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丹参”专利诉讼案,在省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这起案件因其涉及地方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种权,引起了业内和媒体的广泛关注。庭审当天,旁听席座无虚席。
“华东药业”聘请了省内有名的知识产权律师团队,攻势凌厉。他们的核心论点集中在两点:一、指控“紫丹参”的育种材料来源不清,可能利用了未经授权的野生资源或他人成果,程序上存在瑕疵;二、质疑“紫丹参”与现有丹参品种相比,是否具备“显着性差异”,即是否真正具备可专利性。
对方律师出示了几份所谓的“专家意见”,内容含糊,但措辞极具误导性,试图在法官心中种下怀疑的种子。
轮到张大山的辩护律师发言时,李秀云亲自作为专家证人出庭。她身穿素雅职业装,神情镇定,面对对方律师的咄咄逼问,从容不迫。
“审判长,各位陪审员,”李秀云的声音清晰而坚定,“我方‘紫丹参’品种,育种过程清晰、合法,具备完整的系谱记录和实验数据支持。”
她示意助手将厚厚的证据材料呈上法庭:“这是我们从野生丹参资源调查、亲本选择、杂交实验、系统选育到多年多点试验的完整记录,时间跨度超过八年,每一个环节都有据可查。其育种材料来源清晰,完全符合《种子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规定。”
接着,她重点阐述了“紫丹参”的“显着性差异”:“审判长,判断一个品种是否具有显着性差异,关键看其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我方提交的检测报告充分证明,‘紫丹参’在丹参酮含量、抗病性、抗旱性等关键性状上,显着优于现有主栽品种,且性状稳定遗传。这正是其创新价值和市场价值的体现,完全符合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条件。”
她逻辑严谨,证据扎实,用无可辩驳的数据回应了对方的质疑。相比之下,对方律师的指控显得空洞无力,主要依靠猜测和模糊的“专家意见”。
庭审持续了整整一天。休庭后,张大山和李秀云走出法庭,虽然疲惫,但心里踏实了许多。他们对赢得官司充满信心。
然而,法律的胜利需要时间等待判决,而市场的反应却是立竿见影的。
就在诉讼消息传出的第二天,德国“莱茵草药”公司发来紧急邮件,表示鉴于大山药业涉及重大法律纠纷,存在不确定性,决定暂停执行后续订单,待案件明朗后再做决定。这是对他们信誉的一次沉重打击!
紧接着,几个原本在洽谈中的国内大客户也打来电话,语气变得犹豫,表示要“再看看情况”。甚至连公司内部,也出现了一些不安的议论,担心官司会影响公司前景。
华兴资本派驻的吴总监,脸色更是难看到了极点。他找到张大山,语气严肃:“张总,这个诉讼对公司的估值和市场信心影响太大了!必须尽快解决,否则对赌协议的第一年目标很难完成!我们需要评估最坏情况下的应对方案。”
一时间,大山药业仿佛被笼罩在一片阴云之下。辛苦建立起来的信誉,在竞争对手的恶意诉讼面前,变得如此脆弱。
面对内外交困的局面,张大山感到了巨大的压力,但他没有慌乱。他首先稳定内部军心,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坦诚说明了诉讼情况,展示了己方坚实的证据,表达了必胜的信心,要求大家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各位同事,”张大山站在台上,目光扫过一张张熟悉或陌生的面孔,“我们大山药业,是靠实实在在的品质和诚信走到今天的。有人想用不正当手段打击我们,我们不怕!因为我们身正不怕影子斜!这场官司,我们一定会赢!在这期间,我希望大家更加努力,用更好的业绩来证明我们的价值!”
他的坚定感染了大部分人,但疑虑和压力依然存在。
随后,张大山亲自起草邮件,并让李秀云协助,给“莱茵草药”公司和所有重要客户发去了一份长达数页的说明函,详细阐述了诉讼的背景、对方的恶意以及我方坚实的法律和事实依据,并附上了部分关键证据的摘要。他强调,大山药业对自身知识产权充满信心,并正在采取一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公司的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这份坦诚而有力的沟通,起到了一定的稳定作用。“莱茵草药”公司回复表示理解,虽未立即恢复订单,但同意保持密切沟通。
处理完外部沟通,张大山又找到吴总监,与他深入探讨了应对业绩压力的具体措施,包括加快“紫芩一号”等新产品的市场推广、挖掘现有客户的增量潜力、严格控制非必要开支等,力求在困境中稳住基本盘。
夜晚,张大山和李秀云站在办公室的窗前,看着城市璀璨的灯火。
“秀云,这次我们真的遇到难关了。”张大山的声音有些沙哑。
“嗯,”李秀云轻轻靠在他肩上,“但再难的关,我们也一起闯过来了。这次也一样。我相信,事实和法律会站在我们这边。”
张大山握紧她的手。他知道,这场诉讼不仅是一场法律战,更是一场信心战、耐力战。他必须顶住压力,坚持到云开雾散的那一天。
而“华东药业”的这次攻击,也让他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知识产权就是生命线,法治环境就是护身符。 未来,必须更加重视知识产权的布局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