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狗?我看着沈烨问道,野狗就是家里跑出来的狗吗?沈烨摇了摇头说道,我听我“大”说过,这家伙可能就是豺狗,它实力也不差于狼,而且更比狼要狡猾。这样说吧,他们有着狐狸的头脑,狼的狠历。而且它们往往是成群结队在一起,当它们在一定数量的情况下,他们甚至连老虎都不怕,我也只是听说,但并没见过,看它们的样子,我觉得很像。
我长长的呼出一口气,仔细得想了想,老三说的很有可能,起码我保证它们绝不是狗,因为大多数家养动物的颜色很杂,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就拿狗来说,狗的颜色有很多种,白的黑的黄的灰色等,就连兔子也是有白的有黑的,而野兔大多数都是一个颜色,狼也一样,大多数也是一个颜色,除了个别的地方有白颜色的狼,但却很是少见。想想刚才看见的那些东西,它们好像大都是一种颜色。
两根烟已经抽完,但我们还是没有丝毫睡意,大嘴看着沈烨说道,你说的豺狗子,是不是就是豺狼虎豹里面的那个豺。沈烨扭过头看着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大嘴有点不相信的说道,看见它也不大,真有那么厉害吗?沈烨又点上了一根烟吸了一口说道,我也是听我“大”说的,具体什么情况我也不知道,反正呀,我们都要小心些。
我揭开炉盖,又往里面塞了几块木头,点燃了沈烨递给我的香烟,吸了一口后,淡淡的说道,我想到了,刚开始跑下去的两只应该是在前面某个地方藏了起来,后面的三只把黄羊群赶往那两只那里,守在头前的两只完全可以打个埋伏。毕竟要靠野狗子的速度想追住跑的那么快的黄羊,我感觉挺难的。黄羊的速度虽然比狍子要慢些,但我觉得也慢不到哪里去,很有可能它们就是在狩猎。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也能感觉到它们到底有多么聪明。我又吸了一口烟说道,我说今年黄羊群到哪里去?原来这里有了这东西,也不知道是不是它们跟着黄羊群迁徙过来的,还是这里本来就有。沈烨说道,肯定是跟着黄羊群迁徙过来,不然咱们去年应该就能发现它们,再说了,我们在这里转了好几天,倒也没发现这些野狗子的足迹,真是奇怪!
我又连着吸了几口烟,把烟蒂扔进了炉子里,然后慢慢的站了起来,说道,睡吧,估计也不早了,明天我们三个人跟着它们的足迹找找,运气好的话,还能捡一只黄羊腿呢!这一句话,本来也是给他们打打气。或许大家会笑话我,一个猎人看见了野狗子,居然吓成那个样子。其实一开始我以为它们是狼。
这里我倒是想解释一下,关于狼的凶残,在我们那一代流传甚广,狼最多的那几年,就连正在锄地的人,也会被狼从背后袭击,精干的人,弄个伤残,笨拙的人往往会丢了性命。
而且狼这种东西,十分的凶残,在我老家的窗台上,有一大扇窗户是可以打开的,在夏天的时候,有的小孩中午在炕上睡觉,母亲蹲在灶台前做饭,一个不小心狼就会从窗户里跳起来,把小孩叼跑,狼的力气出奇的大,有时候他们叼一个四五十斤的羊,能轻松越过两米多高的墙头,何况是一个二三十斤的小孩呢!那几年我村子里起码丢了三到四个小孩,所以对狼的恨和恐惧深深的刻在了人们的骨髓里。
在我小的时候,在吃饭的时候绝对不能提狼,记得有一次,吃饭的时候我爹随口问了我一句,今天在学校里学的啥?我随口答道,东郭先生与狼,很自然的,我妈给我爹丢过去一个白眼,然后骂道,你妈没告诉你吃饭的时候不能说那个东西吗?然后又下地拿了一个碗出来,扣在了饭桌上。直到吃了饭,收拾桌子的时候,才把那个碗收了起来,这个做法我不知道因为啥?但每次无意间在饭桌上说到狼的时候,我妈总会不厌其烦的骂我几句再倒扣个碗过来。就是到了现在,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也许这就是祖辈上传下来的规矩吧!不过,现在吃饭的时候再也没那么多讲究了,这个传统也被遗失在历史的长河里了。
我看着满脸的惆怅沈烨,感觉他心事重重的样子,再看看大嘴,他居然流露出一种胆怯的样子,一般来说,在他的眼里,只要能弄到钱,其他的都是小事。可今天怎么了?
我一直很喜欢大嘴的性格,但我并不喜欢他的鲁莽,一个人无论干什么事情,一定要把最不好的那个地方想一下,不然到时候出了事,后悔就晚了。有一句话不是这样说吗?未思进,先思退。这句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而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却也谨慎的有些过分,或许这就是性格吧!我这种性格虽然这辈子不会大富大贵,但也会平平淡淡开心心的过完这一生。这辈子我不后悔。
这一夜,寒冷而又漫长。此时早已经数九了,天也越来越冷,那时候虽然没有温度计,但我感觉那时候起码温度在零下30度以下,由于不想半夜出去上厕所,我们找了另一个空酒壶,当做夜壶,第二天早晨醒来,夜壶里的冰犹如石头一样坚硬,虽然屋子里生了火炉,但温度也只能维持在几平米的地方。
有很多人不了解,为什么会那么冷?山里无依无靠的四堵墙,寒冷会透过那不到一尺厚的墙冻进来,把落在墙上的潮气变成一层层洁白的白霜,等第二天家里在做饭的时候,蒸汽又会吸附在墙上的白霜上,然后形成小水珠,到了深夜再继续冻起来,反反复复几天,墙上的冰起码在两公分厚。冷不冷?大家自己体会。
第二天早早醒来,太阳虽然还没出山,但天也已经亮了起来,首先做的事情就是仔细的擦去枪上生的铁锈,再把它放在炉子旁边烘干,这样做也就不用再去热枪了。
然后再出去弄雪烧水煮挂面。本来要去“狼窝洼”的计划,只能往后拖几天了,毕竟有了新的目标,也就省去很多麻烦。我从袋子里拿了几张煎饼出来,把它放在炉子旁边烤软,准备一会儿走的时候带上,谁知道今天跟着它们的足迹又会跑多远?
就着几块昨天剩下的野兔肉,我们草草的结束了早饭,然后仔细的把枪装了起来。等寻见我们昨夜留下的足迹就开始了追踪。
追踪是一件极其无聊的事情!运气好的情况下,一里地就能把猎物找到,运气不好的情况下,有时候跟着它们的足迹走上一天,可连根毛也看不到一根!这一点也是锻炼耐心最好的一种方式,这一点,倒与其他狩猎的方式不一样,谁也不知道野狗子会藏在什么地方?再加上我们对这种东西一点也不了解,跟踪起来更是难上加难,我时刻要端着枪,而且要打开保险,随时要做到准备击发的状态。
就凭这一点,大家或许也能看出来,我们的胆子也不小,说心里话,我们跟着野狗子的足迹,也是希望能找到它们剩下的黄羊残渣,若是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找到一两只被野狗子咬伤的黄羊,然后我们再去补一枪,捡个现成,岂不美哉?哈哈哈。这就是年少轻狂,天真而又烂漫的想法,岂不知跟踪野狗子的想法本来就是错误的,而这一次,又给我打猎的生涯里又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我猜的没错,我们刚刚跟出去三四里地,就发现了在沟底的深处有一大滩血迹,和一些黄羊的毛发,还有一颗没啃的黄羊脑袋,地上满是野狗子凌乱的足迹,我走到血迹外围,仔细的寻找起来,跟着两只豺狗子的足迹找到了他们埋伏的地方,他们就埋伏在一堆“胡荆”丛里,等黄羊群跑过,它们突然从“胡荆”丛里跃了出来扑倒一只,等后面的三只过来,一起慢慢的吃了它,吃的很是干净,除了一个脑袋外,几乎再没留下什么?看的我头皮都有些发麻。
若是他们五只对付我们其中一个人的话,我想人绝对没有生还的可能,直到这个时候,我第一次有了要放弃追下去的念头了。
我看着他俩说道,妈的,我觉得算了,不要追了,这家伙的战斗力应该很厉害,别把我们自己搭进去!沈烨只是满脸凝重的看着地上那鲜红色的一片,而大嘴却是说道,我靠,追出去这么远,就这样放弃了是不是有些可惜?这不是有颗羊头吗?回去煮煮怎么也能弄一碗肉,要不我们再追一会儿,说不定我们还能捡半只羊呢!再说了,我们是去追羊,又不是追什么野狗子,有什么可怕的?你俩看看野狗子有没有继续跟着黄羊群?若是他们继续跟着,那我们就算了,咱们再去狼窝洼看看。这时我才想到,那五只野狗子吃了黄羊又去了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