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跟我谈谈这片大陆上的良机。”
尽管游戏没少玩,可这游戏背景格林倒也是第一次认真地去了解一二。
“交战中的国家会付给雇佣兵一个好价钱,如果你干出点小成绩,跟这个国家的任何一个领主交谈,他们也许会提供给你一份雇佣合同,然而要获得可观的奖励还得是当你设法成为君主手下的一个封臣之后才行。”
“封臣可以拥有村子,城堡和城市, 而且能靠封地的税金和其他收入获得大量的财富。通常情况下,只有王国的贵族才拥有获得封地的权利,但是在战争年代,一个君主通常毫不豫地接受某个在战场上表现卓越的人做为自己的封臣,并授子他拥有土地的权利。”
“没错!我们也要成为贵族!发大财!”随着克拉瑞萨的演说愈发地渐入佳境,周围的不少酒客都过来凑了热闹,尤其是雇佣兵们。
“在潘德,从未听说过有哪个冒险者宣布不效忠任何一个君主,选择自立为王,并以自己的名义占有领地,这是一条艰难的道路。无论如何,那些家世显赫的贵族,不大可能愿意接受一个新兴的领主当他们的君主。这样的统治者必须在建立王权的过程中慎之又慎,否则,将会遭到各方势力的攻击。”
“哈哈,那群篡位者,不过是权力斗争失败的跳梁小丑罢了,要真有人愿意帮助他们恢复王位才是真的蠢材,难度简直不亚于自己建立一个新王国。”佣兵们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聊闲扯屁。
“哈哈哈,不过对于一些能力拔群,且野心勃勃的冒险者来说,这确实是值得一试的挑战。你说呢?小家伙。”
对上克拉瑞萨的视线,格林点了点头,“或许吧,不过我觉得我了解得够多了,多谢。”
唉,果然封建社会都还是老一套啊,不过倒是对上了骑砍的机制,他最开始玩的时候也是苦哈哈的给人当雇佣兵做打工仔,尤其是平民更难晋升为贵族和封臣,结果费了不少力气打下来的城镇还死活不封给你。
当年气的格林一拍桌起兵造反,结果某预言之屑因为天天抢劫商队名声太臭被全潘德的国家宣战,没几天就宣布灭国了。
气得呀,当时就删档重开了,哎。
...果然身份是个好东西。
...也不知道这潘德正统的身份能不能起点作用。
而一个从巴克利来的小孩长得像先王卡瓦拉的消息也被红色兄弟会的成员听进了耳朵里,消息不胫而走。
没有特殊事件,没有进入战斗,那么...把这边的一切交给贝利加特就好。
——【剑风传奇】——
当格林再次从睡梦中醒来时,另一边正在进行的故事也从未停止,钱包还很充足,格林现在让贝利加特办的是把能开的厂子全部开了,只要有充足的资金来源就什么都好说。
格斯笑着看着格林,他还未从重逢的喜悦中恢复过来。他想了一夜,没有比兄弟更亲密的关系,至少,弟弟从没有害他。
“醒了?我已经煮好饭了,待会就该出发了。”格斯收回了看着自家弟弟的视线,去帐篷外面准备餐具,似乎从前和弟弟一起生活的时光就要回来了。
“...唔?”
格林揉了揉眼睛,他现在只记得昨天和格斯聊的很晚,聊着聊着就睡着了。
精神上的突然放松让这具身体睡得很踏实,不过另一边的世界虽然大部分的事都交由贝利加特处理,却也还是能隐约感受到那边的状况,不过好在剑风世界和潘德世界的时间刚好是倒置的,这边白天那边就是黑天,只要按时休息下来就没问题。
...就是得注意晚间的人身安全。
不过格林的身边这么多护卫,暂时没有什么突发情况。
格林起身走出帐篷,深吸一口属于黎明时段的空气,神清气爽。格斯已经将简单的饭菜摆在了地上,有面包、肉干炖野菜汤。格林坐下和格斯一起用餐,两人边吃边聊起接下来的行程。
“我们这是要去哪?”格林问道。
“听诺斯大叔说是去北地的巴尔甸公爵”那里参加盛大的狩猎活动。”格斯平淡地说着,似乎这种事对他来说平平无奇。
格林点了点头,看来之前打听到的消息不假。
与格斯共同享用早餐的时光真是久违了,在外流浪的日子真像一场幻梦啊。
格林同格斯一起将帐篷收拾好,物品也全部放到一旁的马车上,一辆马车足以装下15-20人的运输行李和帐篷,光是运输车就有三四十辆。
加上那些自重食品等物资,最少也有12辆左右。
而格林也注意到了那些被严密封存的大箱子,那整整堆满了两个马车,甚至还比别的马车多了两匹骡子。
不知道是不是被那头龙影响到了,格林感觉自己嗅到了黄金与白银的味道。
那两个马车无时无刻都在有人轮流看守着,格林要是想凑近的话,估计还真什么没办法。
“哥,你说这狩猎活动,怎么还搞得这么神秘,那些箱子里到底装的啥呀?”格林装作不经意地问格斯。
格斯微微皱眉,思索了一下说:“我也不太清楚,诺斯大叔说那是北地公爵要求我们运送过去的货物。”
“哦?原来如此。”格林点了点头,没有继续追问。
...看来那位北地的公爵胃口不小啊,趁着兰狄尔秩序紊乱狠狠捞了一笔。
过了早晨,天气渐渐变得阴森森的,顶着寒风在大雪中艰难前行,愈往北走就愈发寒冷,连积雪也要厚上一些。
晚上雪小了不少,中午和晚上的时候都是格斯去给甘俾诺送饭,格林已经不想跟甘俾诺有什么来往,他打心底瞧不上会对亲近的人发脾气的男人。
不过,他倒是想借此机会见见那个北地的公爵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的领地内有没有什么值得跑商的特产。
由于辎重和马车太多,烈熊团的行军速度不是很快,不过现在已经到了近路,今晚只要趁着海面冻到最硬的时候跨到对岸就近了,再有个五六天的行程就到了。
“回来了?我已经煮好肉汤了,这可是棕熊肉,是跟我一起来的弓箭手大叔们猎得的。”格林搅拌着铁锅中的肉食,风干的熊肉或许仍留有原来的腥膻,不过格林往锅里面加了一些肉桂等去腥的调味料。
“快来尝尝我的手艺。”
格斯走进帐篷,顿时被温暖的气息和肉汤的香气包围。他搓了搓冻得发红的双手,笑着走到格林身边。
“哇,好香啊,格林。”格斯接过格林递来的碗,轻轻吹了吹热气,尝了一口。
“嗯,味道真不错,你的厨艺真是越来越好了。”格斯赞不绝口,又接连吃了几口。
格林看着格斯吃得开心,脸上也露出了笑容,“喜欢吃就好,这一路天气这么冷,喝点热汤暖暖身子。”
“嗯!”格斯也是专心致志的干饭,思绪不时飘回方才给甘俾诺送饭的时候。
“哼,你一个人来吗?你那个混蛋弟弟可真是出息了啊,是不是连我都不想认了,只想认你这个哥哥?”甘俾诺满身酒气地说着,刚被搬下马车挪到帐篷里,他就又开始饮酒,尽管坐在马车上的时候他也没少喝。
格斯皱了皱眉,没接甘俾诺的话茬。
“甘俾诺,这是格林在路上和朋友一起猎到的熊肉,你吃些吧,我放桌上了。”格斯和往常一样,将吃食放在临时作为酒桌的木桶上。
甘俾诺见状,越发来劲,摇摇晃晃地拄着拐杖站起身,指着格斯说:“你看看你,还有你那弟弟,能有什么出息!”
格斯依旧沉默,他不想和一个醉鬼计较。
可甘俾诺却不依不饶,一脚踢翻了旁边的凳子,“我告诉你,别以为你弟弟出去跑了一圈交了几个狐朋狗友就了不得了,你们两个废物离开了烈熊团什么也不是!”
“...没别的事的话我就走了。”
格斯强忍着心中的怒火,转身离开了甘俾诺的帐篷。
...他和弟弟才不是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