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刚蒙蒙亮。
整个四合院还在沉睡之中,一辆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的二八大杠,已经悄无声息地滑出了南锣鼓巷95号的院门。
陆锋载着何雨水,一路风驰电掣。
晨风吹起姑娘的长发,拂过他的脸颊,带来一阵阵醉人的馨香。
陆锋只觉得,自己浑身都充满了使不完的劲儿!
西城区,婚姻登记处。
当陆锋把那份盖着鲜红大印,由749局最高负责人郑卫国亲笔签发的“特批”结婚报告,拍在办事员面前时。
那个戴着老花镜,一脸严肃的大妈,手都抖了一下!
她扶了扶眼镜,仔仔细细地看了一眼陆锋军官证上那“上校”的军衔,又看了一眼他那年轻得过分的脸。
大妈的眼神,瞬间从严肃,变成了敬畏!
乖乖!
这么年轻的上校!
这得是多大的功劳,多硬的背景?!
再加上那份“特批”报告……
大妈不敢有丝毫怠慢,以这辈子最快的速度,办完了所有的手续。
很快。
两张崭新的、硬挺的长方形红纸,被郑重地递到两人面前。
“祝……祝二位,新婚快乐,百年好合!”
“谢谢。”
走出登记处的大门,陆锋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狂喜!
他一把将何雨水抱了起来,在她娇羞的惊呼声中,像一头宣告了领地主权的雄狮,发出一声畅快至极的低吼!
“媳妇儿!你现在是我的了!是盖了国家大印的!谁他妈也抢不走了!”
他抱着她,在原地转了好几个圈,直到何雨水被转得头晕眼花,连连拍他的肩膀求饶,他才意犹未尽地把她放下。
“走!媳妇儿!哥带你回家!”
……
京城西郊,某军区大院。
门口,站岗的哨兵,一个个笔直得像一杆杆标枪。
当他们看到陆锋那辆破旧的自行车时,眼神都微微有些怪异。
三营的 “活阎王” 陆锋,在这大院里是出了名的。他军衔升得快,如今已是团长,可性子却孤僻冷傲得很,不仅不近女色,平日里的生活更是过得像个苦行僧。
然而今天……
当哨兵看到,陆锋自行车后座上,坐着一个漂亮得不像话的姑娘时。
两个哨兵的眼珠子,差点没从眼眶里瞪出来!
他们使劲地揉了揉眼睛,怀疑自己是不是因为站岗太久,出现了幻觉!
陆锋没有理会哨兵们那见了鬼一样的表情,径直将车骑进了大院。
家属楼下。
一群穿着朴素的军嫂,正围在楼下的公共水池边,一边“哗啦啦”地洗着衣服,一边摘着菜,一边七嘴八舌地聊着天。
“哎,听说了吗?王副团长家那小子,考上大学了!”
“真的假的?那可真是光宗耀祖了!”
“可不是嘛!不像我家那俩臭小子,一天到晚就知道玩泥巴!”
就在这时。
一个眼尖的军嫂,忽然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捅了捅旁边的人。
“哎哎哎,快看!那不是陆团长吗?”
所有人的目光,瞬间,齐刷刷地,朝着自行车过来的方向射了过去!
然后。
整个水池边,陷入了一片死一般的寂静!
所有人都张大了嘴巴,手里的衣服、菜叶子,掉在了地上都浑然不觉!
陆锋!
那个万年冰山脸,看见女人都绕道走的陆阎王!
他……他自行车后座上,竟然载着一个女人?!
而且还是一个,漂亮得跟画儿里走出来的仙女一样的女人!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哎呦!陆团长!”
一个胆子大,平时也比较泼辣的军嫂,最先反应过来,她擦了擦手,笑嘻嘻地迎了上去。
“这是……你妹妹啊?长得可真俊!第一次来咱们大院吧?”
陆锋停下车,一条大长腿撑在地上。
他脸上,破天荒地,露出了一抹带着傻气的,灿烂的笑容。
那笑容,看得在场所有军嫂,都感觉自己眼花了!
只听见陆锋用一种无比骄傲的,洪亮的声音,对着所有人宣布:
“她不是我妹妹!”
“她是我媳妇儿,何雨水!”
“今天,刚领的证!”
轰隆!!!
这句话,就像一颗重磅炸弹,在军嫂堆里,炸开了!
媳妇儿?!
领证了?!
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陆阎王,竟然,一声不吭地,就结婚了?!
这……这可是军区大院十几年来,最劲爆的头号新闻啊!
就在所有人都处在震惊中,没反应过来的时候。
何雨水已经落落大方地从车后座上走了下来。
她脸上挂着得体的,温婉的微笑,丝毫没有小家子气的扭捏和羞涩。
“姐姐们好,我叫何雨水,以后就是这里的邻居了,还请大家多多关照。”
说着,她像是变戏法一样,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大把,用彩色糖纸包着的大白兔奶糖。
“来,姐姐们吃糖,沾沾喜气。”
她一个个地,亲手将糖果,塞到那些目瞪口呆的军嫂手里。
糖果,在这个年代,可是稀罕物。
更何况,还是大白兔!
军嫂们被这突如其来的“糖衣炮弹”,砸得晕乎乎的。
她们看着何雨水那张毫无瑕疵的漂亮脸蛋,闻着她身上那股淡淡的清香,再感受着手心里那甜丝丝的触感。
一时间,所有人心里的那点嫉妒和猜疑,都化成了满肚子的好奇和羡慕。
这新来的团长夫人,不光长得好,气质好,出手还这么大方!
一看就不是一般人!
陆锋看着自家媳妇儿三言两语,就hold住了全场,心里那叫一个得意!
他挺直了胸膛,在一众军嫂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中,拉着何雨水的手,雄赳赳气昂昂地上了楼。
直到两人的背影,消失在楼道口。
楼下,才像是烧开的水一样,瞬间沸腾了!
“天呐!真结婚了!陆团长那样的,竟然也有女人能收得了?!”
“你看到那姑娘没?那皮肤,那气质!一看就是城里有文化的人!哪像咱们,一个个跟土坷垃似的!”
这话一出,一个正在搓着尿布的年轻军嫂,叹了口气,脸上露出了愁容。
“有文化就是好啊……最起码能找个工作,不像咱们,除了生孩子带孩子,啥也不会,只能在家里干等着,领那点可怜的随军补贴。”
她旁边一个年纪稍长,脸色有些蜡黄的女人,闻言更是苦笑一声,眼圈都红了。
“嫂子,你知足吧!你最起码还有补贴领呢!”
“你看我,孩子都会打酱油了,可我家那口子,军衔不够,到现在,随军的资格都没批下来!我连个正式的军属都算不上,户口都落不了,更别提什么补贴了!在这大院里,跟个黑户一样,走到哪儿都感觉低人一头!”
女人的话,引起了一阵小小的沉默。
这就是六十年代军嫂的真实写照。
随军的条件,极为严苛。
按照规定,军官必须达到正营级以上,或者技术级别达到一定等级,并且服役年限超过十五年,才能够申请家属随军。
即便批准了,如果家属没有工作,也只能领到微薄的生活补贴。
更多像那个蜡黄脸女人一样的家属,只能以“临时来队”的名义,住在这大院里,没有任何身份保障,活得小心翼翼。
她们的羡慕和酸楚,楼上的人,自然是听不见了。
……
三楼,302室。
陆锋用钥匙打开了房门。
一股常年无人居住的,淡淡的灰尘味道,扑面而来。
房子不大,一室一厅,带着个小小的厨房和卫生间。
屋里的陈设,简单到了极点。
一张行军床,一张书桌,一把椅子,一个掉漆的铁皮柜子。
这就是陆锋的“家”。
比何雨水的西厢房,还要简陋。
但是,当何雨水跟着他走进去,当身后的房门“砰”的一声被关上时。
这个冰冷、空旷的房间,仿佛瞬间,就有了温度。
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
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陆锋转过身,看着眼前这个,刚刚被他盖了章的,属于他的女人。
她就站在这间,属于他的屋子里。
她,就是这个家的女主人了。
他那双黑沉沉的眸子里,瞬间,燃起了两团,足以焚烧一切的,熊熊烈火!
所有的理智,在这一刻,彻底崩断!
“媳妇儿……”
他嘶哑着,低吼一声。
下一秒。
他像一头饿了三天三夜的猛虎,猛地扑了过去!
何雨水只来得及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呼,整个人就被他拦腰抱起!
他甚至等不及走到床边!
直接将她按在了那扇,冰冷而坚硬的门板上!
灼热的唇,狂暴地,碾压了下来!
军装的纽扣,被粗暴地扯开!
衣料撕裂的“刺啦”声,混合着两人急促的喘息,在小小的空间里,谱写出一曲,最原始,也最疯狂的,生命交响曲!
那座沉寂了二十多年的,名为陆锋的,冰封火山。
在今天。
在这一刻。
彻底,喷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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