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门城外,新建的西郊大营,一眼望不到头。
这里原本是片荒芜的盐碱地,短短一个月内,一座座整齐划一的营房和训练场拔地而起,效率高得令人咋舌。
十万从渝城调拨来的“补充兵员”,就被安置在这里,进行一场脱胎换骨的改造。
王平就是这十万分之一。
他缩着脖子,混在队伍里,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起眼。
这是他多年来在各路军阀部队里摸爬滚滚,总结出的第一条生存法则——别当出头鸟。
但今天,他这条法则有点失灵。
“都给老子听好了!”一个黑得像锅底的军士,站在高台上,声如洪钟:“从今天起,你们以前是哪个部队的,当过什么官,都是狗屁!在这里,你们只有一个身份——北洋舰队,陆战新兵!听明白了没有!”
“明白了!”回应声稀稀拉拉,有气无力。
黑脸军士冷笑一声,也不在意。
他挥了挥手,身后一排排士兵推着盖着帆布的板车上来。
帆布被猛地掀开,阳光下,一排排崭新的,泛着钢铁冷光的步枪,刺痛了所有人的眼睛。
那是一种他们从未见过的枪。
通体漆黑,线条流畅,枪身比他们熟悉的“中正”式短了一大截,没有了那长长的木质枪托,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可以折叠的,造型奇特的金属架子。
最让他们心惊的是那弯曲如牛角的弹匣。
“这是‘暴风’一型自动步枪。”黑脸军士的声音里,带着一股抑制不住的自豪:“我们北洋兵工厂的杰作。弹匣容量三十发,可单发,可连射。”
“有效射程四百米。从今天起,它就是你们的媳妇儿!谁要是敢弄丢了,弄坏了,老子就把他塞进炮膛里,射出去!”
人群里响起一阵倒吸凉气的声音。
王平的喉结,不自觉地上下滚动了一下。
三十发?连射?这是什么神仙家伙?他以前用的“汉阳造”,打一枪拉一下枪栓,要是遇上卡壳,拿脚踹都没用。
跟眼前这支枪比,简直就是烧火棍!
“一组一组上来,领枪!”
王平跟着人流,麻木地向前走。轮到他时,他伸出那双布满老茧的手,接过了一支“暴-1”。
枪入手,沉甸甸的,比他想象的要重。
那冰冷的金属质感,顺着手心,一直传到心里。
他学着前面人的样子,笨拙地把那牛角弹匣卸下,又装上,清脆的“咔哒”声,像是某种悦耳的音乐。
他甚至能闻到枪身上,那股机油和硝烟混合的,让他迷醉的味道。
“看什么看!领了枪就滚到靶场去!”黑脸军士一脚踹在他屁股上。
王平一个趔趄,也不敢回头,抱着宝贝似的步枪,赶紧跑向了远处的靶场。
靶场上,已经传来了密集的,如同炒豆子一般的枪声。
那不是他们熟悉的,零星的“砰、砰”声,而是一阵阵“哒哒哒”的,连贯的,让人心头发麻的咆哮。
每个新兵的面前,都放着四个装满了子弹的弹匣。
“每人,一百二十发子弹。一百米胸环靶。给你们半个小时,全部打完!谁打不完,或者脱靶超过一半的,今天晚饭就别吃了!”
王平的心,又是一哆嗦。
一百二十发?他当了快十年兵,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好几次,打过的子弹加起来,有没有一百二十发都难说。
很多时候,长官发给他们五发子弹,都得供起来,不到拼命的时候,绝不敢轻易打出去一发。
现在,北洋这帮人,竟然让他们一天之内,把一百二十发子弹,全都打光?
败家子!一群彻头彻尾的败家子!
王平在心里骂了一句,但手上却不敢怠慢。
他趴在地上,学着教官的样子,拉开枪栓,上膛,瞄准。
“不准用你们以前那套瞄准方法!”一个巡视的教官,用枪托不轻不重地敲了敲他的钢盔:“‘暴风’的后坐力小,弹道平直。三点一线,缺口,准星,目标!给老子记住了!”
王…平深吸一口气,努力回忆着教官的话,扣动了扳机。
“哒!”
一声清脆的枪响,枪托只是轻轻地撞了一下他的肩膀,远比“汉阳造”那能把人顶个趔趄的后坐力温柔得多。
一百米外的靶子上,溅起一小撮尘土。
脱靶了。
王平的老脸一红。他自认是个老兵,枪法不说百步穿杨,至少也是十拿九稳。
没想到,换了新枪,第一发就打了“光头”。
“蠢货!谁让你单发的?”黑脸军士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站到了他身后:“这是自动步枪!不是你那拉大栓的烧火棍!给老子听好了,三发短点射!控制好节奏!哒、哒、哒!用火力压制敌人,覆盖目标!你当这是比武招亲,还要一枪定情?”
王平被骂得狗血淋头,却不敢还嘴。
他咬了咬牙,将快慢机拨到连发位置,对着靶子,猛地扣下扳机。
“哒哒哒哒哒——!”
一串火舌从枪口喷出,子弹像不要钱一样泼洒出去。枪身的震动让他差点控制不住,一梭子子弹,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黑脸军士的脸,更黑了。
“你他娘的是在打飞机,还是在给老天爷挠痒痒?!”
一个上午,王平就在这无休止的咆哮和子弹横飞中度过。
他感觉自己的胳膊都快抬不起来了,耳朵里全是枪声的嗡鸣。
一百二十发子弹打完,他整个人都快虚脱了,成绩更是惨不忍睹。
他开始打退堂鼓了。
这北洋的兵,当不得。
太他娘的折磨人了。
这强度,别说杀鬼子了,不等上战场,自己就得先累死在训练场上。
他开始琢磨着,要不要找个机会,开溜。
凭他的经验,躲过哨兵,溜出这个大营,应该不是难事。
这个念头,一直盘旋在他脑海里,直到晚饭开饭的哨声响起。
当王平拖着疲惫的身体,走进那比他们以前的军官食堂还干净明亮的饭堂时,他瞬间被那股浓郁的饭菜香味,给震住了。
饭堂的窗口,摆着一溜巨大的木桶。
第一桶,是堆得像小山一样,冒着热气的白米饭。
那米,粒粒分明,晶莹剔透,是他只在过年时,地主家才吃得上的好东西。
第二桶,是一大锅红亮亮的麻婆豆腐,上面撒着翠绿的葱花,那股麻辣鲜香的味道,直往鼻子里钻。
第三桶,是回锅肉。肥瘦相间的肉片,被煸炒得微微卷曲,裹着浓厚的酱汁和青蒜,油光发亮。
第四桶,还有一锅飘着菜叶的肉丸汤。
王平的眼睛,直了。
他的口水,不争气地从嘴角流了下来。
他当兵这么多年,吃的最好的一顿,也不过是打了胜仗后,长官赏的一碗肉汤,里面飘着几片可怜的肉末。
至于大米白面,那更是想都不敢想。
平时,能有一碗不掺沙子的稀粥果腹,就得感谢天照大神……不对,是感谢老天爷了。
可在这里,白米饭管够,顿顿有肉,而且,还是他最熟悉的,川菜的味道!
“看什么看?排队打饭!一人一个馒头,一勺豆腐,一勺肉!米饭自己盛,能吃多少盛多少,不准浪费!”
王平的魂,瞬间就回来了。
开溜?溜个屁!
他像一头饿狼,猛地扑了上去,挤在队伍里,生怕去晚了,那锅回锅肉就没了。
轮到他时,他把自己的搪瓷饭盒递过去,打饭的伙夫,毫不吝啬地,舀了满满一大勺麻婆豆腐,又用大铁勺,捞了七八片明晃晃的回锅肉,盖在米饭上。
王平端着那沉甸甸的饭盒,找了个角落蹲下,也顾不上烫,刨起一大口饭菜就往嘴里塞。
米饭的香甜,豆腐的麻辣,回锅肉的咸香,瞬间在他的味蕾上炸开。
那一刻,王平差点哭出来。
他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含糊不清地想,上午的那些折磨,算个屁!
别说一天一百二十发子弹,就是两百发,三百发,只要管这顿饭,他王平,就认了!
这北洋舰队,他留定了!耶稣来了都拦不住!我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