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全网沸腾,笔名背后的神秘
《时光邮局》的发表,如同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了一颗核弹。
起初,只是在江城本地的小范围传播。但随着那些有幸读到《江城青年》的读者将书摘和感想发到网上,这股热潮,瞬间引爆了整个互联网。
在这个世界里,网络文学虽然存在,但大多还停留在打打杀杀、修仙炼气的初级阶段。主流文学,则依旧是那种晦涩难懂、曲高和寡的调调。
突然出现一部《时光邮局》,它既有奇幻的设定,又充满了浓浓的人情味,文字通俗易懂,却又感人至深。
读者们疯了。
他们从未体验过这样的阅读快感。
一时间,各大社交平台,都被“时光邮局”和“键盘之神”这两个词刷屏了。
微博热搜榜上,前十名里,有五个都和这部小说有关。
* #时光邮局是什么神仙小说#
* #看完时光邮局我哭了一晚上#
* #神秘大神键盘之神究竟是谁#
* #求时光邮局全文在线阅读#
* #我想给未来的自己写一封信#
豆瓣小组里,关于《时光邮局》的讨论帖,回复数以每分钟上百条的速度疯涨。
用户“爱看书的小明”:我是一个从来不看小说的人,但今天在图书馆随手翻到了《江城青年》,读了第一行字就停不下来。读完之后,我在图书馆的角落里哭了半个小时。那个叫“键盘之神”的作者,他一定是一个经历过大风大浪,却又内心无比温柔的人。
用户“林薇的守护者”:这部小说里的每一个人物,都像是我身边的朋友。那个为了梦想挣扎的音乐人,那个在爱情和事业间纠结的运动员……我仿佛看到了我自己。我想问作者,那个“时光邮局”真的存在吗?我也想给未来的自己写一封信。
用户“文学爱好者007”:从专业的角度来看,这部小说的结构堪称完美。环环相扣,伏笔千里。那个“丸川”公司的设定,那个“解忧”的主线,简直神来之笔!这个“键盘之神”,绝对是文学界的爱因斯坦!
不仅是普通读者,就连那些平日里眼高于顶的文学评论家、知名作家,也都坐不住了。
着名文学评论家,燕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明远先生,专门撰写了一篇长达万字的评论文章,发表在《文汇报》上。
他在文章中写道:
“《时光邮局》的出现,填补了我国当代文学在‘温情奇幻’这一领域的空白。作者‘键盘之神’以举重若轻的笔法,将几个看似毫不相关的故事,编织成了一张巨大的网,网住了读者的心。
这部作品,既有东野圭吾的诡计,又有村上春树的孤独,更有一种独属于东方的禅意和温情。
我甚至怀疑,这是否是一位隐居多年的老前辈,用化名写出来的封笔之作?”
一时间,“键盘之神”是谁,成为了全网最大的谜团。
有人猜测,他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作家,厌倦了世俗的名利,所以用这个中二的笔名,来写出自己内心最想写的故事。
有人猜测,他是一位海外归来的华裔作家,有着深厚的西方文学功底,同时又对中国文化有着独特的理解。
还有人猜测,他可能是一个写作团队,否则怎么可能有人能驾驭得了这么宏大的设定和这么细腻的情感?
各种猜测,甚嚣尘上。
而作为这一切的始作俑者,陈宇,却过得很惬意。
他每天依旧在家看书、听音乐,偶尔出门去书店转转,仿佛网络上那场因他而起的狂欢,与他无关。
这天,他正躺在阳台的躺椅上晒太阳,手机响了。
是一个陌生的江城本地号码。
他接通了电话。
“喂?是陈宇吗?”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怯生生的女声。
陈宇愣了一下。
这个声音,有些熟悉。
他想起来了。
这是他高中同学,叫苏雨欣。两人在高中时关系还不错,但不算特别亲密。
“是我。你是……苏雨欣?”
“哇!你居然听出我的声音了!”苏雨欣的声音,瞬间变得兴奋起来,“陈宇,你太不够意思了!你什么时候成了大作家了?还‘键盘之神’,这名字取得也太……太有个性了!”
陈宇笑了笑:“你怎么知道是我?”
“你还装!”苏雨欣的语气里带着一丝嗔怪,“你忘了?高二那年,你写了一篇作文,叫《我的梦想》,里面就提到了一个‘时光邮局’的设定!当时老师还说你是在胡思乱想呢!”
陈宇恍然大悟。
看来,这个世界的原主,确实有过类似的构思。这也为他现在的“抄袭”提供了完美的掩护。
“原来是这样。”他打了个哈哈,“那都是年少无知时的胡言乱语,没想到你还记得。”
“我当然记得!”苏雨欣说道,“对了,陈宇,晚上同学聚会,你一定要来啊!大家都很想你,也想当面问问你,关于《时光邮局》的事!”
“同学聚会?”陈宇皱了皱眉头。
他对这种场合,一向没什么兴趣。
“对啊!就在市中心的‘皇朝会所’!老同学们都去,班长也说了,你要是不来,他就不开席!”苏雨欣的语气里,带着一丝不容拒绝的强硬,“你可不能扫兴啊!”
陈宇想了想,自己最近确实有些无聊。
去看看那些原主记忆里的“老同学”,似乎也是一件有趣的事。
“好吧。”他答应道,“几点?”
“晚上六点!不见不散!”
电话挂断了。
陈宇看着手机,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容。
同学聚会吗?
也好。
他倒要看看,这些所谓的“老同学”,在他这个“大文豪”面前,会是一副怎样的嘴脸。
晚上六点,皇朝会所。
陈宇推开包厢的门,里面已经坐满了人。
看到他进来,原本喧闹的包厢,瞬间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他的身上。
有羡慕,有嫉妒,有好奇,也有……不屑。
班长王强,立刻迎了上来,一把搂住陈宇的肩膀,大声笑道:“陈宇!你可算来了!我们都等你半天了!来来来,快坐!坐我旁边!”
他一边说着,一边把陈宇拉到了主位上。
这个举动,让在场不少人的眼中,闪过一丝异样。
“陈宇,你现在可是我们班的骄傲啊!”王强给他倒满一杯酒,满脸堆笑,“《时光邮局》我看了,写得太好了!我一个大老爷们,都看哭了!你这文笔,简直绝了!以后你就是我的偶像,有什么新书,可得先给我签名啊!”
陈宇淡淡地笑了笑,举起了酒杯:“班长客气了,大家都是同学,以后互相照应。”
他一饮而尽。
其他人见状,也纷纷端起酒杯,上来敬酒。
“陈宇,我以前就说你有当作家的潜质,你看,被我说中了吧!”
“陈宇,以后你要是改编电视剧,可得想着我啊,我表哥就是个导演!”
“陈宇,你那个笔名‘键盘之神’,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啊?”
陈宇微笑着,一一应付。
他敏锐地察觉到,在人群的角落里,有一道目光,一直冷冷地注视着他。
他顺着目光看去。
那是一个身材瘦削,戴着眼镜的男生。
他的名字叫赵凯。
也是原主的高中同学。
更重要的是,他是江城本地一家着名文学世家的子弟,从小就被誉为“文学天才”,在高中时期,就在各大刊物上发表过不少文章。
在原主的记忆里,这个赵凯,一直视原主为竞争对手。原主考了状元,他嫉妒;原主选择了中文系,他嘲笑;现在,原主发表了《时光邮局》,成了全网热议的“键盘之神”,他更是恨得牙痒痒。
此刻,赵凯的脸上,挂着一丝冷笑。
他端着酒杯,慢悠悠地走了过来。
“陈宇,哦不,现在应该叫你‘键盘之神’了。”他的语气里,充满了酸味和挑衅,“你的《时光邮局》,我拜读了。”
陈宇看着他,嘴角依旧挂着淡淡的笑意:“赵凯同学,幸会。不知道赵大才子,对我的拙作,有何高见?”
赵凯推了推眼镜,阴阳怪气地说道:“高见不敢当。我只是觉得,这部小说的设定,有些太过于‘天马行空’了。这种写法,在国际上早就过时了。而且,我怎么觉得,这里面的某些情节,和我去年写的一篇习作,有些似曾相识呢?”
此言一出,包厢里的气氛,瞬间变得微妙起来。
所有人都知道,赵凯这是要找陈宇的麻烦。
王强连忙出来打圆场:“赵凯,你别乱说,陈宇的《时光邮局》那是公认的神作,怎么会和你的习作一样呢?”
“是不是乱说,大家心里都清楚。”赵凯不依不饶,他盯着陈宇,眼中充满了挑衅,“陈宇,敢不敢比一比?就以这个包厢为题,我们现场写一篇千字文,让大家来评判评判,到底谁才是真正的‘文豪’?”
所有人都看向了陈宇。
有人幸灾乐祸,有人为陈宇捏了一把汗。
陈宇看着赵凯,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了。
他放下了手中的酒杯。
他本想安安静静地参加个聚会,没想到,还是有人要上来找不自在。
既然你找死,那我便成全你。
他看着赵凯,缓缓地说道:
“比,可以。”
“但是,光比文章,多没意思。”
他站起身,走到包厢中央,目光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
他的眼神,平静如水,却又深不可测。
“这样吧。”
“我现场写一首诗。”
“如果你能写出一首,意境相当的诗来,就算我输。”
“如果……你输了。”
他看着赵凯,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
“从今往后,见到我,你绕道走。”
“并且,在你的博客首页,挂上三天‘我赵凯不如陈宇’的公告。”
全场,死一般的寂静。
谁也没想到,陈宇竟然会开出这么狠的条件。
赵凯的脸色,瞬间变得一阵青,一阵白。
他没想到,平日里沉默寡言的陈宇,竟然如此狂妄!
“好!一言为定!”他咬着牙,答应了下来。
“如果我输了,我也一样!”陈宇补充道。
“笔墨伺候!”
王强连忙让人找来了纸笔。
一张宣纸,铺在了包厢中央的圆桌上。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陈宇的身上。
陈宇拿起毛笔,蘸起了墨。
他闭上眼睛,脑海中,闪过无数个地球上的千古名篇。
写哪一首呢?
写李白的《将进酒》?太狂放。
写苏轼的《水调歌头》?太深情。
写岳飞的《满江红》?太悲壮。
都不太适合。
他需要一首,既能表达此刻心境,又能瞬间镇住全场的诗。
一首……
他睁开了眼睛,眼中,精光一闪。
有了。
他提笔,在宣纸上,挥毫泼墨。
笔走龙蛇,气势如虹。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看着他的笔尖。
第一个字落下。
第二个字落下。
赵凯原本还带着一丝不屑,但随着陈宇写的字越来越多,他的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
因为他发现,陈宇的字,写得极好。
那是一种他从未见过的字体,苍劲有力,却又飘逸洒脱,仿佛每一个字,都蕴含着一股磅礴的气势。
很快,一首诗,写完了。
陈宇放下笔,后退一步,淡淡地说道:
“献丑了。”
所有人,立刻围了上去,看向那张宣纸。
只见上面,写着一首七言绝句。
《登飞来峰》
飞来山上千寻塔,
闻说鸡鸣见日升。
不畏浮云遮望眼,
自缘身在最高层。
包厢里,陷入了一片死寂。
所有人都呆呆地看着这首诗,仿佛被石化了一般。
这首诗的气魄,太大了!
前两句,借景抒情,写出了高塔的巍峨和旭日的磅礴。
后两句,更是神来之笔,借典故,表达了自己的高瞻远瞩和无畏气概。
“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
“好一个‘身在最高层’!”
王强喃喃自语,眼中充满了震撼。
他虽然文学素养不高,但也知道,这是一首绝世好诗!
他看向陈宇,眼神里,充满了敬畏。
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陈宇吗?
这分明就是一个,从古代穿越而来的诗仙!
而赵凯,更是脸色惨白,双腿发抖。
他引以为傲的文学才华,在这首诗面前,简直就像是一个笑话。
他写的那些酸溜溜的散文,在这首气吞山河的诗面前,连提鞋都不配!
他输了。
输得彻彻底底。
他看着陈宇那张平静的脸,仿佛看到了一座高不可攀的山峰。
他转过身,踉踉跄跄地冲出了包厢。
“哎!赵凯!你去哪?”有人喊道。
陈宇却只是拿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
他看着赵凯逃跑的方向,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
“跳梁小丑。”
他轻声说道。
随后,他转过身,对目瞪口呆的同学们,举起了酒杯。
“来,大家继续。别为了不相干的人,坏了兴致。”
一场风波,就这样,被他轻描淡写地化解了。
从这一天起,再也没人敢质疑“键盘之神”的实力。
而陈宇这个名字,也随着那首《登飞来峰》,在这个小小的圈子里,传为佳话。
他的文豪之路,才刚刚开始。
但这第一步,他走得,无比稳健。
他就像一个站在山顶的王者,俯瞰着山脚下那些仰望他的人们。
他知道,属于他的时代,已经到来了。
而他,将用地球上那些璀璨的文化瑰宝,将这个世界的文学星空,照得亮如白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