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6日,全球娱乐媒体的目光开始从“好莱坞电影艺术博物馆”聚焦于洛杉矶高等法院。
一场好莱坞巨星法律诉讼正式拉开帷幕,当事人是好莱坞动作巨星道恩·强森向制片公司Seven bucks productions及其母公司发起诉讼,指控其违反合约、欺诈性隐瞒收益,并试图剥夺他对多个项目的创意控制权。
强森与Seven bucks productions的合作始于2012年,这家由他本人联合创立的制片公司旨在开发以他为核心的动作冒险电影,如《勇敢者游戏:决战丛林》《摩天营救》等。
凭借强森的票房号召力,这些项目均取得商业成功,全球累计票房超过30亿美元。然而,随着公司规模扩张,强森逐渐发现自己的权益被系统性侵蚀。
诉讼文件披露,Seven bucks的母公司通过复杂的财务手段,将部分项目的收益转移至关联公司,导致强森未能按合约获得全额分成。
更令他愤怒的是,公司高层在未征得他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调整了多个项目的剧本和制作团队,严重违背了当初“创意主导权归强森所有”的协议。
强森的律师团队在诉状中提出了三项主要指控:
1.财务欺诈:母公司涉嫌通过“好莱坞会计”手段虚报成本,压低净利润,从而减少强森的分成。
2.违约行为:公司单方面修改合约条款,剥夺强森对《红色通缉令》等项目的创意决策权。
3.名誉损害:由于制作质量下滑,强森担心其品牌价值受到长期影响。
法律专家指出,此案的关键在于合约中“创意控制”条款的界定。
强森方主张,作为项目核心,他有权参与选角、剧本修改及导演任命,而制片公司则辩称,最终决定权应归属资方,明星的权限仅限于“建议”
长期以来,一线明星与制片公司的权力分配问题暗流涌动,但鲜少有人公开挑战行业潜规则。
强森的诉讼被视为一次标志性事件,可能重新定义顶级演员在项目中的话语权。
业内人士分析,若强森胜诉,未来类似合约中“创意控制”条款的权重将大幅提升,明星在谈判中的地位也将进一步增强。
反之,若资方占据上风,则可能加剧行业对“明星依赖症”的反思,推动制片方转向更可控的新人或Ip开发。
诉讼公开后,强森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段视频声明,强调此举“并非为了金钱,而是为了尊重与诚信。”
他的表态获得了众多同行支持,包括瑞恩·雷诺兹、盖尔·加朵等同样曾与制片方产生摩擦的演员。
然而,也有批评者认为,强森作为制片人之一,未能及早发现财务问题,自身亦存在管理失职。部分业内人士甚至猜测,这场诉讼可能是他为解约另立门户铺路。
强森诉讼案一经曝光,全球主流媒体迅速分为两大阵营。以《好莱坞报道》《综艺》为代表的行业媒体聚焦案件细节,深入剖析合约条款的模糊地带。
而《华尔街日报》《金融时报》则从资本角度解读,将此事视为娱乐产业治理结构的典型案例。
《好莱坞报道》的专题报道《当明星成为资本:强森案的权力博弈》指出,此案揭示了“明星制片人”模式的潜在风险。
文章援引匿名制片人的观点:“强森既是资产,也是变量。当他从演员升级为制片人,权力冲突便不可避免。”
该报道特别提到,Seven bucks母公司通过多层控股架构稀释明星权益的做法,在业内并非孤例,但鲜少有人像强森这样公开挑战。
相比之下,《华尔街日报》的标题更为犀利——《好莱坞会计的黄昏?》。
文章引用证券分析师的观点称,若法院认定母公司存在财务欺诈,可能引发连锁反应:“迪士尼、华纳等巨头正在密切关注此案,它们旗下均有类似合资项目,一旦‘好莱坞会计’的合法性被动摇,财报透明度将被迫提升。”
娱乐律师协会召开紧急研讨会,与会专家对案件走向分歧明显。支持强森的一方认为,合约精神应高于行业惯。
“如果创意控制条款形同虚设,顶级人才将失去合作信心。”
而资方代表则反驳称,电影是集体艺术,明星的绝对话语权可能导致项目失控,并举证《自杀小队》因主演干预导致后期混乱的案例。
导演工会罕见发表声明,强调“创作权归属”的核心矛盾。
“导演的权威本已受制片方挤压,若明星再以合约名义介入,电影的艺术完整性将面临更大威胁,”这一表态被解读为对强森诉求的间接批评。
社交媒体成为舆论主战场。强森的视频声明在推特获得120万点赞,(支持巨石)的话题下,粉丝纷纷晒出其电影票根以示声援。
《滚石》撰文称:“强森代表了一种老派价值观——明星用票房证明自己,理应获得尊重。”
但反对声同样尖锐。《福布斯》指出强森作为制片公司联合创始人,未能履行监管责任:“他既是受害者,也是共谋者。好莱坞的财务黑箱早已是公开秘密,为何现在才发声?”
独立制片人卡洛斯·门多萨更在播客中直言:“这不过是超级明星的‘特权诉讼’,那些二三线演员被克扣片酬时,可没有媒体头条。”
cAA、wmE等顶级经纪公司开始要求客户合约加入“审计权条款”,允许明星或其代表核查项目财务报表。律师团队亦推动“创意控制”的具体化定义,例如将“剧本否决权”“导演推荐权”等写入附加协议。
据《彭博社》报道,多家制片公司加速推进“去明星化”计划,转而投资动画、科幻等依赖技术而非演员的题材。亚马逊影业高管私下透露:“我们正在减少对单个明星的依赖,转而绑定Ip版权。”
美国演员工会借此案施压资方,要求提高基础分成比例。其主席加布里埃尔·卡特里斯公开表态:“强森的诉讼为全体演员争取了谈判筹码。”
法律界普遍认为,强森案的胜负取决于两点。
财务欺诈举证:其律师团队需证明母公司存在故意转移收益的行为,而非常见的成本分摊争议。
合约解释权:若法院认定“创意控制”条款表述模糊,可能按不利于起草方(即制片公司)的原则判决。
有消息称,双方正通过调解寻求庭外和解。知情人士透露,和解方案可能包括:母公司补足分成差额、恢复强森对部分项目的控制权,但需接受未来项目的利润分配调整。
《洛杉矶时报》对此评论:“强森诉讼案远非一场简单的商业纠纷,它折射出娱乐产业在流媒体冲击、明星效应贬值等挑战下的集体焦虑。”
《纽约客》的评论或许最为中肯:“这场诉讼没有赢家,但它迫使好莱坞在资本逻辑与人才价值之间重新寻找平衡点——无论是通过合约、法律还是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