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珍,我没有要和你竞争的意思,只是,我已经决定了。”
“既然如此,那就让我们看看,我们该怎么做!”
徐慧珍和陈雪茹已经习惯了针锋相对,到了这个时候,两人都不会轻易放过李总,如果她认输,那就是认输,认输。
两位姑娘都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却好像忘了一件事,那就是一向不与人计较,甚至连一点存在都没有的冯小美。
他们并没有一意孤行,但冯小美在李家的心目中的位置却没有丝毫的改变,她是李建华的原配夫人,是家族钦定的名正言顺的媳妇,不能违背。
等菜上来之后,几个人都拿着徐慧珍送来的啤酒,缓解一下饥饿感。
四道小菜,分别是蚝油炝、红焖草鱼、香辣大龙虾、果汁儿。
李司令用空间中的苹果和酸奶煮了一盘,吃的是一顿丰盛的晚餐,只有妇女和小孩。
陈雪茹的房子是三重院落,外围是一栋小楼,里面都是老式的家具,一看就是很久以前的东西,再过个十几年,陈雪茹就能用上好几代人了,更别说她还喜欢收集古董。
陈雪茹的双亲去世的早,只有一位老保姆留在家中,偌大的院子里只有三口人,显得空荡荡的。
陈雪茹的家,就像是在吃西式大餐似的,带着盘子。
“嘶……好热!”
陈雪茹咬下一块香辣炒蚌肉,雪白的肌肤顿时涨的通红,大口大口的喝着酒。
然后是麻辣大龙虾,没有蚌肉那么辣。
四道菜肴,陈雪茹一一演唱完毕。
“美味……美味……”
厨师最大的成就感,莫过于自己的手艺得到了认同。
蛤蜊的味道很浓,可陈雪茹却没有停下来,越是麻辣,她就越是渴望。
徐慧珍要照顾宝宝,不能经常吃辛辣的食物,大部分时间都在吃鱼肉和水果。
侯成是个善解人意的人,见小媛媛的果盘已经快空了,便拿起勺子,将一勺递给了小媛媛。
众人边吃边聊。
“红星,我的工作,我的婚礼,我都准备好了!”
“谁?”
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
“蔡全无!”
陈雪茹叫道。
窝脖李红愣了一下,当他听到蔡全无这个名字的时候,突然反应过来。
至于蔡全无,他早就忘记了。
徐慧珍补充道:“红队,蔡全无已经被列入了我们的名单,我要去酒吧做一名公职人员。”
“有他在,我就放心多了,蔡全无办事麻利,又乖!”
“蔡全无做事,果然有一套!”
李建华赞叹道。
陈雪茹哼了一声:“真不明白,你干嘛非要帮着力巴这个累赘!”
“哈哈,别看他一副死人脸,其实是个好人,你可以考虑一下!”
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李建华也没有想到,自己帮助蔡全武,得到了一个小弟,以后对蔡全无有很大的帮助,不过这些都是以后的事情了。
徐慧珍:“蔡全还没嫁人,你要不要跟他一起?”
“当然!”
李红星连连点头:“那我就不客气了!”
陈雪茹:“到时候我们两个都要走,给蔡全无做媒!”
“我为什么要跟着你,为什么不能跟着我?”
徐慧珍没好气地白了苏韬一眼。
“好了好了,安静点!”
“三个人!”
李建华最担心的就是他们吵架,毕竟他们是有小孩的。
“哎呀!”
陈雪茹突然一巴掌打在脑门上。
“蔡全无说要来你们府上道谢,我都忘记了!”
“我没有同意,因为我要征求你的同意!”
“不用谢我!”
“有空的话,我们可以在酒吧喝酒,这样他就不用花钱了。”
晚饭过后,李建华见时间不早了,准备和媛媛一起回去。
媛媛哀求道:“爹地,你可以让弟弟到我们家里来吗?”
李司令蹲下来,将女儿搂在怀里:“这是怎么回事?
萧圆圆小声道:“圆圆要和大哥一起玩。”
李建华一指陈雪茹,“父亲说什么都不行,你应该去问问雪茹姑姑!”
陈雪茹觉得,自己的孩子能和小媛媛在一块,那是一件很好的事情,证明媛媛已经认可了自己的孩子。
“侯成,你要不要到姐姐家里留宿,陪她一起玩耍?”
“我想要,母亲!”
侯成一个人在家里挺寂寞的,现在有了朋友,他很开心。
陈雪茹大方的说道:“等你到舅舅那里,一定要乖,我来看你。”
出了陈雪茹的家门,李建华一只手拉着一只手,带着徐慧珍回家。
徐慧珍暗自后悔,女儿还这么小,等女儿长大了,就可以陪着小媛媛玩了。
酒吧后面。
“慧珍,你先睡吧!”
“红队,注意安全!”
李建华目送徐慧珍进入医院,等了片刻,确定没有问题之后,便将两人送回了家中。
“咦,是红军,这是哪个村子的?”
陈金凤看见李建华领着一名不认识的小孩回到家里。
“妈妈,她是薛茹丝坊主的女儿!”
李建华接过冯小美递给他的冷水,一饮而尽:“我们圆圆在外面找了个乐子,说什么也要让她回家过夜!”
侯成倒是很客气,一一行礼,一一见礼。
外公您好。
外婆,你好。
阿姨你好。
一个一个的打过去。
听到侯成喊自己的外公外婆。
李贵跟陈金凤都希望李建华能早点有个孩子,让他们好好享受一下。
他盯着李建华,眼中闪过一丝敌意。
尽管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但屋子里还是有灯光的,足以让媛媛和侯成在院子里玩得不亦乐乎。
媛媛牵着侯成先,然后是秋千,然后是孩子们的自行车。
李贵恨恨地挥了挥扇子:“我哪天才能有个真正的孙儿!”
冯小美始终在思考李建华为何要将陈雪茹生下的小孩接回去,此时听见李贵意有深意的话,心中有些羞涩,但也有些期盼。
她希望得到李建华的答复,可是李建华却像是没有听到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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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华懊悔不已,为何要将侯成带来。
这让李贵和陈金凤羡慕不已,到头来,反而成了他们的牺牲品。
两个小家伙都累了,李建华就让他们洗澡,抱在一起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李家的人都早早的起床,准备工作。
到了工厂才知道,工厂有急事,要让员工加班,实行三天三班,这也是为什么食堂要让员工吃晚饭的原因。
整个餐厅都陷入了一片哀嚎之中。
“我上有老下有小,我要是不跟他们在一起,他们会怎么样?”
“我老公回来的很晚,没有成年人陪着,我的儿子也不能在外面过夜。”
“我老娘半身不遂,连给人送饭送水都要我来,你让我上晚班,我老娘可就惨了!”
听到众人的吐槽,范院长摆出一副严肃的样子来。
“就凭你一个人?”
“每个人都是如此。”
“只有你家有麻烦?你以为人家穷?”
“能帮就帮,不能帮也得帮!”
范焗长一兴奋,就将王进喜的事迹说了一遍。
李建华见李贵欲言又止,怕他自告奋勇,一百多天的工作,还要值夜班,以李贵的年龄,可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我上晚班,我上!”
陈金凤张了张嘴,还想说什么,却见范院长一脸得意,便闭上了嘴巴。
范焗长高声称赞道:“这位红军战士,真是一位好战友!”
“不怕穷,就怕穷,大家轮流值班,才是最公平的!”
范焗长和李贵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商量了一下,终于将一份清单写了出来。
三支队伍,每一支队伍都是十天一次。
第一队:李建华、大栓、周富贵、王二强、孟奇……
第二队:陈金凤、来迪。
员工们才知道,原来大家都在加班,在这个年代,加班是不存在的。
工厂接到了订单,就代表着利润,工人们可以三天三班,肯定是有大生意的。
厂子的负责人,已经做出了一个决定,那就是从屠宰场买猪,然后在晚上加班的时候,让他们多吃点东西,让他们安心工作。
早上开会结束后,两只两百多公斤的大猪,就从屠宰场运了过来。
播音员特别宣布了这个好消息。
一道美妙的歌声从扩音器中传来,听在人的耳朵里,会让人浮想联翩。
但熟悉工厂播音员的人,却不会觉得有什么,毕竟人和人之间,有着截然相反的对立,歌声越好听,人越丑。
从他的语气中,可以看出他的情绪很好。
“亲爱的同事们……”
“厂子里的人,都是从屠宰场买来的!”
“以后晚上上班的人,晚上都能吃到荤菜。”
这个消息一出,就像是一颗石子投入到了平静的湖水中。
一圈圈的涟漪荡漾开来。
一斤猪肉,抵得上他一天的工资了。
值个晚班,还能吃到一块猪肉,好像也不错!
在这个时代,所有人都在努力进步,每个人都很容易知足。
哪怕是不吃猪肉,也会有许多人自愿要求加班加点,值晚班,就是冲着“五一”
这个先进称号去的。
杀猪之类的粗活,都是大栓干的。
傍晚,李建华让大栓将猪捆住,白刀子入,红刀子出,用大桶装猪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