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慎,生卒年不详,籍贯待考,为唐高宗李治在位时期(649年-683年)重要地方官员,曾任岳州刺史,以清简为政、体恤民情着称于史。其生平虽未单独列传于正史,但结合唐代地方行政记载与岳州地方志乘,仍可勾勒出这位循吏的履职轨迹与为政风范。
徐慎出身儒学世家,自幼饱读经史,深谙《周礼》治民之道与汉魏循吏典故,青年时期以明经科入仕,凭借扎实的学识与稳健的行事风格逐步晋升。入仕初期,他历任县尉、主簿等基层官职,在任期间勤于政事,注重梳理地方政务,积累了丰富的基层治理经验,其清廉干练的口碑也为日后晋升奠定了基础。高宗年间,朝廷重视江南地区治理,岳州作为荆湖地区重要的水陆交通枢纽,兼具军政与民生重任,徐慎因政绩卓着被擢升为岳州刺史,赴任治理这一关键州府。
赴任岳州后,徐慎首先直面当地水利失修与漕运不畅的难题。岳州濒临洞庭湖,境内河网密布,此前因连年多雨导致堤坝损毁,不仅影响农业生产,更阻碍了南北漕运通道。徐慎到任后,亲自勘察境内水系,召集乡绅与工匠商议修堤之策,他摒弃以往摊派徭役的做法,采用“以工代赈”模式,既解决了劳动力问题,又赈济了贫苦百姓。在他的主持下,历时半年修缮堤坝二十余里,疏通河道近百华里,不仅化解了水患,更使洞庭湖周边千余亩农田恢复灌溉,当年粮食产量大幅提升,百姓安居乐业。
在吏治方面,徐慎秉持“清简为本,不扰民生”的原则。他大力整顿州府僚属,裁汰冗余人员,明确官吏职责,严禁苛捐杂税与豪强兼并土地。针对以往官吏办事拖沓、推诿扯皮的弊病,他建立“日清案牍”制度,要求政务当日处置完毕,同时亲自巡查属县,倾听百姓诉求。遇有百姓诉讼,他力求公正裁决,简化审理流程,避免冤假错案。岳州境内少数民族杂居,以往常因族群矛盾引发纷争,徐慎秉持“抚绥为先”的策略,亲自走访少数民族聚落,尊重其习俗信仰,调解族群纠纷,促进了各民族和睦共处,使州内治安大为改善。
徐慎在任期间,亦重视文化教化与民生福祉。他修缮州内荒废的学宫,聘请儒师讲学,鼓励子弟求学,同时倡导节俭民风,反对奢靡陋习。每逢灾年,他开仓放粮赈济灾民,组织医官为百姓诊治疾病,深受岳州百姓爱戴。其为政理念与唐代“贞观之治”延续的民本思想一脉相承,注重休养生息,不事烦苛,使岳州在其治理下呈现出“政通人和,商旅辐辏”的繁荣景象。
关于徐慎的卸任与晚年去向,史载简略,推测其在岳州任满后,因年事已高或调任他职,最终致仕还乡。尽管正史对其记载有限,但岳州百姓为感念其功绩,曾立碑纪念其治绩,其事迹也被载入地方史志,成为唐代循吏的典型代表。徐慎一生以民为本,清廉为政,在地方治理中展现出的务实精神与人文关怀,不仅为当时百姓带来福祉,也为后世地方官员树立了典范,其事迹虽历经千年,仍彰显着循吏政治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