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即转身,从背篓里掏出不少东西。
有成捆的麻绳,还有用尿素袋子编出来的条棘。
就连家里被埋在柴房落灰的老旧捕兽夹,都被他翻了出来。
稍微改装一下,还能用!
陆向荣脸上兴致盎然,前世他在冯家当牛做马,什么没干过?
大到上山捕猎,小到下河摸鱼插秧,基本上所有力气活都是他的。
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就这么养活冯家好几口人。
而如今重来一世,冯玉燕肚子里的野种没了。
她还嫁给了酗酒成性,动不动就打人的刘瘸子,这怎么不是恶有恶报呢?
每每想到此处,陆向荣干活都更有劲了。
“呸呸!”往手心淬了两口唾沫抹匀,抡起锄头就开始掘土!
前些日子刚下过雨,这时候深层土还没干透,倒是好挖。
土壤的腥味和青草香夹杂在一起,是说不出的好闻。
陆向荣忍不住深吸一口,结果涌进鼻腔的全然尽是闷热湿气。
当即憋了个大红脸,老老实实地挖了约莫一米的深坑。
背篓里还有他二哥用刀子削好的薄木片。
陆向荣手脚麻利,捧着薄木片就直接跳下了坑,全都仔细插在了坑壁四周。
与一般木材不同,这木片边缘锋利。
只要有猎物掉下陷阱,越挣扎就会被木片割得越深!
像野兔野鸡这种小型动物,皮毛一破,就只有在坑里扑腾的份了。
陆向荣唇角弧度逐渐上扬,在不远处灌木丛后拖来些枯枝干叶,横竖交错地搭在坑口。
再撒上一层黄土就差不多了。
啪啪。
“大功告成!”
陆向荣拍去手上的灰。
转头就去了前面那片林里的蜿蜒小道,上次他还在这附近看见田鼠了。
在这吃不饱饭的年头,家家户户谁不是啃地瓜干和黑面窝头。
没水分,还又干又硬,到胃里根本消化不了,上旱厕都是个问题。
“也不知道娘发没发现,我从家偷拿了些苞米粒。”
“没办法,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野鸡野兔这些畜生都爱吃。”
陆向荣嘿嘿一乐,当即从兜里抓出一把苞米粒。
这些年,地里的庄家收成还算不错。
除了上缴给村里粮仓的,自家也能留下不少。
这时候,正在太阳底下泛着金灿灿的诱人光泽。
野鸡和田鼠就好这一口!
他折身又接连做了几处陷阱。
不是用麻绳勾起树枝,就是做了些木蒺藜刺板。
苞米粒则是被撒在陷阱中央。
无论野鸡还是什么,只要落入陷阱范围,就插翅难逃。
“这时候天色还早,回去也是在炕上躺着。”
“还不如在往林子里深处看看,没准还能找到啥好东西。”
陆向荣想起这两天在炕上饭来伸手,衣来张口,真有点遭不住了。
就算两个嫂子不说,他也不好意思天天在家里吃白食。
他当即背上竹篓,锄头斜插进竹篓里,手里抽出腰后别着的短刀。
一路上,尽是陌生的事物。
参天古树交叠的密林,将太阳遮得无法晒透。
也正因如此,林里才更加湿寒。
脚底下都嗖嗖窜着冷气,可偏偏上面又跟蒸笼一样。
汗珠子都顺着脸部棱角滴进衣领。
陆向荣恍若没有察觉,继续朝前走着。
刺耳的蝉鸣混着树叶沙沙声,脚底下到处都是肆意生长的粗壮藤蔓,和掘出地面的老树根。
几缕斜打下来的光线照在陆向荣脸上,刺得他睁不开眼。
他现在几乎已经快爬上了半山腰。
越往里走,脚下的路就越泥泞难行。
夏天林子里本来就潮湿,光是雾气凝结而成的露水,就足够把地表浸透。
更别说前些天还下了那么一场暴雨。
“握草!”
突然,他脚下一滑,身形猛地趔趄着向前倒去。
整个人都猝不及防摔在了湿软的泥地里。
回身一看,深扎在泥里的石头勾住了他草鞋绳子。
陆向荣额角青筋猛跳,“差点给我磕破相了。”
手肘下意识地撑地,还没等他爬起来,却赫然惊觉手上黏糊糊的湿热一片,还带着点儿温度?
陆向荣垂眸看向自己的掌心,深褐色的……呃,粪便?
“我泥马……”没有言语能形容他现在的心情,一句脏话直接从他嘴里爆了出来。
他的胃犹如翻山倒海一般,呕吐物顺着食管就灌到了喉咙里。
要不是他自制力强,现在早就扶树吐去了。
真是天选之人啊。
摔个跤都能摔到动物粪便上。
陆向荣满是嫌弃地把手蹭在粗糙的老树皮上。
粗布汗衫也因为这么一摔,而被草叶上的露水打透,沾满了泥泞和黑土草屑。
“嗯?味道不大对啊……”
倏尔,陆向荣闻着手上传来的味道,刚才还紧皱的眉头瞬间舒展几分。
他仔细嗅着空气中弥漫的味道,似乎有一股左盘龙香?
而且刚才手上的粪便不成型,硬说的话倒偏向圆球颗粒。
这看着应该是梅花鹿的粪便。
“鹿的肠子和胃口就决定它们能消化纤维较高的植物,草叶灌木都能吃。”
“到了冬天更能吃雪底下埋着的老叶棘。”
“难不成这附近有鹿出没?!”
思及至此,陆向荣心头微微一颤!
下一秒,整张被晒成麦色的脸上都泛起猥琐的笑。
这不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吗?
鹿可是好东西啊!
鹿茸是难得的好药材,能卖个高价!
无论自家留着还是拿到黑市,都不亏。
而且鹿肉极为滋补,配上酸萝卜一块炖,鲜嫩又软烂。
鹿血还能拿来泡酒,更关键的是整张鹿皮防寒保暖。
到了冬日,是御寒最好不过的。
陆向荣心中思绪瞬间闪过,“来活儿了!”
手里刀子已经不顶用,而且这次出门,陆母专门掐了他的枪。
就怕他自己上山打猎再遇到什么危险。
陆向荣嘿嘿一乐,咧开的嘴角弧度更大几分。
转眼从背篓底部掏出了自家大哥做的弓弩。
不给枪也行,他有这玩意儿就够使!
顾不上满手的粪便残留,陆向荣拨开眼前路径上的碎渣腐叶。
一眼就看见了梅花鹿的半扇形蹄印。
“今儿上山可算是来对了!”
陆向荣浑身血液都跟着沸腾起来。
要是能抓上一头鹿,少说半个多月他不用再操心家里没荤腥润锅。
这样一来,也能趁着上工的时候多找找地底下的物件。
整座山头绵延不断,危峰兀立的地势起伏之下,埋了数不清的东西。
陆向荣漆黑双眸中闪过兴味,拎上弓弩就往前走!
脚底板泛起密密麻麻的刺痛,但可以忽略不计了。
窸窸窣窣!
直到他穿过这条蜿蜒小径,猛然听见前方一小片空地传来动静。
那木箭挑开前头的荆棘灌木,竟看见了一只正低头吃草的鹿!
看着肚子就肥啊!
陆向荣眼底灵光乍现,二话不说,径直拉满弓弦。
两支尖锐木箭顷刻间搭上!
箭尖直指前面那头鹿的脖颈。
那里是大动脉,只要一箭射穿就能……
“啊——救命啊!”
握草!
这一嗓子直接给陆向荣干的一激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