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能看穿人心,这本是十足的好处,可他的能力,不足以驾驭这种能力,好事,也成了坏事。
掌柜的在三年前收留郑芸絮后,大家还算和谐。
一年前,掌柜的让他去天元居抬火锅来吃,他当时不想做这种跑腿活,毕竟,自己可是已经蜕凡六重,不是一般小厮,手下还有一堆人呢。
他就开玩笑说,让郑芸絮去,反正都是捡来的,权当修炼。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当时,郑芸絮就在旁边屋子休息。
自此以后,这句捡来的,就成了一根针横亘在他和郑芸絮之间。
明明是心灵上的暗私,可偏偏,他能感受到。
于是,他对郑芸絮的感观更差了,说她小气,办事不麻利,诸如此类的话,虽然说得很少,可他手下那几个打杂的都清楚,他看不起戴面具的郑芸絮。
而人与人之间,最喜欢的就是踩黑捧红,一些话,不自觉流到郑芸絮耳朵里,再次加深矛盾。
直到半年前,掌柜的不在,两人大吵一架。
从那个月开始,每个月,郑芸絮一半的月俸,都会直接放在他桌上,说是还恩。
他不想收,但又掉不下面去道歉,时间越久,割裂越深,到了现在,两人已经几个月没说话,彻底成为陌路人。
当时,他给掌柜提了一嘴。
掌柜的原话是:与人者,常骄人。
他们的事,只要不影响生意,掌柜的不管。
在夏志杰一边后悔自己不尊重人,一边不爽郑芸絮没气量时,姜瀚文已经回到自己地下室。
比起在庄家时的简陋。
这处他将来很长时间都要待的地下室里,装修得很典雅,养鱼种树,书架茶桌。
屋子朝下修了两层,第一层比较窄,只有百来个平方,用来看书和休息。
第二层就宽了,足足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呈圆拱形。
边缘用厚墙术加固了十万次,摸起来硬比磐石,经灯光一照,会发出陶瓷一般的圆滑亮光。
第二层就丰富些,一块修炼、一块培育灵草,一块用来种苦杏树和茶叶等。
姜瀚文将今天的银岚钢洗净,泡过药液,确定无毒以后,调动灵气包裹,悬浮于嘴中,闭眼坐在地洞里。
噗的一声,周围泥土盖下来,把姜瀚文整个人埋起来。
如果地下有亮光, 那就一定可以看见,姜瀚文的皮肤散发出一层暗金色,就像很有年代感的黄铜,带着神秘色彩。
碎金指能够用金灵气增幅身体硬度,使之不畏金铁,一个勉强能用的防御手段,作用不大。
姜瀚文一开始也是这么想,可拥有无垢体的他,对法术掌握一日千里。
如果说以前释放一次法术,积累的经验是一,那拥有无垢体后就是十,一旦叠加次数,积累的感悟就变得极其恐怖。
随着他对碎金指的熟悉,他发现,自己双手在长时间释放后,重量增加了一斤。
也就是因为气血道,他才能对自己身体绝对把控。
最后找来找去,发现是金灵气在一点点改造双手的骨骼,使之增加硬度。
从那往后,一发不可收拾,姜瀚文开始不断使用碎金指,慢慢从指头到两手,直到全身都被金灵气覆盖。
后来,他取法吃苦杏果,直接拿块铁在嘴里,调动气血,帮忙吸收金气,淬炼骨骼。
瞎猫碰上死耗子,真有用,而且是随着材料的好坏,决定增加金气的数量和效率。
平时,姜瀚文都是“吃”玄钢,今天有银岚钢,可得好好修炼。
五天后,到天明,姜瀚文从土里跳出。
不愧是六千两银子,这么长时间消化,足足比得上两个月精修,差不多淬炼了半成骨骼,距离全身完成,还有八成。
大寨虽然现在人口都快有十三四万,可地处山中,交通不便。
中等的好钢不好找,也就姜瀚文有钱,不然这点东西都不会沦落到他手里。
至于再顶级一些,不好意思,人家自己私藏不会?
这世上,除非足够大的利益,不然,天材地宝就是家族底蕴,谁愿意轻易拿出来?
就像之前雷禾遇见的三纹朱果,让他一个蜕凡七重突破到九重,乃至于后面突破引气。
如果谁家中留有,那就能保证引气不断,家族影响力持久,疯了才会拿出来卖。
要想加快自己的淬炼速度,任重道远,慢慢找咯。
回到地面,外面响起热闹走动声,书屋已经开门。
姜瀚文看了眼日历,今天是月末,该去补补自己药铺里的灵草。
还没推开门,他就闻到一股香味。
“咔嚓~”
迎面看去,一道倩影手里拎着漆红食盒,正站在院子里。
“这是今天的早饭,我刚从天元居提来的。”郑芸絮脸上有面具,看不出什么表情,但语气温和,带着三分期待。
姜瀚文一脸狐疑看着她,这个点,还不到送菜的时候,除非,天元居一开门,就去门口候着等还差不多。
“有事?”
姜瀚文接过食盒打开,青葱香辛裹着满满的肉香扑鼻而来,深深刺激鼻腔。
他不禁眯起眼,嗯~这才叫生活!
郑芸絮自顾自说着:
“我昨天在书上看,说头汤是最香的,以后,我早去给你拿。”
“尽信书不如无书,其实味道都差不多,你脸上的伤,还不打算治吗?”姜瀚文问起另外一个问题。
当年,与其说是夏东爷孙救了她,不如说是收留。
郑芸絮是如何从黑虎帮手里逃出来呢?
在街上要被掳走的时候,她当着所有人的面,用剪刀毁容,血腥场面生生把一帮人渣吓走,说她是个疯婆子。
试想一下,能把那种人渣吓走的伤,得有多深?
自从姜瀚文见到郑芸絮开始,对方就一直戴着面具,从来没有以真面目示过人。
自己的聚生术,可是一点点磨,连龚青的废腿,都在去年年底长出来。
脸上的伤,又待如何?
或许比起脸上的伤,郑芸絮更在意心里的伤。
“我去点书去了。”避而不答,郑芸絮转身,大步流星离开。
吃完饭,姜瀚文经地道,易容,从百米开外的院子,来到自己开的小药铺里。
“东家,您来了。”掌柜的是个圆脸汉子,名叫董魁,微笑拱手。
他也是来躲荒的,不同的是,董魁虽然六十有五,却是蜕凡八重,一手长枪甩得劲道,是姜瀚文在一次火拼里淘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