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李承风就睁开了眼睛。
常年当舔狗养成的生物钟,让他习惯了早起。
以前是为了给李念送早餐,现在,则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全新的开始。
他轻手轻脚地起床,换上了一套原主压在箱底的运动服。
衣服有点旧,但还算合身。
推开门,客厅里静悄悄的。
他走到主卧门口,侧耳听了听,里面没有任何动静。
他蹑手蹑脚地穿上鞋,走出了家门。
清晨的空气带着一丝凉意,吸进肺里,让人精神一振。
小区里很安静,只有几个早起的老人在晨练。
李承风开始沿着小区的林荫道慢跑。
刚跑了不到两百米,他就感觉不行了。
两条腿跟灌了铅一样沉。这具身体的底子,比他想象的还要差。
“我靠……真他妈虚……”李承风扶着一棵树,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汗水顺着额头往下流。
但他没有放弃。
他知道,这是必须经历的过程。
休息了几分钟,等呼吸稍微平复了一些,他又咬着牙继续跑。
速度很慢,姿势也很难看,就像一只笨拙的鸭子。但他在坚持。
一圈,两圈……
等他跑完第三圈,感觉自己半条命都没了。
他一屁股坐在路边的长椅上,感觉整个世界都在旋转。
“一天天就知道写那种没人看的破小说,也不知道出去锻炼锻炼!”李乘风心里吐槽。
出了一身透汗之后,身体里那股常年积攒的滞涩感,似乎也随着汗水排出去了不少,整个人反而有种说不出的通透和舒爽。
“这才只是开始。”李承风擦了把脸上的汗,心里给自己打气。
在长椅上歇了十几分钟,他才拖着发软的腿往家走。路过小区门口的菜市场,他忽然灵机一动。
有了!
他走进菜市场,买了新鲜的鸡蛋、面条,还有一小把葱。
回到家,他先是冲了个澡,换了身干净衣服。然后,他钻进了厨房。
上辈子,他为了追李念,厨艺也练得不错。
虽然比不上大厨,但做个家常早饭还是绰绰有余的。
他熟练地开火,烧水,煮面。另一个灶上,煎了两个金黄的荷包蛋。
最后切了点葱花,往面汤里一撒,香气立刻就飘满了整个屋子。
他刚把两碗热气腾腾的葱油拌面和荷包蛋端上餐桌,主卧的门就开了。
苏婉穿着一身浅紫色的真丝睡衣走了出来,头发还有些凌乱。
她应该是被香味吵醒的,看到餐桌上的早餐,整个人都愣住了。
她揉了揉眼睛,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
“醒了?老婆,快来吃早饭。”李承风解下围裙,笑呵呵地招呼她。
苏婉呆呆地走过来,看着桌上的两碗面,又看了看李承风,眼神里充满了震惊和疑惑。
“这……这是你做的?”
“那当然了。”李承风一脸得意,“尝尝我的手艺,看看合不合你胃口。”
就在这时,李念的房门也开了。
她打着哈欠走出来,看到这一幕,哈欠打到一半都停住了,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
“爸……你……你去做饭了?”李念的语气里满是不可思议。
在她的记忆里,她这个爹别说做饭了,连厨房都很少进。
家里的饭菜,一直都是妈妈一个人在操持。
“怎么,很奇怪吗?”李承风拉开椅子,按着苏婉坐下,“我说了,我以后要好好照顾你们。从做一顿早饭开始。”
苏婉坐在椅子上,看着眼前的男人。
他穿着干净的白衬衫,头发梳理过,虽然眼袋还在,但整个人的精神面貌,好像和昨天完全不一样了。
尤其是他身上,还带着一股沐浴后清爽的味道,混合着淡淡的肥皂香。
这还是那个不修边幅,满身颓气的老李吗?
她拿起筷子,夹起一小撮面条,迟疑地放进嘴里。
面条劲道,葱油的香味恰到好处,不咸不淡,味道竟然出奇的好。
“怎么样?”李承风一脸期待地看着她。
“……还行。”苏婉低下头,掩饰住自己眼里的惊讶,又吃了一口。
李念也坐了下来,将信将疑地吃了一口面,然后眼睛就亮了。“爸,你这面在哪买的?比妈做的好吃。”
苏婉瞪了她一眼。
李承风心里乐开了花,嘴上却谦虚道:“瞎做的,你们喜欢吃就行。快吃吧,面坨了就不好吃了。”
一顿早饭,就在这种诡异又带着点温馨的气氛中吃完了。
苏婉吃得不多,但碗里的面和荷包蛋都吃光了。
吃完饭,她像往常一样准备去上班。换好衣服,走到门口,她又回头看了一眼正在收拾碗筷的李承风。
他的背影,似乎比以前宽阔了那么一点点。
“我……上班去了。”苏婉的声音很轻。
“路上小心。”李承风回头,冲她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苏婉的心没来由地跳了一下,她慌乱地移开目光,说了声“嗯”,然后就匆匆开门走了。
关上门,背靠着冰冷的门板,苏婉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她的心跳得很快,脸上也有些发烫。
这个男人,到底是怎么了?
失忆,真的能让一个人变化这么大吗?
还是说……这只是他心血来潮?
苏婉摇了摇头,努力把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甩出脑海,快步走向了公交车站。
而屋子里,李承风看着苏婉离去的背影,嘴角的笑意更深了。
第一步,成功!
一个能早起锻炼,还会做早饭的男人,总比一个只会躺在床上哼哼唧唧的病秧子强吧?
他不着急,他有的是时间和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