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马汉庆提出最后一个请求:在押解新疆前,希望与妻女见最后一面。
木子怡也提出了相同请求,警方予以批准。
见面之前,马汉庆给妻子写了一封千余字的长信。
信中充满忏悔:“七年来,你对我嘘寒问暖,照顾我的衣食住行,而我却一直以做生意为名,往返于新疆与三亚之间,实在对不起你。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你的好,是我害了你和孩子。无论身在何处,我都会为你们祝福祈祷。”
他首次在信中向妻子坦白真实身份:“相处七年,我一直隐瞒着真相。若早告诉你实情,你必定会害怕,不可能与我生活这么久。我真名叫马汉庆,不是吴厚宜。原是湖北武汉人,老家还有父母和兄弟,住在武昌工人村。漂泊多年,已记不清具体门牌了。”
马汉庆还担心妻子因善良轻信再次受骗,认为她缺乏社会经验,才会被自己蒙蔽这么多年。
他叮嘱道:“你还年轻,可以重新组建幸福家庭,但一定要谨慎,不要被外表和甜言蜜语所蒙蔽。”
十一月十六日,他在看守所见到了妻子和女儿。
又再三嘱咐:“武汉老家的父母年事已高,孩子就别交给他们抚养了,你自己带着。无论今后是独自生活还是重建家庭,都不要亏待孩子。”
并告诉她:“你可以联系武汉警方,他们会帮忙查到我老家亲人的联系方式。如果要去我家,我哥哥会到车站接你。你待我很好,我会永远记得,虽然这一切已没有意义。你还年轻,找个好人嫁了吧,一定要找个好人……”
上午十一时十分,这场最后的会面结束了。
马汉庆被带出看守所,由五名防暴警察押送往机场——这正是此前押送马加爵的原班人马。
二零零四年,三亚接连抓获了震惊全国的“二马”,一大一小。
回到新疆后,马汉庆接受了记者采访。
他坦言:“我不如马加爵,那小伙子懂得看报纸,而我却在最关键的时候没有买报。”
直至此刻,他仍在为这个细节懊悔不已。
他还说道:“我不如鹿宪洲,那是真正的孤胆英雄,独自一人多次抢劫运钞车,我做不到,只能对个人下手。”
但提及白宝山时,他语气中带着不屑:“我瞧不起白宝山,他算什么?不过抢的钱比我多罢了。若非我运气太差,何止弄到一百万?白宝山自己干不了大事,还找了个同伙,结果栽了吧?他不行,差得远。”
自然,无人与他争论这些,这些比较已毫无意义,只留他独自沉思。
在新疆看守所的日子里,与绝大多数悍匪一样,马汉庆日夜思索着自己落网的原因。
他不厌其烦地反复回忆每一个细节,试图找出自己的失误:是变得懒惰了,竟未察觉警方在家门口设伏?还是在三亚停留太久——整整八年,早该换个地方隐匿?亦或在新疆作案前留下的线索太多?
若依笔者之见,仍是那句老话:时也,命也,运也。
人不与命争,这一切皆是命中注定。
自一九九八年摔伤脚后,马汉庆便一路走背运:西装革履走进赌场,出来时输得灰头土脸;杀了人却分文未得;再次行动只抢到零头;计划中的大案因爆胎夭折;最终落网竟因鬼使神差未买报纸。
除了归咎于命运,还能作何解释?世间有些事,确实难以说清。
马汉庆在狱中情绪极差,厌恶所有人,尤其反感记者。
他曾抱怨:“我的案子没那么严重,不就杀了几个人,抢了几十万吗?何必如此兴师动众?我不想当新闻人物。”
随着死刑日期临近,他内心充满痛苦,然而既欠下累累血债,又能怨得了谁?
对于被他杀害的人,马汉庆确实怀有几分懊悔,因为他清楚自己的死将给家庭带来怎样的创伤。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一日,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庭审持续六小时。
对于所有指控,他都认罪,回答极其简练,多是“我没意见”或“对”。
唯独在两处细节上稍作反驳:即前文提及的一百一十四件衣物,及第二次在新疆抢劫的四万七千元账款。
随后进入民事赔偿环节。
第二次抢劫案中死者热河曼的妻子用维吾尔语提出二十一点七万元赔偿要求,经人翻译后,马汉庆苦笑着摇头:“这不可能。若我有钱,定然愿意赔偿。如今我唯有一命,只能用命来偿了。”
第三次抢劫中受重伤的谢利夫老人,向他索要八十六点九万元赔偿。
马汉庆闻言一怔,这更无可能。
他未多言语,只简单说了句“对不起”。
老人却不接受:“好,那八十六万暂且不提,你抢走的十万总该还我吧?我住院已花了近二十万。”
马汉庆听完沉默不语——他哪里还有钱?若有,又何必铤而走险?
在最后陈述中,他说:“对受害人,我只能说声对不起。如今我一无所有,唯有对父母、妻女的思念。回首一生,最后悔的是未能孝敬父母。我是个罪人,我的家人也是受害者,他们应当得到社会的同情。”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马汉庆一审被判处死刑。
宣判后,他当庭表示不上诉。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行刑前夕,法警告知他次日即将上路,可还有遗言。
他说了些忏悔的话,提出想再见妻女及其他亲人一面。
这个请求很快获准,当天他的哥哥、妻子和女儿便赶到新疆六道湾看守所。
马汉庆抱着女儿,用颤抖的声音交代后事,并留下了一封遗书。
次日,十二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时,乌鲁木齐法院法警队从看守所提出马汉庆,押赴刑场。
同行的还有一名女毒贩。
那女子浑身发抖,哭泣不止,显然恐惧至极。
马汉庆平静地对她说:“妹子,别哭了。放心跟着哥走,哥向你保证,有哥在路上,没有鬼敢欺负你。”
这句话如同强心剂,女子顿时止住了哭泣。
十时十分,一声枪响,马汉庆的生命走到了尽头。
在那封遗书中,他写道:“在看守所待了十三个多月,终于等到了执行死刑的这一天。我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死对我是一种解脱。我想这对我的亲人也是一种解脱。可惜世间没有如果,但愿后人以我为戒。若要评价我的一生,唯有‘遗憾’二字。”
字里行间可见其确已平静接受结局,否则也不会放弃上诉——毕竟对多数人而言,多活一日也是好的。
临刑前的死刑犯无非三种表现:
一是麻木瘫软,魂飞魄散,此为多数;
二是精神崩溃,情绪激动,咆哮逞能;
最后一种则是异乎寻常的平静,并非不怕死,而是心理素质极强,如章俊。
马汉庆亦属此类,这般人物在刑场上实属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