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9月22日,深夜。天津某单位的推销员结束了一天的奔波,在旅店房间里沉沉睡去。
他并不知道,同住一室、看似普通的旅人钱永昌,正像幽灵般从床上坐起,眼神里没有一丝睡意,只有冰冷的杀机。
他悄无声息地摸出随身携带的锤子,在寂静的三更时分,对着推销员的头部狠狠砸下数锤。动作干净利落,顷刻间便断绝了生机。
然而,翻遍受害人的衣物,他仅搜出了皱巴巴的12.2元钱。
这并非他第一次作案。时间回溯到同年8月,在路南县人民旅社,惨剧早已上演。
那时,与钱永昌同住的男子正靠在床头,一边“嘎嘣”脆响地嚼着花生米,一边悠然自得地吞吐着烟雾。
这惬意放松的场景,在钱永昌眼中却格外刺眼。他心中翻腾起一股无名怒火:“这人既不招呼我吃花生米,也不知道递根烟,简直当我不存在!”
一种被忽视的羞辱感和莫名的愤懑,在他心里迅速发酵。他没有等待对方入睡,就在那人再次伸手抓向花生米的瞬间,钱永昌猛地抄起锤子,对准其后脑勺全力砸去。
受害人甚至来不及发出惊呼,便当场殒命。这一次,他抢得了1400元现金和一块手表,随即乘车直奔昆明。
在昆明的某个角落,他找到一名风尘女子,豪掷100元,用放纵宣泄着杀人后的紧张与亢奋。
谁能想到,几颗花生米、一口烟,竟成了催命符?人心之险恶,往往藏于最细微的日常之中。
(旅社再发命案)
命案的轨迹继续延伸。1995年8月28日,钱永昌流窜至曲靖市陆良县。因未携带身份证,他不得不在客运站对面的西城旅社多付了5毛钱,才得以入住一个三人间。晚上十点多,他正躺在床上抽烟,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推门而入。
“你是哪里的?”钱永昌随口问道。
“陆良县三岔河的。”男子答道,随即反问,“你贵姓?”
“我姓钱,金钱的钱。”
男子或许是想拉近关系,便接话道:“我们三岔河姓钱的人可不少,但姓钱的可不一定都是有钱人呐。”
这本是一句寻常的闲聊,却不知触动了钱永昌哪根敏感的神经。
夜里11点多,钱永昌张罗着睡觉,但这名男子却毫无睡意,自顾自地拿出水烟袋,“咕噜咕噜”地抽起来,嘴里还含糊地嘟囔着:“你到了我们陆良还敢惹我?你睡不着跟我有什么关系?”
钱永昌没有吭声,假装入睡,内心却已杀机暗藏。待男子抽完烟,鼾声渐起,钱永昌在半夜悄然起身,再次举起了那柄致命的铁锤,对着男子的头部猛砸两下。
顿时,鲜血迸流,男子一命呜呼。钱永昌冷静地从其口袋中搜出400元现金,随后像融入暗夜的影子般,迅速逃离了现场。
(身份被冒用)
就在钱永昌连续作案的同时,另一条线索已然浮现。我们暂且将视线转向另一位关键人物——钱双元。
他曾借钱给一个自称“张桂华”的人。等了多日不见还款,10月13日,钱双元在曲靖的阿诗玛花园找到了张桂华。
“大哥,该还我钱了吧?”钱双元问道。
张桂华满脸堆笑:“钱到了,钱到了!你看,这是9000元的汇款单,但我没带身份证,取不出来。你相貌年纪跟我差不多,把身份证借我用一下,我取了钱就还你。”
就在此时,钱双元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大哥,你有没有做人贩子的门道?”
张桂华一拍胸脯:“没问题啊!我就是干这行的。你想做?我已经找了两个女的,就住在麒麟旅社,明天领过来给你看。”
当晚,钱双元还将张桂华带回家中留宿。夜里,他瞥见张桂华腰间别着一把小铁锤,便好奇地问:“你带着这玩意儿干啥?”
张桂华含糊地回应:“作伴。”
第二天一早,张桂华便拿着钱双元的身份证离开了。这个“张桂华”,正是连环杀手钱永昌。而他口中的“作伴”的锤子,已然沾满了鲜血。
(争风吃醋引发血案)
1995年10月20日晚上九点多,钱永昌在曲靖麒麟公园物色小姐。他相中了一位,双方为价格争执不下,钱永昌只肯出30元,对方坚持低于50元免谈。
正当两人纠缠时,一个年轻小伙子凑了过来,三言两语便以50元的价格与那小姐达成了交易,随后相拥离去。
钱永昌眼睁睁看着到嘴的“肥肉”被人截胡,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一股无名之火直冲顶门,嫉妒与愤怒在他心中疯狂滋长。
两天后的10月22日,怀揣着从钱双元那里骗来的身份证,钱永昌入住路南彝族自治县大兴旅社202室。
冤家路窄,他震惊地发现,同屋的旅客不是别人,正是那晚与他争抢小姐的小伙子张国林!
张国林并未认出他,但钱永昌的怒火已被彻底点燃。他强压着即刻动手的冲动,等待时机。
半夜时分,复仇的欲望让他变得扭曲。他没有直接用锤子,而是伸手狠狠捏住了熟睡中张国林的裆部。
张国林在剧痛和惊醒中迷迷糊糊地嘟囔:“好好睡觉干什么呢?”——这成了他人生最后一句话。
钱永昌不再犹豫,抡起锤子,用尽全力砸向张国林的太阳穴。这一击势大力沉,头骨瞬间凹陷下去一个四厘米深的大窟窿,红白之物汩汩涌出。
巨大的动静惊动了旅社服务员。“赶紧睡觉!”门外传来一声呵斥。
钱永昌发现自己身上溅满了血迹,急忙跑到洗手间冲洗。水声又引来了服务员的疑问:“你们干什么呢?要睡觉就好好睡,不睡觉就赶紧走!”
钱永昌灵机一动,模仿着老年人的嗓音回应:“年纪大了,睡不着呀!我叫他起床赶火车,可他说太瞌睡了,先不走,我只能自己走了,麻烦你帮我开下门。”
他迅速返回房间,换上了死者张国林的衣服,以掩盖身上的血迹。服务员不疑有他,替他开了门。
钱永昌故作镇定地消失在夜色中。然而,服务员杨丽琼却清晰地记住了他鼻下那颗显眼的黑痣。
(天网恢恢)
次日上午,服务员杨丽琼像往常一样打扫房间。推开202房门,只见蚊帐低垂,里面似乎还有人睡着。
她连喊几声“起床打扫了”,都无人应答。当她伸手去扯蚊帐时,却摸到一手湿黏冰凉,定睛一看,满手鲜红!她颤抖着掀开蚊帐一角,映入眼帘的是一个被砸得稀烂、血肉模糊的头颅!
杨丽琼吓得魂飞魄散,凄厉的尖叫划破了旅社的宁静:“杀人了!杀人了!”
上午8点05分,报警电话接通。警方火速出动,现场勘查显示:房门完好,室内无打斗痕迹,系同室人员作案无疑。
入住登记显示,当晚住在202房的是“钱双元”和张国林。
警方立刻兵分四路:一路细致勘查现场;一路清查全县旅社;副局长王俊波带队赴宜良核实张国林身份;副局长赵宝春则带队直扑曲靖,抓捕“钱双元”。
然而,在曲靖西山乡落地村,警方找到了真正的钱双元。他一脸茫然,并道出了身份证被“张桂华”骗走的经过。
他描述的“张桂华”的体貌特征,尤其是鼻下的黑痣,与大兴旅社服务员提供的完全吻合!案件性质突变,真凶浮出水面——一个冒用他人身份的连环杀手。
(抽丝剥茧)
警方根据钱双元提供的线索,找到了“张桂华”在曲靖的多个关系人。
最终,从北门街的刘旭良处获得关键信息:照片上的人曾在路东煤矿改造,姓钱,是个管犯人的小组长,路南县人。
警方马不停蹄赶往路东煤矿,调阅档案,真凶的身份终于水落石出——钱永昌,男,路南县板桥乡板桥虎街人。
一张印有他照片的通缉令迅速发往云南各地。
(落网)
10月26日晚,钱永昌出现在红河州泸西县一家停车场旅店的402房间。次日上午七点,他办理退房时,服务员越看越觉得他眼熟,对照通缉令后,果断报警。
芦溪县公安局立即设卡,上午九点,在一辆开往师宗县的客车上,钱永昌被成功抓获。
押解回程的车上,警察递给他一支烟,打破了沉默:“老钱,来抽根烟。问题归问题,该抽烟就抽烟。”
钱永昌苦笑着接过烟:“我昨天早晨还在路南,你们要抓我,何必费这么大劲,动用这么多人和车?”
警察淡淡一笑:“那是你运气好,我们的侦查员都到外县找你了。”
审讯室内,这个老江湖摆足了架子:“呵呵,我刚劳改的时间,你们估计还没出生呢,喊你们一声老弟不为过吧?你们都是些没见过世面的毛孩子。”
警方巧妙地利用了他的虚荣心,顺势奉承道:“老钱,你闯荡江湖三十多年,敢作敢为,把你干的那些大事都给我们讲讲,让我们也长长见识。”
这话说到了钱永昌的心坎上,他带着一丝炫耀说道:“我刚进来的时候就在想,活着不出名,等枪毙后让社会上的人看看我的布告,才会有人佩服啊!”
警察故意激将:“你以为杀个人就能让人佩服吗?你这老江湖白当了。”
钱永昌不屑地摇头:“你小看我了,可惜你也没本事让我上报纸。”
“上报纸?我在昆明确实有几个记者朋友,可惜你的案子太平淡了,不就是在宾馆趁人睡觉用锤子砸死个人吗?”
钱永昌打了个哈欠,又摇摇头:“看来你们还是没看出我的真本事。我瞌睡了,明天再给你们说吧,除了大兴旅社这一单,还有三单呢。”
在警方耐心的心理攻势和香烟供应下,钱永昌为了满足那点可怜的“成名欲”,最终将自己的罪行一桩桩、一件件,和盘托出。
经查,其作案时间跨度长达三十六年,创造了迄今公开发布的法制记载中,共和国连环杀人案的时间跨度之最。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钱永昌最终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为他罪恶累累的一生画上了句号。此案也警示世人,社会复杂,人心难测,细微之处亦需存有防范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