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如花说完那番话,整个人羞得连耳根都红了。她低着头站在那儿,手指绞着衣角,可身子却站得笔直,像是在等一个决定命运的答案。
秋风卷着几片菊瓣飘进亭子里,落在石桌上。吴卫国看着眼前这个不过十五六岁的少女,心里五味杂陈。他不是傻子,这些天相处下来,苟如花的才情、见识,都让他欣赏。可越是这样,他心里那点疑虑就越发明显——这么好的姑娘,怎么会对他这样一个还没功名的穷书生如此倾心?
“苟小姐,”吴卫国终于开口,声音很温和,但每个字都说得很清楚,“你的心意,我明白了。说实话,能得小姐青睐,是卫国的福分。只是婚姻大事,关乎一生,不能草率。我现在功名未就,前途未定,若贸然应下,将来若是一事无成,那就是罪过了。”
他顿了顿,看着苟如花渐渐发白的脸,继续道:“不如这样,等乡试放榜之后,若我侥幸中举,再谈此事不迟。若我名落孙山……小姐还是另择良配为好。”
这话说得客气,可意思很明白:我现在不能答应你,一切等放榜后再说。
苟如花眼中闪过一丝失望,可随即又亮起光来——他没有直接拒绝,这就是希望!她咬了咬嘴唇,从怀里取出一枚玉佩。那玉佩通体碧绿,雕成如意形状,在秋日阳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
“这玉佩是我从小戴着的,”苟如花把玉佩塞到吴卫国手里,手指触到他掌心时,微微颤抖了一下,“今日送给公子,就当……就当是个信物。放榜之后,无论结果如何,我都等公子一句话。”
玉佩入手温润,还带着少女的体温。吴卫国握在手里,终究没推回去——这时候要是拒绝了,那就太伤人了。
远处传来脚步声,李文轩端着酒壶回来了。看到亭中情形,他会心一笑,故意慢慢走来,让两人有时间分开。
“哎呀,找了好久才找到这坛陈年菊花酒!”李文轩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笑着走进亭子,“来来来,今日菊花开得正好,咱们不醉不归!”
三人重新落座。苟如花已经恢复了大家闺秀的从容,只是偶尔看向吴卫国时,眼中还有藏不住的情意。吴卫国则装作专心品酒,心里却翻腾开了。
就在李府花园的菊花开得正盛时,距离亭子百步之外,一座三层阁楼上,有个中年男人正放下手里的“千里镜”。
这千里镜是西洋来的稀罕物,能把远处的东西看得清清楚楚。刚才亭子里发生的一切,都被他尽收眼底。
中年男人四十来岁,面白无须,穿着一身锦缎长袍,手指上戴着个翡翠扳指。他嘴角露出满意的笑容,对身后侍立的小厮说:“去,给干爹传信,就说鱼儿已经上钩了。”
“是,王管事。”小厮躬身退下。
这王管事名叫王福,是掌印太监苟富贵派来长川省的心腹。苟富贵派他来,就是要暗中安排苟如花和吴卫国的“缘分”,同时监视整个过程。
王福重新举起千里镜,看向亭中的吴卫国,心里暗道:“这小子倒是谨慎,没被美色冲昏头。不过越是这样,干爹的计划就越稳妥——轻易上钩的,反倒不值钱了。”
他想起离京前,苟富贵交代的话:“吴卫国是个人才,又是周鸿飞的关门弟子。若能拉拢过来,以后在朝中就多了一员大将。我那小妹如花,模样才学都是一等一的,与他也是良配。你务必把这事办妥,要做得天衣无缝,让吴卫国以为真是天定良缘。”
王福当时还有些担心:“干爹,那吴卫国要是察觉了……”
“察觉了又如何?”苟富贵冷笑,“等生米煮成熟饭,有了孩子,他就是我苟家的人。周鸿飞那些清流最重名声,到时候看他们还要不要这个‘阉党妹夫’!”
想到这里,王福又笑了。他收起千里镜,转身下楼。今天这场戏演得不错,该去给那几个丫鬟交代下一步了。
亭子里,三人又饮了几杯酒。苟如花毕竟是个姑娘家,不便久留,便起身告辞了。
李文轩送她到花园门口,回来时见吴卫国还坐在那儿,手里摩挲着那枚玉佩,眼神有些飘忽。
“吴兄,好事将近啊!”李文轩笑着坐下,给自己倒了杯酒,“苟小姐这样的才貌,这样的家世,多少人求都求不来。你这是走了大运!”
吴卫国把玉佩收进怀里,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忽然问:“李兄,你跟苟小姐是怎么认识的?”
李文轩一愣,随即笑道:“说起来也是巧。前些日子我去慈恩寺上香,正遇上苟小姐和她母亲。她母亲跟我母亲是旧相识,这么一引荐,就熟络了。怎么,吴兄是担心苟小姐的家世太高?”
“那倒不是,”吴卫国摇摇头,“我只是觉得,这么好的姑娘,京城追她的人肯定很多吧!”
李文轩心里“咯噔”一下,面上却不动声色:“京城追她的公子哥确实多,可那些都是靠父辈的功劳,自己没啥本事!她一个也看不上。古语说:千里姻缘一线牵。缘分来了,可不就是这样?我跟我家娘子,当初也是机缘巧合认识的。吴兄啊,你就是想太多了。苟小姐对你一片真心,你可不要辜负人家的一片深情哟。”
吴卫国没再说话,只是望着满园菊花,眼神深不见底。
其实从刚才开始,他就隐隐有种被人窥视的感觉。他现在宗师境中期修为,精神力远超常人,对周围的感知敏锐得很。虽然那窥视的感觉很模糊,距离也远,但他确定不是错觉。
这种被窥视的感觉,他前世在特种部队执行任务时太熟悉了——那是狙击手在瞄准,或是侦察兵在观察。而在这个世界,能有这种远距离观察手段的,恐怕只有类似前世望远镜的东西。
这几天他跟着李文轩在省城转悠,对周围环境已经摸熟了。刚才那种被窥视的感觉,传来的方向正是李府深处。而据他所知,那个方向有几座高楼,是观察花园的最佳位置。
李文轩…苟如花…两个丫鬟…远距离窥视……
这些线索在吴卫国的脑子里飞快地串联起来。他忽然想起一个人——司礼监掌印太监苟富贵。姓苟的人本就不多,而苟富贵又多次通过副指挥刘同刚、王仁杰向自己示好,想拉拢自己。
如果苟如花真是苟富贵派来的美人,那这一切就说得通了!
李文轩突然跟自己结交,处处制造自己跟苟如花见面的机会;苟如花一个大家闺秀,却三番五次“偶遇”自己,还表现得这么主动;她身边那两个丫鬟,看着娇滴滴的,可脚步轻盈,明显是练家子,也对自己有那么一点意思!
这分明就是一场精心策划的“美人计”!
想到这里,吴卫国不但不生气,反而心里暗笑起来。他前世是特种兵王,什么阴谋诡计没见过?三国演义里周瑜用美人计坑刘备,结果被诸葛亮将计就计,弄了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笑话,活活把周瑜气死。
既然苟富贵想用美人计拉拢自己,那自己何不将计就计?
吴卫国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心里已经有了主意。苟富贵想用美女拴住自己的心,可女人啊,一旦生了孩子,心思就会全放在孩子身上。到时候是谁拴住谁,还不一定呢!
他不可能真的跟阉党一条心,但利用苟富贵送来的美女做掩护,借他的权势发展自己的势力,这买卖不亏。等将来时机成熟,再翻脸也不迟。
“吴兄,想什么呢这么出神?”李文轩的声音把吴卫国的思绪拉了回来。
吴卫国笑了笑,给两人斟满酒:“我在想,如果这次乡试能中,将来该怎么打算。李兄,你是官宦子弟,见识广,给我说说朝中的事吧。”
李文轩见吴卫国转了话题,心里一松,便侃侃而谈起来。他说起朝中各大派系,说起清流和阉党的争斗,说起边疆的战事,说起各地的灾情。
吴卫国静静听着,不时问上一两句。他从李文轩的话里,能听出这人对朝政是有看法的,而且看法还不浅薄。这让他对李文轩的身份更加怀疑——一个普通的官家子弟,会对朝局这么了解?
两人一直聊到日头偏西。临别时,李文轩握着吴卫国的手说:“吴兄,放榜就在这几日了。以你的才学,中举是十拿九稳。到时候咱们就是同年了,更要多多走动。”
“一定。”吴卫国拱手告辞。
走出凉亭,杨定风已经等在外面了。见吴卫国出来,他迎上来低声道:“公子,家里有客。”
“谁?”
“兀术秃儿派来的人。”
吴卫国的眼神瞬间锐利起来:“回去说。”
回到住处,果然有个商人打扮的汉子等在那里。那汉子见到吴卫国,双手抱拳行了一礼,用生硬的汉话说:“公子,三王子让我给您带信。”
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蜡丸。
吴卫国捏碎蜡丸,里面是一张羊皮纸,上面用狼族文字写着几行字。吴卫国在边关待过,认得狼族文,大意是:已按主人吩咐撤回塞北,沿途故意留下溃败痕迹。狼王对此次失败很生气,但相信了我的说辞。现在我手里还有两万多骑兵,都已撤回封地潜伏,等主人下一步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