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先这样吧,我就先走了。”
林歌挥了挥手,说了一句。
兰托正好接起电话,一边点头一边挥手致意,表示他知道了。
来电的是鲍威尔,他的语气很急,语速也是相当快。
“你现在人在工厂吗?”
兰托愣了一下,说道。
“在啊,怎么了?”
“米格尔带人来了,快跑!这次是完全开战,他要把你们全杀了!!”
“什么?!”
兰托惊讶地说道。
“你那边就完全同意了对方这么干?”
鲍威尔完全没有隐瞒,焦急地说道。
“我同意个屁,他官比我大你又不是不知道,他跟我说这次不会有警察和其他任何政府部门来,就算你们闹得再大,要来也是明天的事情了,你还不明白吗?”
站在他的鲍威尔的角度而言。
这个工厂他也是付出了心血的,还有钱,跟兰托完全就是一根绳上的蚂蚱!
换个角度来说,这对他的仕途也是重中之重!
把兰托父子保下来,未来无论是业绩方面,还是金钱方面都有足够的底气说话,他的晋升之路才不会就此断掉。
在美国,想要走仕途,钱一定是排在第一位的,钱代表了太多东西,人脉,关系,选票,所有的一切……
政绩就是第二位。
他不能失去这个工厂!
起码不能失去兰托父子。
这两人还活着,那么就还有机会!
兰托顿时感觉心惊肉跳,急忙问道。
“他们到哪了?”
“我他妈怎么知道,现在问这个有什么用?跑!跑就完了!”
“行,我知道了!”
林歌是听到一点兰托的话的,他的声音太激动了,不过没有听清,他也不想管。
就在他准备离开工厂的时候,他顿了一下,门外有声音……
而且肯定不是兰托的人,如果是兰托的人不会在门外鬼鬼祟祟不进来,人还不少。
林歌停下了开门的动作,将手伸向腰间,把枪掏了出来。
这时,背后传来了兰托的喊声。
“所有人,现在马上离开工厂,躲起来,等我联系你们!!”
兰托的话一说完。
林歌就听到了外面开门的声音,门把手转动着。
林歌见状,毫不犹豫地对着门开枪!
“砰!砰!”
.45Acp弹强大的威力穿透了薄薄的铁门,打死了外面正在开门的人。
接着,林歌就听到一句骂声。
“该死!开火!!”
林歌慌忙朝着旁边一个飞扑,在地上爬行。
与此同时,外面的人开枪了。
“啪啪啪啪啪啪……”
几把枪同时开火。
铁门顿时被打成了筛子,一个个密集的弹孔出现在铁门上,光线透过弹孔照射进来。
工厂内负责生产防腐剂的员工们被吓到了,但并没有多惊慌,赶紧去拿武器。
这些人虽然不参与毒品的生产,但也都是兰托从墨西哥找的人,既给他们一份工作,同时也把他们算作一份战力。
尽管都没有接受过专业训练,甚至都没怎么开过枪,但只要会开枪就行!
相比之下,对方就要专业多了,把门打成筛子之后,便被一脚踹开,冲进来一群蒙着脸的人,打扮的跟悍匪似的。
枪战瞬间打响。
林歌躲在一台机器后面,感到操蛋……
妈的,好奇心害死猫,就不应该来的,当时直接走掉什么事都没有。
好消息是,幸亏林歌出门的时候带着枪。
坏消息是,他都没有带备用弹匣,这枪虽然经典,但七发子弹实在少的可怜,米尔斯那家伙也没有去改弹匣,说是喜欢这把枪最原汁原味的味道。
虽然打死了一个人,但林歌已经后悔了。
“不应该浪费两颗子弹在那个开门的人身上!”
现在他只有五发子弹了!
就在这时,工厂的二楼突然传来了枪声,几发子弹打在林歌的身旁,打在了机器上。
林歌吓了一跳,抬眼瞬间锁定了敌人,抬手对着二楼就是一枪。
11.43mm的口径威力确实大的吓人,二楼那敌人胸口被打穿,甚至都有个清晰可见的大血洞在那。
敌人没想到林歌反应这么快还这么准,也不是一个正常人,被枪打的第一时间不应该是先找掩体躲起来吗?
子弹不会给他思考的时间,心脏被贯穿后,他倒在了栏杆上,从二楼摔了下去。
手里的步枪也摔了下来。
那还是一把现在比较少见的G3自动步枪。
hK公司以StG45步枪为基础所改进的现代自动步枪,口径是7.62毫米,是一种使用滚柱闭锁原理的自动步枪,1957成为联邦德国军队的制式步枪。
到1960年前后,全世界有80多个国家订购了G3自动步枪。
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小口径步枪成为主流,G3自动步枪才慢慢失去了宠爱。
不过时至今日,还是有不少国家在用这把枪。
林歌还在靶场打过这把枪,可能跟hK416都属于黑坑公司的枪,所以林歌上手感觉就不错,是一把他拿起来就能打的枪。
此时此刻,林歌当然对那把枪产生了念头。
就剩下四颗子弹,让敌人发现他没有子弹,那就必死无疑了!
但距离有点远,大概有六七十米的距离……
这个距离手枪一枪给人打死其实是一件很惊悚的事情了,只不过在林歌身上却显得稀松平常,林歌自己也觉得平常。
又不远。
随着越来越多的敌人涌入工厂内,交火的声音也越来越激烈,显然敌人的火力和战斗力都比兰托的人要强不止一个档次!
林歌皱了皱眉头,这样下去不行。
他一定要拿到那把枪!
他弓着身子快步朝着枪的方向前进。
“砰砰砰砰……”
忽然一连串的子弹打过来,林歌赶忙蹲下,子弹打在机器上擦出火花。
这时,林歌忽然听到了敌人对他讲话!
“小丑!我知道是你!出来吧!!”
“砰砰砰砰……”
话还没说完,对着林歌的掩体又是一梭子。
“还记得希佩托特克吗?混蛋!!”
这么快就找上门来了?
林歌心想也好。
就在这里把他做掉吧,免得夜长梦多。
于是他回应道。
“当然记得了!就是那个被我当成路边野狗一脚踢死的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