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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盆仙人掌最终还是死了,就在我出差的第十天。回来时,它蜷缩在窗台那个布满灰尘的角落里,像一团干瘪的、黄褐色的破布,彻底失去了曾经饱满坚硬的绿意。我站在门口,行李袋从肩上滑落,发出沉闷的响声,屋子里弥漫着一股无人居住的、停滞的空气味道。我们最后一次争吵时,她红着眼睛说,这玩意儿命硬,不用怎么管,跟你一样。可现在,它死了。我忽然觉得,有些相遇,大概真是老天爷闲着无聊随手划下的一笔,而所有的分开,却是我们这些凡人,日复一日,用沉默、用误解、用那些自以为是的倔强,一点点亲手刻下的句点。我叫林序,这是一个关于我和沈知遥的故事。一个关于天意与人意的,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故事。

遇见沈知遥那年,我二十四岁,刚在这座庞大的城市找到一份勉强糊口的工作,租住在老城区一栋墙皮剥落的筒子楼里,日子过得像一杯忘了加糖的白开水,寡淡且看不到波澜。那是一个周六的下午,阳光很好,好得有些晃眼。我揣着刚到手不久的工资,打算去城西那家最大的书店,买一套心仪已久却始终舍不得下手的博尔赫斯全集。那家书店很大,上下三层,木质地板踩上去会发出好听的吱呀声,空气里永远漂浮着旧纸张和油墨混合的独特香气。我像往常一样,熟门熟路地走向靠里那个僻静的外国文学区。然后,我就看见了她。她蹲在书架最底层那一排前面,穿着一条简单的蓝色连衣裙,背影瘦削,正仰着头,伸长手臂,努力想去够最上面一层的一本书。那本书塞得很紧,她的指尖几次划过书脊,都未能成功。阳光透过高窗,恰好落在她微微汗湿的额角和那一小截白皙的手臂上,给她整个人镀上了一层毛茸茸的金边。那一刻,我心里某个角落轻轻动了一下,像一颗小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我几乎是不假思索地走过去,说,我来帮你。她闻声转过头,眼睛里有一丝被打扰的惊讶,随即化开一个浅浅的、带着点不好意思的笑。“谢谢,是那本《霍乱时期的爱情》。”她的声音很好听,清冽冽的,像山涧的泉水。我轻易地就把那本书抽了出来,递给她。她的手指碰到我的,很凉。就是这瞬间的触碰,让我心里那圈涟漪无声地扩大了一圈。后来我常常想,如果那天我没有突发奇想去买书,如果她早到或晚到五分钟,如果我们错过了那个阳光正好的角落,这一切是不是就不会开始?或者,会不会是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模样?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天意吧,毫无道理,不容分说,在你最没有准备的时候,把你推向命运的岔路口。

我们自然而然地聊了起来。原来她也喜欢博尔赫斯,喜欢那些迷宫般的文字和充满哲思的隐喻。我们从《小径分岔的花园》聊到《阿莱夫》,从马尔克斯聊到卡尔维诺。时间在书架间悄然流逝,等我们惊觉时,窗外的天色已经染上了黄昏的暖色调。我鼓起生平最大的勇气,邀请她去隔壁的咖啡馆坐坐。她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那家咖啡馆也很旧了,放着舒缓的爵士乐,空气里是研磨咖啡豆的浓郁香气。我们坐在靠窗的位置,夕阳的余晖把她的侧脸勾勒得异常柔和。我知道了她叫沈知遥,在一家少儿出版社做插图编辑,喜欢画画,喜欢养些不用太费心打理的花草,喜欢在雨天窝在家里看老电影。她说这些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像落满了星子。而我,则有些笨拙地介绍着自己乏善可陈的生活:一个朝九晚五、偶尔加班的小程序员,最大的爱好是看书和发呆。那天我们说了很多话,多到几乎把我过去几个月的话都说完了。分别时,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我看着她走进暮色四合的街道,蓝色的裙摆轻轻摇曳,心里有一种奇异的、满当当的感觉。那套博尔赫斯全集,我最终还是买了,但那天晚上,我抱着崭新的书,脑海里反复回放的,却是她转过头时那个浅浅的笑容。

之后的一切,都顺利得像一场编排好的戏剧。我们开始频繁地约会,看电影,压马路,探索城市角落里那些不起眼的小馆子。我发现我们之间有那么多不可思议的默契。我们都讨厌香菜,都喜欢在面条里加很多醋,都认为夏天的傍晚比早晨更值得珍惜。我们会为了一部电影的结局争论不休,然后又在下一次见面时和好如初。她是个有点迷糊的姑娘,总是丢三落四,不是忘了带钥匙,就是坐反了公交车。而我,则不知不觉地扮演起了“拯救者”的角色,备份她的钥匙,在她迷路时通过电话遥控指挥,在她加班到深夜时,准时出现在她公司楼下。我记得有一个冬夜,天气奇冷,呵气成霜。她打电话给我,带着哭腔说她的电动车坏在半路了。我二话没说,裹上羽绒服就冲了出去。找到她时,她正蹲在路灯下,冻得瑟瑟发抖,像个无家可归的小动物。我推着那辆沉重的坏车,她跟在我身边,一只手紧紧攥着我的衣角。路很长,风很大,但我们一路说着,笑着,竟然一点也不觉得冷。走到她家楼下时,我的内衣早已被汗水浸透。她看着我通红的脸和额头上冒出的热气,突然凑过来,飞快地在我脸上亲了一下,然后像只受惊的兔子一样跑进了楼道。那一刻,我心里像炸开了一朵烟花,所有疲惫都烟消云散。我们顺理成章地住在了一起,是我那间小小的出租屋。她带着大包小包的行李,还有那盆后来死掉的仙人掌。她说仙人掌好,不用总浇水,像你一样,好养活。我们的生活充满了琐碎而真实的温暖。她会在我熬夜写代码时,默默给我泡一杯热牛奶;我会在她为画稿焦头烂额时,用我蹩脚的幽默感逗她开心。我们挤在狭窄的厨房里,手忙脚乱地尝试各种菜谱,结果往往是一塌糊涂,但我们却吃得津津有味。周末的下午,我们常常并排靠在沙发上,她看她的绘本,我看我的小说,阳光懒洋洋地洒满整个房间,安静得只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和书页翻动的声音。我曾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地老天荒。你看,人在幸福的时候,总是会变得格外天真,天真到忘了,天意只管开场,而漫长的演出,却要靠我们自己。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的呢?我说不清楚。也许是从我工作越来越忙,加班成为家常便饭开始?也许是从她接的项目越来越重要,压力越来越大开始?最初的矛盾,都是一些细枝末节的小事。我忘了纪念日,她会生很久的闷气;她把我收藏的绝版书借给朋友,结果弄丢了,我也会忍不住抱怨几句。我们不再像以前那样有说不完的话,有时下班回家,各自抱着手机,一晚上也说不了几句。空气里开始出现令人尴尬的沉默。我试图打破这种僵局,提议周末去看电影或者短途旅行,她总是兴致缺缺,说累,想在家休息。而我,在几次被拒绝后,也渐渐失去了热情。我们就像两列原本并轨前行的火车,在某个看不见的点上,悄然改变了方向,朝着各自的轨道越驶越远。争吵变得频繁起来,为谁该洗碗,为谁忘了交电费,为一些鸡毛蒜皮到可笑的事情。争吵时,我们说出的话像刀子,专往对方最柔软的地方扎。她说我不够体贴,不懂她真正想要什么;我说她太过敏感,总是无理取闹。我们都觉得自己委屈,都希望对方能先低头。最严重的一次,是因为我母亲。母亲来城里看病,想在我们这里住两天。知遥显得有些为难,说房子太小,怕母亲住不习惯。我当时就火了,觉得她不通人情,不尊重我的家人。我们大吵一架,我说了很重的话,说她冷漠自私。她哭着跑出了家门,一夜未归。那是我第一次感到恐惧,一种即将失去她的、冰冷的恐惧。第二天,她回来了,眼睛肿得像桃子。我们和好了,像往常一样。但有些东西,就像摔碎过的瓷器,即使用再好的胶水粘起来,裂痕也永远在那里,触目惊心。

现在回想起来,那盆仙人掌的命运,或许早就预示了我们的结局。我们刚同居时,它被摆在窗台阳光最好的位置,知遥会定期给它松松土,虽然很少浇水,但总是满心欢喜地看着它。后来,我们都忘了它的存在。它被挤到一个角落,蒙上厚厚的灰尘。偶尔想起来,我会顺手浇点水,她则会提醒我别浇太多,怕烂根。我们都在用自己以为正确的方式对待它,却忘了它真正需要的是什么,也忘了它正在角落里,一点点枯萎。真正的分手,来得反而很平静。那是一个普通的黄昏,和我们初遇时的黄昏很像。她坐在我对面,平静地说:“林序,我们分开吧。”没有争吵,没有眼泪,甚至没有太多情绪起伏。我看着她,突然发现她瘦了很多,眼底下有淡淡的青黑色。我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发现自己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我想起初遇时她明亮的眼睛,想起冬夜里她冰冷的吻,想起我们挤在厨房里的欢声笑语,想起无数次争吵后令人窒息的沉默……所有的话都堵在喉咙里,最终只化成一声疲惫的叹息。我点了点头,说,好。原来,压垮骆驼的,从来不是最后一根稻草,而是每一根。而我们分开,也不是因为某一次惊天动地的争吵,而是在无数个沉默的日夜里,我们亲手、一点点地,把那份天意赠予的缘分,消耗殆尽了。相遇,是老天爷心血来潮的恩赐;而分开,却是我们这些俗人,用固执、用疲惫、用无法相互理解的孤独,共同做出的选择。

她搬走的那天,也是一个阳光很好的日子。我请了假,帮她收拾东西。屋子里很安静,只有行李装箱时发出的窸窣声响。那盆仙人掌,她看了看,最终没有带走。她说:“它可能活不成了,就留在这里吧。”我送她到楼下,叫的网约车已经等在路边。她上了车,摇下车窗,对我说:“保重。”我也说:“你也是。”车子发动,汇入车流,很快消失在街角。我站在原地,看了很久,直到眼睛被阳光刺得发酸。回到空荡荡的屋子里,一种前所未有的寂静包裹了我。那里还残留着她常用的洗发水的香味,但我知道,她再也不会回来了。我坐在沙发上,看着窗台那盆奄奄一息的仙人掌,心里空落落的,像破了一个大洞。我没有哭,只是觉得累,一种深入骨髓的累。后来,我也尝试过去养护那盆仙人掌,给它浇水,让它晒太阳,但一切都太晚了。它还是无可挽回地走向了死亡,就像我们的感情。在我出差回来,看到它彻底干枯的那一刻,我忽然彻底明白了。天意让我们相遇,给了我们一个美好的开端;但接下来的路,需要我们自己去走。可惜,我们都没能走好。我们在生活的琐碎中迷失了方向,在自以为是的爱里,忘记了如何去爱对方。我们把一场天赐的缘分,经营成了一片荒芜的沙漠。

如今,几年过去了。我早已搬离了那个充满回忆的出租屋,有了新的工作,新的生活圈。偶尔,我还是会想起沈知遥,想起那个阳光很好的下午,书店里那个穿着蓝色连衣裙的姑娘。记忆里的她,依然是初见时的模样,美好得不真实。我不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是否已经遇到了那个能懂她、珍惜她的人。我希望她是幸福的。那段感情,像青春岁月里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淋湿了彼此,也浇灌了成长。它让我懂得了,相遇固然美好,但相守,需要的是更多的耐心、理解和包容。需要的是在激情褪去后,依然愿意为对方点一盏灯、留一碗热汤的平常心。天意是浪漫的偶然,而人意,才是决定结局的、漫长而艰辛的必然。窗台上早已换了新的绿植,是生命力顽强的绿萝。我小心地浇着水,看着它在阳光下舒展着翠绿的叶片。外面车水马龙,人声嘈杂,而这方小小的天地里,很安静。我拿起手边看到一半的书,继续读下去。生活,也总要继续下去。只是有时候,在某个毫无预兆的瞬间,比如听到一首老歌,比如闻到一股熟悉的气味,那个蓝色的身影和那段无疾而终的往事,还是会悄然浮现,像窗外偶尔飘过的一片云,淡淡的,来了,又散了。相遇是天意,分开是人意。而怀念,大概是我留给自己,唯一的一点心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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