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笑追魂散!
薛神医研制出来的杀人利器,无色无味,不但可以溶于水,也可以借助气体传播。
此毒会在三次发笑后,彻底摧毁心智,湮灭灵魂,化作一具行尸走肉。
停车场内,马健和王家对峙,彻底撕破了脸皮。薛神医想使用这种毒药,暗中弄疯姓马的家伙,为金陵南宫世家和王家献上一份礼物。
本想把叶云这个古怪的年轻人一并除掉的,只是对他的底细不了解,不敢贸然下手,担心受到反噬。
“啊……啊……”
此刻,马健掐着女儿的脖颈,体内的真气如沸腾的岩浆,在经脉中横冲直撞,发出了一阵阵痛苦的嘶吼声。
徐晨皓牙关一咬,不管不顾地去抓马健的手臂。
“晨皓,不可伤到马家主身体。此时的马健处于癫疯状态,行动只凭本能,没有理智了!”叶云大声喝道。
叶云一个闪身,双手托在马健后心,猛然灌注了一股淳厚的真气。
马健体内的毒素暂时被压制,短暂地恢复了神志,松开了掐着女儿脖子的手。马瑶这才打开车门,狼狈地摔在外面。
“走!你们都走!再过一会,我就不再是我了……”
马健钻出汽车,蹲在地上,虎目含泪,双手撕扯自己的头发和衣服,声音沙哑,仿佛来自地狱的诅咒。
“木哥哥,求您救救我父亲!”
马瑶惨白着脸抓住叶云衣角,眼泪簌簌滚落。
叶云拿出针盒,几根银针泛着幽蓝冷光,刺入马健百会、神庭等大穴。
马健低吼一声,跪在地上,暂时失去了行动能力。
叶云一个翻身,双掌齐出,抵住了马健后背。阴阳两股真气如同两条纠缠的巨龙,顺着银针,汹涌而入。
“啊!”
马健痛苦异常,嘴角不受控制地抽搐,五官扭曲,近乎狰狞。
叶云手上用力,真气灌注的速度骤然提升。
两股淳厚的真气,在马健的四肢百骸运行,将毒素消灭和驱逐出去。
噗!
马健张口吐出一道黑血,瘫倒在地,大口喘着粗气,汗流浃背,脸上的青紫逐渐消退。
“父亲,你还好吗?”
马瑶面色煞白,胆怯地朝马健接近。
“为父很好……刚才就像是做了一个噩梦……”
马健死里逃生,保住了女儿,热泪盈眶。马瑶也是哭得稀里哗啦。
“小友,你不但救了我女儿的命,还救了我的命。如此大恩大德,真不知道如何报答。我马家的力量,任凭驱使。”
马健看着叶云,拉着女儿,恭恭敬敬地行礼。
“马家主,你虽然武功不俗,但是遇到江湖上投毒暗算这种鬼蜮伎俩,还是缺乏警惕心啊。薛神医这厮临行之时,故意向你投毒,多半是想把你除掉,向南宫世家献礼吧。”
叶云慨叹一声,扶住了马健。
“真是薛神医下毒?这老狗托名神医,竟然如此歹毒!”
马健发怒了,拳头捏得咯嘣作响。
“薛神医还有一个绰号,叫做百毒药王。你中的毒药叫做三笑追魂散,是薛神医谋财害人的利器,无色无味,防不胜防,即便是武功超过他的修武之人,也难免中了道儿。”
叶云声音平静,但是在马健听来,却仿佛是打了一个炸雷,毛骨悚然。
自己口口声声,说是要为祖父报仇,要和南宫世家和王家抗衡。实际上,并没有做好生死决战的觉悟。
敌人的出手,如此狠辣残忍。若是不展开反击,只能任人鱼肉了……
马家府邸,位于沪上西郊,翠山脚下。
一圈红色的围墙,高可丈余。围墙中间是几栋二层建筑,造型不像是欧式或中式,倒有点儿像是堡垒。
马家的创始人,乃是武将出身。就连家族建筑风格也带着一股粗犷霸道,并没有园林建筑那种优雅。
铸铁大门缓缓打开,迈巴赫行驶进去。
却见大路两旁,都是开阔空地,站着数十个马府保镖,都穿着黑色西装,身形魁梧,面色刚毅,显然是受过修武的训练,不过等级都很有限,不能与“黑狱”的人马相比。
赵管家匆忙下车,殷勤地帮助叶云等人打开车门。
“小友,我们马家的庄园,原来也是颇为雅致的。可是这些年南宫世家的狗腿子们咄咄相逼,不得已,把我们马家府邸改造成堡垒样式了。”马健自嘲地笑道。
“无妨,这种风格,木某很喜欢。”叶云淡然道。
来到别墅客厅,里面颇为宽阔,风格简约,灰色的地板砖,摆放着几排中式沙发。
只见一个中年妇人,穿着一身高定的短旗袍,将身材衬托得玲珑有致,正在指挥佣人们打扫房间。
“回来啦?”
那妇人看到马健和女儿进来,眼睛都没有抬一下。
马健招呼众人入座,向叶云介绍,这是自己的现任妻子——沈艳。
前妻陈氏,在马源、马瑶兄妹俩年幼的时候,就车祸去世了。沈艳是后娶的妻子,为马健生下了小儿子马成。
沈艳虽然已是中年少妇,依然保养得很好,肌肤光滑,妆容和服饰看上去都很讲究,只是眉宇间总是流露出一种刻薄寡恩之意。
“夫人,这位小兄弟,是我在机场结识的好朋友——小木!这是小木的跟班,晨皓。小木才识广博,见义勇为,是个了不得的年轻人!”
马健向妻子介绍叶云。
沈艳翻翻眼皮,打量了一下叶云。
这个年轻人虽然仪表不俗,身姿挺拔,但是身上的衣服、裤子和皮鞋,加起来价格超不过一千多块,不像是富家子弟。
看到丈夫把这样的穷小子引回家里当座上宾,沈艳的面色沉了下来。又不好当众发火,只是对叶云的态度不冷不热。
“木先生,你现在是做什么营生的?”沈艳问叶云。
“没有什么正经营生。”叶云的声音有些沉闷。
“那么,你现在住在哪里?”沈艳看向叶云的目光满是鄙夷和轻蔑。
“东走走,西走走,居无定所。昨天我在龙城,上个月我在西川。”叶云老老实实的答道。
流浪汉?
沈艳的眉毛都快拧在一起了。
眼前这个年轻人,分明就是一个到处流窜的骗子。家主怎能如此糊涂,把这种人奉为座上宾?
“你既然没有正经营生,也没有地方住,那是如何吃饭的?”沈艳皱眉。
“原来我走私军火,也帮人搞暗杀。这段时间觉得这种钱来得太辛苦,还是应该开酒店或者开发房地产。”叶云答道。
此言一出,满座死寂。
安静地能听到地上掉落的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