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孟烦了,今年八十五岁,
在我二十六岁那年我打了人生最惨烈的一仗在南天门,最后我就做了我人生中最后的一次的逃兵,和我的团长的一起。
活着真好,活着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情,我由衷的这样觉得。
后来我们加入了一支年轻人的队伍,他们所有人看起来都和小书虫子一样的年轻,那么的使用着他们的生命。
我和我的团长跟着他们去了延安,那个满天黄土的地方,我们给兽医找了好地方,也见到了他儿子介蛤蟆,那家伙跟我长得真像,只是比我要年轻很多,他也是他们中的一员。
我不知道我的团长到这里来要找一个什么样的答案,到这群人中间来,我甚至到最后都不知道这家伙找没找到他的答案。
我只是看着他像鬼一样的身体里,慢慢长出了一双人的眼睛来,比原先更亮,就好像天上的星星一样,真让我嫉妒。
后来所有的战争都结束之后,我们又回到了禅达,这个我们注定一辈子都离不开的地方,
生子,繁衍后代,吃饭睡觉闲聊打屁地使用着我们为数不多的生命。
阿译那家伙退休了之后也非要和我们一起,还偏找了一个离我们很近的地方,用他那个留声机整天放他的那些曲子,真是叫人恨不得牙都酸掉了,真是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喜欢这样的调调?
八十五岁的我,在禅达,过着我的生活,像一个普通人一样我有两个孩子,孩子又生了孩子,人生走到了今天也许我才终于做到了像家父希望地给我这个名字那样:了却烦恼。
孩子大了都有他们自己的事情要忙,我的妻子前几年也生了病走了,只有一个小孙子陪在我的身边,
我看着爬到树上往迷龙院子里扔梨子,扔到迷龙外孙女的身上的臭小子,这小子也不知道和谁学的那样的坏,老是记吃不记打喜欢招惹迷龙家的霸王花,
迷龙到最后也没生出他想要的儿子来,倒是给雷宝儿生了三个妹妹,长相性格一照都是随了那家伙的,街坊四邻里也就数他家最热闹,每天都有新鲜事儿发生。
我听着隔壁院子的女孩的哭声和迷龙那家伙的骂声,偷偷地笑着,然后拉着小孙子赶紧离开,今天有大事要做,一件很重要很重要的事情,可没空看迷龙展示他的老王八拳,
迷龙的腿越来越瘸了,他得趁着那家伙呜呜喳喳来到他家敲门的时候,赶紧跑掉,
我一只手拉着淘气的小家伙,一边腿脚利索的走着,当初他妈妈生他的废了很大的劲儿,生下来才三四斤重,还没有几个梨子重,三天两头儿的生病,我就说拿回来吧,他这是找不到家了,得叫魂,
然后这小家伙就一直陪着我到现在。
转了一个巷子来到了一扇木门前,我刚伸出手就打算开始敲门,只是还没等敲,门那头就露出一个脆生生的梳着两个马尾辫的小姑娘把头伸出来,看见我来的时候眼睛亮亮的开始打招呼,这是大山前几年收养的女儿,现在和死啦死啦住在一起。
“呀,孟爷爷你可算是来了,我爷爷等你好久了,再不来他就要去找你啦!”
还没等我开口说点什么,从屋子里那头就冒出一声很是精神的叫喊来,
“死瘸子,三米之内,你怎么才来啊!”
我只好让小孙子先跟着眼前的姐姐玩,接着叹了一口气,说了句“就来。”然后走进了那个屋子里,一个很瘦削的老头坐在凳子上看着我,
我走上跟前,看着他不知道又从哪里翻出了那双打了不少补丁的皮靴套在脚上,嘴里说着,
“哟,我的团座大人欸,您又有什么吩咐的呀~。”
死啦死啦今天穿得很立整,虽然他平时穿得也挺人模狗样的,可是今天人样子多了那么几分,狗肉活到了二十岁的时候就光荣退休了,就像他们现在这样,
生老病死是每一个生命都要必然经历的事情,这没什么的。
从去年开始死啦死啦就开始患上了老年痴呆,除了个别的几个人其余的人统统不认识,只是幸好这家伙还认得自己,还有他嘴里时常念叨的那个“他”,
我不知道我的团长一直念叨的那个他是谁,有的时候我都以为是我自己脑子出了问题,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人存在过的话,我一定会记得,可是从来都没有这样一个人出现过,从来没有。
“副官,我的好副官,快,咱们今天得快点不是?去晚了他该等着急了。”
我受不了他那个可怜巴巴的样子,只好一句话都不说,把他旁边那张桌子上摆放出来的各类奖章,往他衣服上挂着,
奖章亮闪闪的一看就是经常擦拭,一看就知道它们的主人很爱护他们,可是我知道死啦死啦他从来都不在乎这些东西,起码得这些奖章的时候可没看出他有多开心,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家伙很宝贝这些东西,
我们今天要去南天门,这个月今天已经是第三回了。
之前死啦死啦也不是很热衷去,可是自从得了老年痴呆之后,他时不时就要去南天门看看,也不知道是不是彻底傻了的缘故,所以什么就都不怕了,不管他们愿意不愿意,他们现在能时时刻刻都看见南天门了。
我也因此每次都挪腾着我的老胳膊老腿跟着他一起去,因为我的团长说“三米之内,随时候命!”,我没办法不听他的,哪怕有的时候我真想跟他说为什么偏偏是我?
怎么就不叫着阿译去,那家伙只要死啦死啦一招手,就算是平地摔上一个跟头也要跟上的。
我一边有点无奈一边跟他说,今天我女儿回来,我得早点回家做饭。
被死啦死啦挥手打断,那就闭嘴吧。
看他那个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看起来好像是要参加开国大典一样,年轻了十好几岁,可惜也依然是一个老头子,他是个九十五岁的老头子,我是个八十五岁的老头子。
两个老头子一起结伴儿去南天门。
我说,既然那个他那么喜欢这些铁片,你为什么不直接都给了他?
死啦死啦回话的时候,带着一种猥琐和骄傲,
“我就不,他喜欢的话他就亲自过来拿,要不然我就这么一直挂着,气死他。”
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看着他现在的这样子真的是比我的小孙子还幼稚,我已经不是二十五岁或者二十六岁的孟烦了了,八十五岁的孟烦了心里不再抓心挠肝想要一个答案,因为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能再活一个八十五岁,
出了门,绕过了弯弯扭扭的小巷子后,我看见大树底下有几个很熟悉的老头儿在树荫底下乘凉,打牌下棋什么的,
迷龙和阿译正在下棋,迷龙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又找到了这里的,趁着阿译抬头打招呼的时候偷偷调换棋子的位置,阿译显然是早就在这里等着,就连头发丝就好像打过蜡的样子,在阳光下显得油光水滑的,
看着死啦死啦那家伙满脸放光,
另一边的康丫和张贵生他们几个在打牌,还伸手招呼着要不要一起?我摇了摇头,跟上我的团长。
只留下在树底下了张望的阿译和一瘸一拐想要找我小孙子(的爷爷)算账的迷龙。
虞啸卿当年临时建的桥前几年被翻新了,我和死啦死啦走的就是这一道桥,只不过路过菜市场的时候遇见了手挽着手卖菜的张立宪和小醉,他们是前几个月回来的,
当年我又一次当了逃兵之后,张立宪就真的实现了自己说过的话,带着小醉回四川了,只是她和我的团长一样脑子不大好使了,总说要回家,找哥哥,张立宪就带着她回来了,还在原来的那间房子住着。
今天是一个好天,有太阳好像是为我们指路一样,一直跟着我们一起走,
一路上死啦死啦一直念念有词的,念叨着什么东西,我一直相信他能看见死人,哪怕他说自己看不见。
后面的路更加难走,我们俩只能互相搀扶着对方,好在走了很多次了,脚底下已经有了一条踩实的小路。
那棵树,那棵不辣口里王八盖子的妖怪树,不知道为什么又活了,比原先长得更高更大更壮,
原先我记忆中的硝烟,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了,我靠在那棵树旁休息一会儿,看着头顶上遮蔽天日的绿色,无比的相信这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是有灵的,比如现在眼前的这棵大树。
这里绿草如茵,鲜花如锦,一切都是那么的美。
我的团长正在对着一块儿看不出具体模样的石头雕像祭拜着,他总是这样的奇怪,我就踉跄着过去,站在他的身后和他一起念叨着,
那是一块不知道那个粗心的匠人雕刻出来的半成品,应该是某种神像什么的,只是经过雨水和风化很多东西都看不清楚了,尤其是他的脸。
也不知道这东西是哪个山民放到这里祭祀的野神,只是我第一次和我的团长来的时候他就这里了,看当时摆放在石像身边的鲜花和瓜果来看,显然是不缺供奉的。
一只圆滚滚灰色肥猫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蹭着我的脚边,看起来不像是野猫(野猫没有这样胖的),每次我和死啦死啦来到这里的时候这猫就会出现,给它吃的它也照吃不误,但是跟你走是绝不可能的。
我熟练的掏出兜里的小鱼干送过去,得到了这猫“人,你还挺不错”的点头,有点哭笑不得,用我那双褶皱比眼前的大树还有多的手抚摸他的皮毛,我从来没养过猫,不知怎么的竟然莫名知道摸哪里会让眼前的灰猫感到开心,
我并不是一个很招动物喜欢的人,可看着脚边的灰猫却有种莫名想要养它的冲动。
等到太阳马上就要大起来的时候,我和这个不知名“家猫”告别,跟我的团长回去,回去的路上这家伙看起来恹恹地,可能是没看见他想看的东西吧。
我不以为然,女儿昨天的来电话,中午就会到,我得去克劳伯和蛇屁股开的饭店拿几个菜回家热热,时间已经不早了。
只是回去的路上,又看了一个熟人,一辆装着半个车厢花圈的车,另外半个车厢上坐着一个看起来依旧是那么气度不凡的虞啸卿,
是的,打因为好奇从人群里看他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是他,
因为他身边最大的一个花圈上写着【我一生愧对的挚友,我必须面对的兄长。】以及【龙文章】的大名,看到那个东西的时候我就知道是虞大少没错了,他身边还有两个看起类很有身份的人陪同着他一起,
虞大少一直以为龙文章已经死了,不过确实龙文章确实在那个行刑的早上就已经死了,活下来的是死啦死啦。
这是一个误会,一个我想要一直瞒下去的误会,只是没想到现在居然碰见了,
我的团长早已经走出了一大截子,才意识到我没有跟上去,下意识地就要张口,我本来应该阻止他的,可是老头子的反应总是很慢的,
“烦啦,三米之内,跟上!你怎么,老是掉队啊?”
已经晚了,我在人群之中和虞啸卿的那双不敢置信的眼睛对视上的时候,就知道已经来不及了,
脸上泛出一丝苦笑,很想装作什么都没看见,
我还要回家做饭的。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从哪里飞来的一只蝴蝶忽闪着翅膀在我的眼前,阳光轻抚那脆弱的小家伙,使它偏偏柔柔落到了我的肩上……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