组成,每月抽查地方执行情况。督查官持 “督查符”,符面刻释义条款,遇有争议可当场核验。一次山西路府官误用旧例断案,督查官出示释义中 “三族同审” 条款,“按新释义需重审,” 并将失误记入《官员考绩册》—— 这是确保释义落地的 “问责制”。
萧虎的虎卫营也参与监督,主要核查军务执行:“凡未按报备流程调兵者,” 无论蒙古千户还是汉人将军,“均先夺符,” 再报东宫处置。耶律铸每月汇总督查报告,呈忽必烈御览,报告用三色标注:绿为合规,黄为瑕疵,红为违规,“红页需附整改方案,” 这成为皇孙了解政情的重要窗口。
《双纹大扎撒释义》颁布半年后,和林的案件改判率下降三成,地方报备文书规范度提升七成。蒙古千户逐渐习惯 “每月报军务”,汉人路府官按释义调整税赋流程,西域商队也因执法统一,贸易纠纷减少。忽必烈在东宫讲筵时,常以释义中的案例提问,“为何报备能防专权?” 萧虎答:“就像马需缰绳,” 权需制度约束,“释义就是那缰绳。”
国史院将各版本释义存入金匮,与《双纹大扎撒》正本同库保存。金匮的钥匙分掌三族:蒙古宗正府、汉人中书省、西域太史院,“非三方同启不得借阅,” 这是防止释义被篡改的终极保障。和林的暮色中,太庙的钟声与国史院的抄书声交织,法典释义不仅是条文解释,更是权力秩序的基石,为忽必烈亲政铺就了制度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