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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疆,十万大山深处。

尸皇殿坐落在群山环抱的一处巨大山谷之中,殿宇依山而建,通体以暗金色的奇异石材垒砌,在阳光下泛着冷硬的光泽。

殿前广场上,矗立着九根刻满古老图腾的石柱,柱顶燃烧着永不熄灭的幽绿色尸火,将整片山谷映照得如同幽冥鬼域。

自金尸王突破准绝顶、凝聚重瞳、彻底融合天外金精归来,已有月余。

这一个月里,他没有外出,也没有再与人交手,而是安静地待在尸皇殿中,适应着这具脱胎换骨的新躯体。

此刻,尸皇殿最深处的静室中。

金尸王盘坐在一方暗金色的玉台上,周身流转着温润如玉却又坚不可摧的暗金光芒。

他的身形已从最初突破时的六尺高度,又略微调整,稳定在了约莫六尺半左右,体态匀称完美,每一寸肌肉骨骼都蕴含着爆炸性的力量。

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头发——原本光秃的头颅上,生长出了长及腰际的金色长发。

那金色并非染就,而是如同流动的液态黄金,在昏暗的静室中自然散发着柔和的光晕。

随着他呼吸轻轻飘动,充满了一种神圣而尊贵的美感。

他缓缓睁开眼。

那双眼睛,此刻已能初步适应重瞳的力量。

瞳孔分裂为双重,每一个瞳孔都呈现出纯粹的金色,如同两颗微缩的星辰,在眼眶中缓缓旋转。

重瞳深处,仿佛蕴藏着洞悉万物本源、堪破虚妄的古老智慧,却又带着一种睥睨众生的皇者威严。

这便是准绝顶、重瞳、天外金精彻底融合后的金尸王——或者说,此刻的他,更愿意被称为“金皇”。

他站起身,暗金色的长袍自然垂落,覆盖住那具完美如神只雕塑的身躯。

他走到静室一侧的落地铜镜前,看着镜中的自己。

面容俊美无俦,棱角分明,既有尸族特有的冷硬线条,又因重瞳与金精的融合,多了几分超脱凡俗的神圣感。

金色长发如瀑垂落,暗金长袍绣着古老的尸族图腾,整个人站在那里,便如同一尊从神话中走出的黄金神像。

“这才像样。”金尸王低声自语,嘴角勾起一抹满意的弧度。

他回想起一年多前,自己还在为融合天外金精苦苦挣扎,被王靖强行剥离一丝本源时的狼狈。

也回想起数月前,在葬兵谷与巨戟战将死战,最终险中求胜,突破准绝顶时的凶险。

如今,一切都已不同。

他已是准绝顶,重瞳惊世,金躯不朽,实力比起当初,强了何止数倍?

便是再对上王靖,他自信也能多撑几招——虽然大概率还是打不过。

那个老怪物,实力深不可测,连永夜魔主都被他逼退,自己这点进步,恐怕还不够看。

但至少,他已有了与对方平等对话的资格。

想到这里,金尸王眼神微凝。

他有一个想法,或者说,一个请求。

南疆十万大山,虽然广袤,但环境恶劣,瘴气弥漫,资源匮乏。

尸族、巫族、蛊族等南疆生灵,世代居住于此,与天争,与地斗,生存不易。

更重要的是,南疆名义上,仍属于圣曜王朝的疆域。

虽然王朝对这片蛮荒之地实际掌控力有限,更多是象征性的羁縻统治,但终究是个隐患。

尸族若想真正发展壮大,必须有一片完全属于自己、不受外界干涉的领地。

金尸王想要南疆十万大山,以及周边约七十万平方公里范围的土地。

这片区域,本就多是“邪巫”、“蛊师”盘踞的混乱之地,圣曜王朝难以有效管理。

将其划归尸族,对王朝而言,不过是甩掉一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包袱,却能换来一位准绝顶强者的友谊,以及南疆边境的永久安宁。

这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至少,金尸王是这么认为的。

但他自己,不适合亲自去谈。

尸族与圣曜王朝素有旧怨,他金尸王的名号,在王朝高层眼中更是凶名赫赫。

他若亲自前往帝都,恐怕会引发不必要的恐慌与敌意,甚至可能被视作挑衅。

他需要一个中间人。

一个既能让圣曜王朝皇帝李景裕重视,又不会引发敌意的中间人。

忘忧居。

这个名字,自然而然地浮现在金尸王脑海中。

那个小院子里的人,个个都是怪物。王靖自不必说,连永夜魔主都敢硬刚;

哑巴张深不可测,一字定乾坤;

齐疯子两界气运加身,真气无穷;

刘瞎子心眼通明,秦翌七情逍遥,魔千雅身负双重至尊血脉,李剑直更是半步绝顶便能战准绝顶的怪胎。

随便哪一个出面,都足以让李景裕慎重对待。

更重要的是,忘忧居与世无争,超然物外。由他们出面斡旋,更容易被接受。

金尸王在静室中踱步,金色长发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摆动。

该请谁呢?

王靖?那位爷太吓人,万一谈不拢,他老人家一个不高兴,可能就不是谈判,而是“通知”了。不妥。

哑巴张?那位天机传人太过神秘,行踪难测,且似乎不喜沾染俗世因果。也不妥。

齐疯子?那疯子行事颠三倒四,万一在皇宫里发疯,把李景裕的龙椅拆了怎么办?风险太大。

刘瞎子?倒是圆滑通透,但……金尸王不太想欠这老瞎子人情。

秦翌?背负血仇,心性不稳,不适合。

魔千雅?域外魔女,身份敏感。

李剑直?那小子……算了,让他去谈判,恐怕只会冷着脸说“给”或“不给”,然后就没下文了。

想来想去,似乎只有一个人选。

桃夭夭。

那个身怀先天生机之气、心思纯净如赤子的小丫头。

她实力虽然只是后天境,但身份特殊——忘忧居的“团宠”,王靖亲自养大的孩子,齐疯子从外面捡回来的宝贝。

她出面,既代表了忘忧居的态度,又不会给人压迫感。

而且她性子纯善,笑容甜美,容易让人放下戒心。

最重要的是,金尸王能感觉到,桃夭夭对他并无恶意,甚至……有点好奇?

上次在葬兵谷,他突破准绝顶、凝聚重瞳时,那小丫头远远看着,眼睛瞪得圆圆的,满是惊叹,却没有恐惧。

或许,可以请她帮忙。

金尸王打定主意,走出静室。

尸皇殿外,两名身高三丈、浑身覆盖着暗金骨甲的尸族护卫单膝跪地,恭敬道:“恭迎吾皇出关!”

金尸王微微颔首,声音带着金属般的质感与不容置疑的威严:“传令,备礼。本皇要亲自去一趟……忘忧居。”

“是!”护卫领命退下。

金尸王抬头,望向北方。

忘忧居,安宁镇。

希望这次拜访,能有个好结果。

他并非嗜杀之人——至少,在没必要的时候不是。

若能以和平的方式为族人争取到一片安身立命之地,他不介意放下身段,去求一求那些“邻居”。

毕竟,大家都是在这世间挣扎求存的生灵。

能少流点血,总是好的。

至于圣曜王朝皇帝李景裕会不会答应……

金尸王金色的重瞳中,闪过一丝自信的光芒。

他会答应的。

因为,这是一个双赢的选择。

也是一个……不容拒绝的请求。

暗金色的身影,化作一道流光,冲天而起,朝着北方疾驰而去。

尸皇殿的幽绿尸火,在风中摇曳。

南疆的群山,沉默地注视着它们的皇,去往那片神秘的、藏着无数怪物的……忘忧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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