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胜微微颔首道:“那就可以了。”
“不过你还得预防一个‘重点’,就是有人找你麻烦。”
“底下的分销、代销,一定要跟他们说清楚,是上游渠道商把假货当成正品卖给你,你也是受害人,并且刚刚才知道这事。”
“如果有顾客来找,你同样得毫无条件的退货退款。”
“哪怕对方要求退一赔三。”
“其实......我个人建议,最好的防守还是报蜀黍。”
“这样才更能进一步证明,你并不是‘主观故意’卖的假货。”
“之后有任何责任,都与你无关。”
庄毕凡有些不好意思的抬手摸了下鼻子,‘干笑’了一声。
“金律师,我也不瞒你。”
“这个事吧!我没想报蜀黍,打算走民事纠纷这一块。”
“不是有那个什么消费者权益保护嘛!”
懂了,这是要钱。
务实成年人的选择。
金胜心里倒没有任何的波动。
“庄先生,我尊重你的选择,但还是得提醒一下。”
“这个案子一旦走民事、上法院,很有可能走着走着,对方就涉嫌刑事了哈......”
“到时候,法院肯定会把所有案件资料,移交给蜀黍那边去。”
庄毕凡恍然道:“哦.....这个我知道了。”
“不过还有个问题。”
“就是我如果私下去跟他说,一定要退一赔三,否则就会去报蜀黍,这是不是就涉及了那个.....什么敲诈勒索啊?”
“因为我看到网上有不少类似案子。”
“连正常的拆迁补偿,都能被定为犯罪,最后还被判了刑。”
这些新闻金胜也看过。
很多网友都觉得离谱,不可思议。
连正常签过协议的赔偿行为,都能事后被打成敲诈勒索。
殊不知,那都是以偏概全、未窥全貌的解释罢了。
一件刑事案出结果,需要经过治安、检察、法院,三道程序。
律师还会进行监督、挑刺。
要真有什么问题,除非有人能打通全部关节,否则没那么随意。
甚至还要考虑‘上诉’被打回、或者翻案的可能性。
终身追责制,你当是开玩笑。
作为一个圈内人,法律从业者,金胜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真实情况中,这类案子的数量不少。
网上爆出来的几个,只是冰山一角。
要知道.....任何一个村子,都会有刺头。
平时游手好闲、偷鸡摸狗。
一碰到拆迁这种‘捞钱’的好机会,谁会轻易放过。
人心都是贪婪的。
要求多补偿、阻挠、钉子户、诬告、上访......
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别人做不出的事。
金胜笑了笑道:“不会的,你可以放心,买到假货了,退一赔三是正常的维权行为,法律上都是有明文规定的。”
“好好好.....那我知道了。”
庄毕凡明显松了口气。
出于对客户负责的态度,金胜继续补充道:“但你还是得记住一点。”
“哪怕对方拒绝赔付,你也千万不要去讲,什么如果不给钱,我就怎么样怎么样.....”
“这种隐隐带有‘威胁’之类的话。”
“万一人家留了证据,对你可能会非常不利。”
庄毕凡笑着应道:“这个我知道......”
“在今天之前,我就问过一个懂点法律的朋友。”
“他也提醒,让我把条件跟对方说清楚。”
“不管人家答不答应,别有什么情绪,多余的话也最好别说。”
“要说漏了嘴,可能有理变没理。”
金胜微微点头道:“你朋友说的没错。”
“摆事实、讲道理、照规矩.....只要遵循这三个原则,那就基本出不了错。”
“但在这里呢?我给你普个法。”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辅佐。”
“报警是向治安机关举报他人违法的行为,与你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途径维权无关。”
“换而言之,你可以同时进行报警和索赔,两者并不冲突。?”
“但这个条款不适用于你现在的情况。”
庄毕凡有些好奇道:“为什么?”
“你之前不是说,能要求对方退一赔三吗?”
金胜不急不慢的回道:“我只是说,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正常维权手段,不构成敲诈勒索。”
“并没有明确,这个手段能用在你这次的案件中。”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顾名思义,保护的是消费者。”
“这里的消费者,是指为生活花销,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
“也就是说,我在店里买了东西,付的是正品的价格,等完成购买行为后,无论是自己用,还是送给别人用,一旦发现东西是A货,那么就可以主张退一赔三。”
“而你的性质就不同了。”
“你注册了营业执照,找渠道商进的货,目的是用于分销、售卖、赚取利益。”
“这是一种商业经营行为。”
“自然而然,就不能称之为消费者,也就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
庄毕凡听完有些愣住了,双眼盯着屏幕,有些紧张的吞咽了一下口水。
过了好几秒才出声问道:“金律师,那.....那我该怎么办?”
“他如果不赔钱,而底下的顾客又找我赔,这损失不就大了吗?”
金胜随意摆手道:“不急,既然我提出来了,那肯定有解决的办法。”
“按照庄先生你的个人意愿,是希望先跟对方谈。”
“争取拿到心中预设的赔偿金额。”
“是这样没错吧!”
庄毕凡点头的同时,‘嗯’了一声。
金胜见状后,便接着往下说。
“对方既然敢这么干,那就应该很清楚,一旦事发,他会有怎样的后果。”
“所以......妥协的概率不小。”
“至于谈判的说词方面,你可以引用顾客要求你‘退一赔三’这个借口。”
“依据《民法典》第577条的规定,主张对方因售假构成违约,要求返还货款并赔偿相应损失。”
“如果你们在达成买卖交易的时候,有签订过相关的合同,那更好。”
“你可以看看上面是否有过约定,关于假货该怎么赔偿。”
“现在很多公司为了避免真出了事,后续‘维权’太麻烦,都会提前在合同上花功夫。”
“什么‘假一赔三’、‘假一赔十’之类的约定。”
“这是第一个方案。”
“好处是有可能获得更多赔偿,省时省力。”
“坏处则是有一定的未知风险。”
“主要指的是.......对方会不会放弃国内一切,直接跑去国外。”
“原因我就不多说了,相信庄先生自己心里有数。”
庄毕凡皱着眉头,默然点了点头。
能做进口化妆品生意的,路子肯定带着‘野’。
再说了,谁能保证他的假货只卖给自己一个人。
万一还有其他人报警,分分钟得进去。
到时候自己还谈个der。
金胜抬手竖起两根手指道:“第二个方案。”
“给自己定好一个时间。”
“比如:两天。”
“这两天内,对方如果能答应‘某个’金额,让你觉得差不多了,那就照着这个来。”
“但前提一定是.....先转钱给你。”
“一旦说要考虑考虑,或者拖延转账时间,那我建议你立马报蜀黍。”
“并附带提起民事诉讼。”
“索赔金额包括全部货款、A货导致的直接损失,以及后续的经营损失。”
“什么信誉下降、顾客流失.....等等之类的。”
“这个方案的好处,是稳妥、有保障。”
“由于涉及经济类犯罪,蜀黍控制对方的同时,肯定会冻结其名下所有资产。”
“包括动产、不动产、银行存款。”
“还会追踪其资金流向。”
“坏处......就是你得等。”
“根据‘先刑后民’原则,需要等对方的刑事罪名判下来后,才能处理你的民事索赔。”
庄毕凡沉思了一会儿道:“那....那如果我选择第二个方案,时间要多久。”
金胜随口回道:“这个我就说不准了。”
“快的几个月,慢的几年都有可能。”
“?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这种,通常涉及的人数会比较多。”
“蜀黍入场,肯定是要打掉最终端的。”
“假货哪里生产的、外包装哪里印刷的、原材料谁提供的、谁负责运输、谁负责找渠道销售......”
“这可是一整条的犯罪链。”
“另外,还有定罪量刑的依据,对方卖了多少、都卖给了谁、涉及金额多少.....等等之类的细节部分。”
“都是需要大量时间来调查的。”
“没人能保证在固定期间就可以完成。”
视频对面的庄毕凡,眉头都快皱成‘川’字了。
一开始还相对轻松的心情,随着金胜慢慢讲述,变得越来越沉重了。
他是真没有想到,这里面还有那么多弯弯绕绕。
金胜也没有出声打扰,倒是拿过一旁手机看了起来。
刚才途中‘振动’了好几下,有信息进来。
点开绿泡泡一看,是刘莹发过来的。
她刚才准备来找金胜聊聊的,不过在门口被张琴给拦住了。
另外还告知了一个消息。
环卫工那个案子,检察署上午突然主动变更了公诉书上的‘罪名’。
由故意伤害致死,变成了过失致人死亡。
目前联系了刘莹,希望梅芳菊能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给出的量刑建议是判3缓5。
刚好卡在了情节较轻和一般之间。
金胜轻笑了一声,这种‘套路’,自己这一年多来,可遇到过好几次了。
说的好听点:发现用于指控‘罪名’的证据不足、法律适用错误,因此撤回起诉,来进行程序性纠错。
实际情况:明知道要输了,赶紧给自己留点面子,不然领导会觉得你能力有待加强,直接影响以后的进步。
不用猜都知道,这里面肯定也有法官私下沟通的功劳。
都是一家人,别太见外了。
金胜直接回道:“跟客户视频中,恭喜恭喜.....”
“过两天请你吃饭,为你庆功。”
这也是金胜心里的小九九。
刘莹目前的职位是资深级别,和自己一样。
但年限这一块,却多了好几年。
下次晋升合伙人律师,说不定她会更快一步。
要想在单位混的开,除了上头领导之外,地位相当的同事也得适当交好几个。
一个好汉三个帮,单打独斗这种行为,不利于团结。
或许有一天,自己会离开竞诚律所,开始新的篇章。
可结交的人脉,同样是最宝贵的财富。
刘莹.....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不到一分钟,绿泡泡聊天界面上,对方回话了。
“听说你最近刚拿了一笔7位数的分成,钱包鼓的不得了,那我可就不客气了。”
“打土豪、分田地的机会,可遇不可求呀!”
江添越的并购案,自己具体拿了多少钱,在律所内可不是什么秘密。
有人眼红、有人羡慕.....这都是很正常的。
不患寡而患不均,现代社会的‘老矛盾’话题了。
秦彦之所以费尽心思搞自己,不正源于此嘛!
总不能是因为比他年轻、比他帅吧!
金胜没有打字,直接回了个‘瑟瑟发抖’的表情包。
完美符合这个年龄段的聊天方式。
这时候,视频对面的庄毕凡开口了。
“金律师,我已经想好了,就照你第一个方案走。”
“先和对方谈谈,争取最快速度解决这个事情。”
“反正他之前就说过,愿意退还货款,再补偿一部分金额。”
“大不了把本金这个‘大头’弄回来,再去报警算了。”
“其它损失慢慢来没事。”
“一年半载而已,我还等得起。”
看着庄毕凡有点坚定的脸色,金胜倒是无所谓。
自己赚的是咨询费,又不是代理律师费,何必多操那份心。
“嗯......庄先生这个想法不错,我认为可操作性蛮高的。”
听到金胜肯定,庄毕凡也是放松了一点。
“金律师,今天谢谢了,之后如果有其它问题,我再来麻烦你。”
“好的,保持联系。”
“再见......”
(接下来就是跳过日常,正式进入斗智斗勇阶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