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所有员工全部搬进新办公大楼后,已经又是一年年底了。
而最先投入使用的是公司旗下的学校,毕竟九月份开学季,这个时间可不能错过。
现在的生源可都是用抢的,首先就是员工福利,只要是她公司的员工,幼儿园入学只需每学期缴纳500的伙食费就可入学,小学、中学每学期只用缴纳500的伙食费即可。
非公司员工的学生幼儿园只用缴纳2000的费用就行,中小学是500的伙食费以及500的校服费。
同时也招收贫困儿童,中小学会有奖学金。
后来她想着奖学金只有她旗下的学校的孩子能享受,所以,最后她干脆让兰芷负责成立一家基金会,只面向贫困儿童和贫困家庭,以及孤寡老人等。
不过,她将事全权交给兰芷后就不再管了,再怎么说兰芷也不是第一次做这事了。
或者说她买的所有傀儡人对这些事都很得心应手,毕竟不管做什么他们都会根据叶初的嘱咐建善堂或是基金会。
叶初建的这所学校所有学生统一的都得穿校服,而这些校服不是从外面买的,而是叶初让人直接开了一间服装厂统一制作的,校服款式还是她亲自设计的,新中式的裙装裤装男女都有。
毕竟穿裙子或是裤子不是谁独有的,男生也可以穿裙子,女生也可以穿裤子,只要她\/他喜欢就行。
包括她公司的员工,只要不穿奇装异服,随他们喜欢,穿什么样的衣服都可以。
就算他们穿晚礼服或是皇袍都可以,只要不耽误工作。
甚至年会或是半年会都会有一个主题,看当时的主办人是谁,叶初心血来潮时也会参与进去。
而最激动人心的就是抽奖环节和激励环节了,毕竟没谁能抵得住真金白银的诱惑不是。
就算最差的安慰奖也有五百的现金,最好的当属特等奖的一套一百平左右的房子。
只是特等奖只有一名,每年叶初都会送出去两套这样的房子。相比起他们给她创造的价值就不止一套房了。
一套中档小区一百平左右的房子,在一线城市最低都得四五百万那么多,也不是他们这种刚工作没几年的员工买得起的。
可以说因着叶初公司的福利待遇太好了,就导致她公司员工只要结了婚的,家里最少都有一个孩子。
而他们的孩子从出生六个月开始,就会被送进育婴班,为此叶初招来的育儿师全是护校出身,并持有育婴证书的护士。
为了不出现孩子被履带的情况,她甚至在育婴室安装了360度无死角的监控,特殊部位会自动打码。
坚持母乳喂养的员工,工作间隙也有时间去给孩子哺乳,所以叶初公司员工的离婚率很低,新生儿的出生率很高。
为此,她的公司还获得过全市甚至是全省,优秀企业的评价。
何况她的公司还是当地的纳税大户,从不以各种名义减少缴税的税率。
对此,就有不少公司看她不顺眼了,但又拿她没办法,你说派间谍进去吧,人家守门的安保是专业的侦察兵出身。
你说搞其他的小动作吧,小打小闹他们只会倒霉一段时间,若是涉及刑法,那就只有进去的分。
毕竟,有不少炮灰因此躺枪了,所以这在当地各企业公司的人心里,心照不宣的事,不能招惹,那就只能尽量合作了
*
奥斯顿原本在意大利学的就是法学,他来华国留学,学的也是法学,但他又不想去律所上班,就干脆在叶初公司的法务部门挂了个名,实则他担着叶初贴身秘书的职位。
他直到快毕业了才回过一次意大利,之后他又很快从意大利赶回来。
在他毕业后没多久叶初怀孕了,第二年叶初就生了一个极为漂亮的混血儿儿子。
只是哪怕两人孩子都有了,叶初也没有同他结婚。
对此,奥斯顿接受良好。毕竟一开始叶初就同他说的很清楚明白的,谈恋爱可以,结婚不可以。
他答应了,他的家人就更没意见了,两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她们只需要钱财心意情绪价值给够就行。
原本他们还以为两人不结婚就不会有孩子,谁知就在奥斯顿即将三十岁的时候,他们有了一个集父母双方所有优点的孩子。
这个孩子,在成年后凭借着自身优势进了娱乐圈。
叶初也不是什么老古董,孩子进娱乐圈就去呗,她又不缺钱,他想做什么她都支持。
为了保护孩子,叶初甚至直接开了一家娱乐公司,所有资源只要他有能力,他身边的工作人员都会给他争取来。
只是怎么说呢!少年人总是喜欢靠自己的能力去外面闯一番属于他自己的天地出来。
叶初和奥斯顿也不阻止,他们只要保证他的身心安全,其余的两人都不会过多的去参与。
只是怎么说呢!
因为他从小是在公司长大的,所以,他一进圈就有不少死忠粉,全是公司员工及其他们的家属和孩子等。
所以,他刚一出道就有了专属称号‘太子’,而太子这个称号,他从出生后就时常听人这么叫他,因此当他的粉丝也这样叫的时候,他完全接受良好。
而等到他三十岁退圈回去继承家业的时候,他的粉丝们才知道为什么他刚一出道就有那么多人叫他太子了。
这是真正的太子爷,学习能力样样不差,就连家世背景都不差。
一出生就站在金字塔顶端,一出道就爆火网络。
而自他接手公司后,不过五年时间,公司就在他的带领下迈入了新高度,而自此进入了全民修仙时代。
……
叶初离开那个世界的时候刚好九十九岁,原本她八十来岁就打算离开的。
但谁让凌久时就好像有预感似得,死皮赖脸的让她等他离开了,她才能离开,叶初对于凌久时顶着满头白发还对着她撒娇这事,真的是很无奈。
她就觉得他年龄越大脸皮越厚了,几十岁了还对着她撒娇,但没办法,谁让她是长辈呢!
为此,叶初无奈的只好答应了。
有了一个就有第二个,第二个当然是属狗皮膏药的奥斯顿了。
原本她和奥斯顿的儿子,凌云起也想让其等他离世了再走的,可这叶初能答应吗?
那显然是不行的。
几十年已经是极限了,几百上千年,那怎么可能。
所以,她在送走凌久时和奥斯顿他们以后,又陪了凌云起几年这才离开那个世界。
这已经是她能给的最后的母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