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小爷我,你怕什么?”陆建勋拍了拍阿福的肩膀,力道不轻不重,却莫名让人安心,“放心,我不会让你有事。”
阿福怔住了。他望着眼前这个少年,初见时只当是个养尊处优的纨绔少爷,后来才发现他身手不凡、心思缜密,来长沙城的目的更是深不可测。行事作风狠辣果决,可此刻却对他说出这样的话。
从来没有人对他说过这种话。
“少爷...”阿福喉头动了动,心底涌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明明知道湘江水湟是龙潭虎穴,可看着少年,他竟鬼使神差地点了头。
直到站在湘江码头潮湿的木板上,咸腥的江风扑面而来,阿福才如梦初醒。
浑浊的江水拍打着岸边的船,远处隐约传来粗野的吆喝声。他下意识往陆建勋身边靠了靠。
陆建勋站在湘江码头的青石板上,就像一柄出鞘的利剑插进了泥潭里。即使穿着最普通的黑衣,那股与生俱来的矜贵傲气也藏不住,挺直的脊背,微抬的下巴,连垂落的发丝都透着养尊处优的精致。
岸边磨刀的彪形大汉们不约而同停下了动作。锈迹斑斑的砍刀在磨石上发出刺耳的声响,几双浑浊的眼睛黏在少年身上来回打量。
“咯是个么子好货色咯。”满脸横肉的汉子用长沙话嘀咕,“细皮嫩肉滴,怕不是哪个大户屋里跑出来的少爷崽子。”
旁边刀疤脸伸出三根粗短的手指晃了晃,又淫笑着加了根小指:“卖把官姐那堂客,价钱还要翻个跟头咧。”
污言秽语顺着腥臭的江风飘过来。陆建勋连眉毛都没动一下,只是慢条斯理地戴上手套,那双白皙修长的手指,怎么看都不该握着枪,握着刀的,合该捧着青瓷茶盏,或是执笔泼墨。
阿福在后头听得怒火中烧,正要冲上去理论,却被自家少爷一个眼神钉在原地。只见陆建勋忽然勾起唇角,露出个天真无邪的笑,活像不谙世事的富家公子。
“几位大哥,”他声音清亮,脚步轻快地朝那群亡命徒走去,“请问水湟是在这里吗?”
大汉们面面相觑,随即爆发出一阵狂笑。他们没注意到,少年垂在身侧的右手,正无声地解开了枪套的暗扣。
“水湟?老子就是水湟里的阎王爷!”满脸横肉的大汉狞笑着站起身,粗糙的手掌朝陆建勋白皙的脸颊摸去。
“砰!”
枪声炸响的瞬间,大汉的笑容凝固在脸上。他的眉心多了个血洞,后脑勺喷出的脑浆溅了身后同伙满脸。
“砰砰!”
又是两记精准的点射。方才出言不逊的刀疤脸和另一个大汉应声倒地,一个被击中心脏,另一个咽喉开了个血窟窿。
整个湘江码头瞬间死寂。
下一秒,岸边数十个亡命徒齐刷刷站起身,砍刀、铁链、土枪在暮色中泛着寒光。他们像一群嗅到肉包子的豺狼,缓缓围向这个不知死活的小少爷。
陆建勋却连眼皮都没抬一下。他吹散枪口的硝烟,从怀中掏出手帕,仔细擦拭着溅到袖口的血点。直到最近的亡命徒离他只有三步远时,他才突然抬眸。
琥珀色的瞳孔里,杀意凛然。
江风混着血腥味儿袭来,阿福蜷缩在破旧的渔船后,手指死死抠进腐朽的木板。他的视线却无法从那个游走在刀光血影中的身影上移开。
直到最后一个人倒地,陆建勋才走过来,面容干干净净,身上也没有粘上血迹,他摘下手套,伸手,“起来。”
阿福看着那只白皙的手,又想到他刚刚杀人时的云淡风轻,咽了咽口水,随后握住少爷的手,这时,他才惊觉,自己的腿已经麻了。
“好嘛,下次不会让你等这么久了。”陆建勋突然轻笑,手上稍一用力就将人拉了起来。
阿福还没反应过来这话里的深意,漆黑的江面突然亮起刺目的光。三艘船破开夜色缓缓驶来,船头探照灯将码头照得如同白昼。
那些刺眼的光束扫过满地尸骸,最后定格在两人身上,晃得人睁不开眼。
阿福这才看清每艘船的甲板上都站着整排黑衣人,手中枪管在强光下泛着冷冰的金属光泽。
“来得真慢。”陆建勋抱怨似的嘀咕一声,抬手遮了遮刺目的灯光。他侧脸被光影分割成明暗两半,唇角却挂着若有似无的笑。
阿福看到一个穿着长衫的青年从船上走来,那群黑衣人立即让开一条路,船舶靠近岸边时停下,探照灯照在那青年的脸上,一点都不像杀人的亡命徒,反而像教书先生。
他环视四周尸骸,目光最终落在陆建勋身上,唇角漾起一丝意味深长的弧度:“杀我这么多弟兄,是要摘花鼓,递投名状,还是...”镜片寒光一闪,“杀人越级?”
陆建勋轻笑一声,“自然是这群人惹到小爷我了…怎么?你还想要我偿命不成?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我是陆川、陆上将的儿子,要是我在这里出事,就算有十个黄葵,都会被夷为平地。”
这话,他说得没错,可黄葵不会咽下这口气。
黄葵是水湟的一个部分,干的都是些杀人的脏活儿,要是想加入他们,必须拿十个花鼓投名状,摘花鼓,是这儿黑话,意思是十个人头,不论男女老幼,不分善恶忠奸,只要凑足十颗头颅,便能敲开黄葵的大门。
上面一阶,就是水湟,那里面的人,可谓真正的亡命徒,以杀人为乐,堪称疯子的集聚地。
陆建勋这一操作猛如虎,有一股初生不怕牛犊的莽劲儿,但对手却真的拿他没办法,长衫面容僵硬盯了他半天,半晌,他突然抬手击掌三下,所有枪口齐刷刷收起。
“原来是陆少,今日之事,黄葵记下了。”说完,便摆手离去。
陆建勋忽然展颜一笑,从怀中摸出一枚银元,在指尖轻巧地翻转着:“一银元。”
长衫青年脚步一顿,疑惑转身:“什么?”
只见少年拇指一弹,那枚银币在空中划出一道银弧,精准地落在长衫身后一名黑衣人手中。陆建勋歪着头,笑得人畜无害:“买你一颗花鼓。”
长衫愣住,觉得这大少爷除了身手好,脑子是蠢的,一银元就要和黄葵做交易?天真!
可他面上不显,反问:“少爷要杀谁?”
他纤细的食指轻轻一点,正对着长衫的眉心。
码头上霎时死寂。
长衫脸上的笑意瞬间凝固。
那个接到银元的黑衣人早已双膝跪地,手中的银币像是烙铁般烫手,抖得几乎拿不住。
一银元,买长衫的命,奇耻大辱!
“买我?”长衫声音微哑,他狠狠踹了一脚脚边跪下的人,呼吸粗重,又很快恢复平静,笑道:“陆少,是我招待不周,还请陆少上船,我做庄。”这句话几乎是咬牙切齿。
陆建勋笑着点头,当即要上去,阿福见状立即拉住他,“少爷。”
陆建勋回头,眸光微深,“怕了就回去。”
阿福微愣,他似乎意识到什么,在陆建勋上船的时候,他握紧拳头,立即跟上去。
好不容得到的金主,他不能放弃。
而岸边其他看热闹的人,其中有一位少年缓缓抬眼,是陈皮。
他现在很生气,没由来的生气,在看到兔子不是兔子,而是豺狼虎豹,掌控生死的少爷,他就感觉自己有种被骗的恼怒。
陈皮……想杀了这只骗人的“兔子”。
张府——
“长官,陆建勋被黄葵的人带走了。”张日山匆匆来报。
张启山皱紧眉头,“黄葵?他去湘江码头了?”
“是。”
张启山沉思片刻,指尖轻点,随后笑了声,起身扯过军装外套,“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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