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国宴,也让他出席。”
“是。”
沈严的小院弥漫着食物香气,王语嫣眉开眼笑,才发现自己竟有这般天赋。
粗糙食材也能烹出美味,让她满心欢喜。
沈严被香味唤醒,即便刚休息片刻,状态已极佳。
“好香。”
出门见王语嫣端出菜肴,笑道:“你醒了。”
王语嫣见到沈严,绝美的面容泛起惊喜。
“洗手吃饭吧,都准备好了。”
沈严难以置信地打量桌上几盘菜。
“是你做的?”
“嗯,头一次做呢,还请沈大人多多担待。”王语嫣笑着说道,“不过我把你的大米全蒸了,没留馒头。”
若是在三天前,系统未觉醒时,沈严定会感慨:这女人太败家,这些米够他吃半个月的。
“哈哈,那我要尝尝看。”
沈严接过她递来的米饭,尝了一口菜,不由一愣。
“这是你第一次做饭?”
“对啊,好吃吗?”
“哈哈,当然好,从未吃过这么美味的竹笋肉片。”
这一餐,沈严吃了好几碗饭,几乎把大部分菜都吃了个干净,王语嫣看他吃得开心,也很高兴。
“我还会做很多江南菜,要是你喜欢,以后再给你做。”
这时,门外传来嘈杂声。
“沈大人在吗?小的是金胖子。”
沈严听出是金胖子的声音,此人是卫六所属百户,仗义地借过金丝软甲给他,让他印象深刻。
想到此,他出门打开院门。
门外站着金胖子和十几个锦衣卫百户、几位副千户及东城卫所千户,每人手里拎着礼物,笑得谄媚。
“金胖子来了,进来吧。”
沈严心情愉悦,见到金胖子同样热情。
金胖子见状,佝偻的身子立刻挺直。
“大人,听说您擒住叶孤城,还击毙所有刺客,我们都为您骄傲,特意来庆祝。”
金胖子挤进院子后,立刻换了个态度。
此刻,他已不是客人,更像是沈严的家奴。
金胖子跑前跑后,忙着搬椅子、摆桌子,把小凳子整齐地排在院子里,热情地迎接每一位到来的锦衣卫百户、副千户和千户。
沈严并未多费心神,金胖子早已安排妥当。
所有人都对金胖子表现出了极大的好感,没人觉得他是多余的人,反而因他周到的待客之道更加尊重他。
沈严正在款待锦衣卫的同僚时,王语嫣悄悄退入内室。
金胖子则是一直忙碌着张罗桌椅,让众人围坐庭院。
这些锦衣卫前来,不过是为了讨好新晋的沈严。
原本他们以为沈严接受追捕叶孤城的任务后必死无疑,却没想到他不仅完成了任务,还成了锦衣卫佥事。
如今锦衣卫中众多百户、副千户和千户都赶来道贺,生怕错过攀附的机会。
院子虽小且简陋,但在他们的恭维声中却显得格外气派。
沈严对这些阿谀奉承之人颇为厌恶,要不是金胖子能调动气氛,他早就让他们离开了。
不过这些锦衣卫也察觉到沈严兴致不高,寒暄一阵便各自告退。
只留下金胖子还在忙碌,毫无拘束感。
“大人,我已将所有礼单登记清楚,食物放厨房,贵重之物置正屋。”
金胖子虽然满头大汗,却情绪高涨。
“行了,别忙了,休息会儿吧,外人还以为你是我家仆呢。”
沈严示意金胖子坐下休息。
没想到这句话却让金胖子激动得哭了出来。
“你怎么哭了?”
“大人,我实在太高兴了。
以后您就把我当奴仆使唤吧,别见外。”
沈严轻咳一声,不知该如何回应。
这时,院外传来高勇的声音。
“沈严肯定在家。”
“小点声,他现在是锦衣卫指挥佥事了,你这样叫不合适。”
“管他什么官职,他还是我高勇的小兄弟。”
高勇推开门,却被眼前景象惊呆了。
沈严坐在院子里,金胖子毕恭毕敬地站在一旁。
看到高勇夫妇,金胖子连忙迎上前。
“高勇兄弟和弟妹来了。”
高勇挠头疑惑:“老金怎么成仆人了?”
他随意坐下。
前几天,他见到金胖子还毕恭毕敬。
现在,金胖子主动给他倒茶。
“在家闲着没事,刚才有同僚来探望沈大人,我帮忙照应。”
金胖子又搬来椅子给高勇的妻子。
他的态度热情而谦和,再无往日的傲慢。
沈严对高勇的妻子说:“嫂子,家里简陋,请多包涵。”
高勇的媳妇一进院子就显得局促不安,这让她自己也有些意外。
她与沈严本是旧识,这小子过去常到她家蹭饭,可今日再见,她却莫名地紧张起来。
锦衣卫佥事大人,这是她连想都不敢想的存在,可现在却成了熟人。
看着沈严依旧如往日般对她微笑,她的心才渐渐安定下来。
忽然,她想到自己的表妹,那姑娘一直渴望进入富贵人家。
这不正是个机会吗?虽然以沈严的地位,未必会看上她,但能做个妾也不错。
毕竟,表妹可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美人。
高勇媳妇试探着开口:\"沈兄弟,家里没有女主人终究不便。
要不让我那闲在家的表妹来帮衬一下?\"
话音未落,内室传来一个清冷声音:\"多谢高大嫂好意,我们暂时不需要人照顾。”
接着,一道白色身影缓缓走出,众人无不震惊。
这是怎样的绝世容颜!即便京城人士见多识广,也从未见过这般女子。
仿佛仙子降临人间,让人不敢直视。
沈严看着身旁的王语嫣,顿时满脸窘迫。
这下谣严四起,明日全城都会知晓他身边有这样一个佳人相伴。
尴尬之际,事情似乎有了新的转机。
马蹄声渐近,飞驰而来。
在沈严家的小院停下后,便听见秦公公熟悉的声音响起:
“锦衣卫指挥佥事沈严接旨。”
话音未落,秦公公正容进入小院。
“锦衣卫指挥佥事沈严,忠心报国,多次冒险深入险境,忠肝义胆,堪称百官楷模……现特晋升为锦衣卫副指挥使,赐武王府宫殿一座,储秀宫宫女二十名。”
听到这份奖赏,沈严内心激动不已。
“总算能搬出这狭小昏暗的小院子了,终于有宽敞的大房子住了。”
武王是当今圣上未登基时的封号。
当年,他回到京城后,为了自身安全,购得了紧邻英国公府的宅邸。
只要靠近英国公府,他的安全便能得到保障。
可以说,当时的皇帝相当明智。
无论王府遭遇火灾还是被武林高手夜袭,皆因英国公及时相助,圣上才得以幸免。
因此,登基多年后,圣上始终未将此府赐予他人。
京城中,多年来渴望此府的皇室宗亲、达官显贵不在少数。
想一想,与英国公府仅一墙之隔,无论是结交还是安全,都非常便利。
如今的国舅爷——曹国舅,一直对这座豪宅垂涎三尺。
私下不知向亲姐姐求了多少次。
皇后无奈之下,请求皇帝将武王府赐给自己的弟弟。
皇帝稍作犹豫,便应允了。
国舅爷耗尽财力翻新武王府,却遭皇帝否决,称未曾允诺皇后。
皇后虽愤怒于夫君食严,却顾及皇上的威严,只能自认听错。
为弥补弟弟损失,她亲自为其觅得新宅。
此事件足见皇帝对武王府的情有独钟。
然而近日,京城震惊的消息传来——皇帝竟将这座由国舅爷重金装潢的武王府,赐予了一位年仅十七岁的锦衣卫新贵。
此消息一出,文武百官无不震撼,国舅爷更是怒不可遏,摔碎无数珍宝。
当初装修武王府时,国舅爷投入数百万巨资,虽皇后事后有所补偿,却远不及实际支出。
他始终心存侥幸,以为皇帝不久于人世,待其驾崩后,外甥登基,自己便可顺理成章拥有此宅。
皇后当时亦如此承诺,说此宅早晚属于他。
可如今,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武王府被横刀夺走,怎能不令他怒火中烧?
“绝不能让那小子好过!”曹国舅愤恨难平,决定入宫向姐姐诉苦。
皇帝此举不仅是对沈严的重视,更表明其已开始为未来的储君挑选可靠助手。
文武百官对此皆心知肚明,这意味着无论当前还是未来,沈严都将被视为帝王倚重之人。
年仅十七便能破获如此重大案件,其功绩与能力确实令人惊叹。
红袍老者手握茶盏,轻啜一口。
一位温文尔雅的阁臣低声问:“次辅大人,圣上即便极为器重沈严,赐他武王府,是否赏赐过重?”
“宁城,可曾记得‘千金买骨’的故事?”老者笑问面前中年男子。
“纵使沈严破案有功,也无需这般厚赏。
可圣上却如此行事,何意?”
“此乃圣上明智之举,向天下宣告:尽忠报国者,圣上绝不会吝惜官职或其他。”
“此外,圣上屡次提拔沈严,意在表明立场——不论资历、出身,只要有才、有力、忠诚,便可获重用。”
内阁众臣听罢,皆点头赞同。
“然则,沈严年纪尚轻,屡受重赏提拔,竟未前来内阁示好。”
此话出口,那老者骤然变色:“刘大人,有些话可说,有些话莫胡严,否则有性命之忧。”
“是是是。”
新入内阁的刘大人顿时冷汗直冒。
自进内阁以来,他备受文武百官追捧,渐生骄纵之心,方才失严。
锦衣卫何许人也?
那是让所有官员闻之胆寒的存在。
鼎盛时期,连内阁首辅见锦衣卫指挥使,都要唤一声“老弟”。
如今东厂势力虽压制锦衣卫,但它依然不是任人揉捏的对象。
武王府门前,家丁持棍肃立于两尊石狮间,杀气四溢。
与此同时,锦衣卫百余名,驱赶马车朝武王府疾驰。
听说沈严升任锦衣卫副指挥使并获赐武王府,百户、千户无不震惊。
没人比他们更明白武王府的意义,锦衣卫副指挥使的地位有多重要。
沈严大人已成为公认的新一任锦衣卫统领,同时也是陛下钦点的柱国大臣之一。
众人在震惊之余,纷纷前往武王府,为沈严搬入新居庆祝。
然而,到达武王府门前时,却被一群家丁拦住。
锦衣卫们顿时愤怒,将家丁团团围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