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的阳光透过老式窗户,洒在退休干部老朱的书房里。他小心翼翼地打开红绸包裹的木盒,里面静静躺着三枚勋章——那是他在革命战争年代用热血换来的荣耀。勋章边缘虽已磨损,却依然在阳光下闪烁着庄严的光芒。抚摸着勋章,老朱的思绪又回到了那段烽火岁月。
“老朱,我们私人博物馆想借您的勋章办一场红色展览,让更多人了解革命历史。”私人博物馆负责人赵某的请求打破了平静。老朱犹豫再三,看着赵某诚恳的模样,最终点头答应:“一定要好好保管,这些勋章对我来说比命还重要。”
然而,展览结束后的一个月,老朱接到了赵某的电话。电话那头,赵某支支吾吾:“老朱啊,实在对不住……勋章在撤展整理时,不小心弄丢了……”老朱握着听筒的手开始颤抖,眼前一阵发黑:“你说什么?!怎么会弄丢的?”
赶到博物馆,看着空空如也的展柜,老朱只觉得天旋地转。赵某却满不在乎地说:“不就是几枚旧勋章嘛,本身也不值几个钱,我赔您几百块算了。”这句话彻底激怒了老朱:“几百块?这些勋章是我的命!是无数战友用鲜血换来的!”
失魂落魄的老朱回到家,对着空荡荡的木盒发呆。老伴心疼地劝他:“要不,咱们找个懂法律的人问问?”在邻居的推荐下,老朱来到了青山县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
渠成顺接待了老朱,听着老人颤抖的讲述,看着他湿润的眼眶,内心深受触动。“老朱同志,您放心,法律会保护您的权益。这些勋章对您来说意义非凡,属于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品。”渠成顺翻开《民法典》第1183条,逐字逐句解释。
张忠民和周万全也迅速行动起来,他们详细了解勋章借展的过程,收集相关证据。方梅得知消息后,也来到法律服务中心,被老朱的故事深深打动,决定跟踪报道这个案件,让更多人了解这些勋章背后的历史价值和情感意义。
在渠成顺的帮助下,老朱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余元。开庭当天,法庭气氛凝重。老朱坐在原告席上,紧紧握着那只曾经装勋章的空木盒。
渠成顺作为老朱的代理人,义正言辞地陈述:“这些勋章承载着老朱同志的革命记忆,是他一生的精神寄托,远远超出普通财物的范畴。被告赵某因重大过失导致勋章遗失,给老朱同志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应当依法赔偿。”说着,他展示了老朱的革命经历证明和战友们的证言。
赵某的律师却不以为然:“勋章只是普通的物品,即便丢失,也只应赔偿其实际价值。几百元的赔偿已经足够,原告要求的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面对对方的狡辩,渠成顺沉着冷静地引用法条:“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案完全符合这一规定!”
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法官宣布休庭。等待判决的日子里,老朱每天都在期盼中度过。渠成顺不断安慰他:“我们证据充分,法律会还您一个公道。”
终于,宣判的日子到了。法庭上,法官庄严宣读:“被告赵某在借展期间,因管理不善导致具有重大人身意义的勋章遗失,存在重大过失。原告老朱因勋章丢失遭受严重精神痛苦,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3条之规定。本院判决被告赵某向原告老朱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听到判决结果,老朱的泪水夺眶而出。他站起身,向法官和渠成顺深深鞠躬:“谢谢,谢谢你们让我的勋章‘重获新生’……”
案件结束后,方梅的报道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许多人被老朱的故事感动,纷纷来到法律服务中心咨询,希望能保护自己具有特殊意义的物品。
渠成顺借此机会,联合社区、学校开展了“守护精神遗产”的普法活动。活动现场,老朱带着那只空木盒,向年轻人们讲述勋章背后的战斗故事:“这些勋章不仅仅是荣誉,更是历史的见证,是无数先烈用生命换来的。希望你们记住,有些东西,是金钱永远无法衡量的。”
看着孩子们专注的眼神,老朱感到一丝欣慰。虽然勋章永远地遗失了,但它们承载的精神,将通过法律的守护和人们的铭记,永远传承下去。而赵某也在舆论的压力和法律的教育下,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老朱真诚道歉。这场关于勋章的风波,最终化作一堂生动的法治与精神传承课,在青山县久久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