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宝的主要着作
3、《李寄》—2)
原文:
东越闽中有庸岭,高数十里。其西北隰中,有大蛇,长七八丈,大十余围。土俗常俱。东治都尉及属城长吏,多有死者。祭以牛羊,故不得福。或与人梦,或下谕巫祝,欲得啗童女年十二三者。都尉、令、长,并共患之。然气厉不息。共请求人家生婢子,兼有罪家女养之。至八月朝祭,送蛇穴口,蛇出吞啮之。累年如此,已用九女。
尔时预复募索,未得其女。将乐县李诞,家有六女,无男。其小女名寄,应募欲行。父母不听。寄曰:“父母无相,惟生六女,无有一男,虽有如无。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既不能供养,徒费衣食,生无所益,不如早死。卖寄之身,可得少钱,以供父母,岂不善耶?” 父母慈怜,终不听去。寄自潜行,不可禁止。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至八月朝,便诣庙中坐,怀剑将犬。先将数石米餈,用蜜麨灌之,以置穴口。蛇便出,头大如囷,,目如二尺镜,闻餈香气,先啗食之。寄便放犬,犬就啮咋;寄从后斫得数创。疮痛急,蛇因踊出,至庭而死。寄入视穴,得九女髑髅,悉举出,咤言曰:“汝曹怯弱,为蛇所食,甚可哀愍!”于是寄女缓步而归。
越王闻之,聘寄女为后,拜其父为将乐令,母及姊皆有赏赐。自是东治无复妖邪之物,其歌谣至今存焉。
——《搜神记》
译文(参考):
东越闽中的庸岭,有几十里高。在西北边的洞穴里,有一条大蛇,长七、八丈,粗十多围。当地居民一直很害怕。
东治(东越国的都城,今福州市)的都尉和属下县城的长官,有多人被大蛇咬死。以牛羊祭拜,却没有什么作用。
大蛇有时托梦给人,有时通过巫祝传谕,说要吃十二、三岁的童女。地方上的大小官员都为这件事担忧。
大蛇为害的气焰非常厉害,作祸不止。都请求奴家生的女孩,和收养犯罪人家的女儿。到八月朝(初一)祭的时候,送到蛇的洞口,让蛇出来吞咬。
每年都这样,已经送去了九个童女。这年又预先招募寻求女童,未成。将乐县的李诞家有六个女孩,没有男孩。
小女儿名叫寄,接受招募准备前去,父母不允许。寄说:“父母没有福气,生了六个女孩,没有男孩,虽生下了我,就如同没有我一样。
“女儿没有缇萦救助父母之功,又不能供养父母,白费衣食,生下我没有什么益处,不如早点死去。卖我的身(去喂大蛇),可以得到一些钱,供养父母,不是一件好事吗?”
父母慈怜,一直不让她去。李寄迳自偷偷地走了,父母也没法阻止。李寄向地方长官请求要了一把利剑和一条能咬蛇的狗。
到八月初一,李寄便到庙里坐着,藏着剑领着狗。她先把几石米蒸成团子,用麦芽糖拌和着麦粉做成馅,包在里面,然后把这些饭团子放在蛇洞口。
蛇从洞里出来了,头大似米囤,眼睛大而亮,象直径两尺的镜子那样,闻到米团的香气,就大吃起来。
这时李寄把狗放出,狗随即狂吠起来;李寄从背后上去向大蛇猛砍,使它多处受伤。大蛇浑身受伤,痛到极点,窜出洞穴,挣扎到庙前的空地就死了。
李寄进入到蛇洞里察看,见到九个女孩的尸骨,全都拿了出来,惋惜地说:“你们这些人太软弱,白白被大蛇吃掉,太可悲、太可怜了!” 于是李寄缓步而归。
越王听闻此事,聘李寄为王后,拜寄的父亲为将乐令,母亲和姊姊都有赏赐。自此东治再无妖邪之物,其歌谣一直流传到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