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到了世宗皇帝即位的时候,参随冗滥,已经到了不得不整顿的时候了,由于孝宗的所谓宽仁,和武宗对于边镇武将的过分放纵,等到世宗即位的时候,甚至出现了参将就向武宗皇帝奏请携带数以百计的参随的情况,而正德十五年,虏入寇,总兵官张洪奉命出征,并带参随官军五百名,向太仆寺索要正、驼马七百五十匹,对朝廷造成了极大的负担。
不仅仅如此,这些参随在军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破坏了朝廷军事指挥体系,由于这些所谓的参随是上官们的腹心,所以经常被委以统兵的重任,虽然这些参随并没有军职,大那是由于他们是上官的心腹,所以往往在军中权势极重,各级将校都要听命他们,朝廷的军官,反而要靠边站,这种情况尤其是在文官和太监们身上,出现的极为频繁,因为他们本身对于军务不熟悉,在军中也没有什么得力的部下,所以为了能够控制麾下的军队,他们普遍使用自己的参随来统兵,当然其中的一些人确实是有能力,也立下了军功,但是更多都是一些贪赃枉法之辈。
参随对于大明军事的破坏,最主意的就是冒滥军功和牟财窃权,这点是非常之重要的,时任左都御史的王廷相就曾经说过:“今之权贵之人,欲其子弟之贵也,或冒姓名于军籍,或假参随于边将,一遇有功之时,或夺军士之级,或啖军士以利,诈入册籍,即为己功。斯人也,不出京城,不持弓失,贵官大爵乃安而得之。”
由于大明武职之官必由军功除授的制度存在,使得很多勋臣和武将不能袭爵袭职的子弟,是没有官职的,虽然可以通过皇帝特旨荫官,但是这种概率是不大的,而参随不仅可以获功,还能“获功试署,遇例实授”,正是授官升级的最佳途径,为此,各权贵的子弟、亲故想尽办法奏带离京,去混军功和官职。
指望这些人去斩将擎旗显然是不现实的,他们的军功,多是从普通士卒手中弄来,有点良心的还会从士卒们手上买功,一些不要脸的,直接强夺士卒之功,对于朝廷的军功制度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因为勘报功次,文移往来,动经岁时,士卒们都不乐于上报拿赏,他们会选择将首级卖给权贵之家,以求换银两。
杨一清就曾经上疏陈述过这种情况:“臣观各边,自总旗而上利于得升。若军人升小旗,小旗升总旗,殊不以为意,虽冒死获功,有以数十两之银?之,则忻然而畀之矣,故斩获多系旗军,而升赏辄归官舍。买功、卖功之弊,虽有严禁,而卒莫能禁者。”
这点确实是大明从正统以来的弊病,各级官员甚至于内侍,出镇的时候都要携带大量的参随,而这些参随都是朝廷权贵的子弟,他们就是要通过军官,得授官职,这样就造成了真正在战阵之上忘死拼杀的士卒们没有得到军功,而这些参随们得以冒滥军功,窃据高位,这点对于大明的军事破坏是极大的。
同时还会导致官军军纪的败坏,由于官员太监们所携带的参随太多,军功斩获不够,这些参随们就会指使官军杀良冒功,弘治九年,两广官军征讨苗贼。由于师久无功,便抢杀良民为首级,或卖与随征官旗。随征者,皆权贵子弟,这种事情从正统之后就屡禁不止,到弘治、正德,已经是通行的办法了。
成化以后,甚至参随人员不履行阵,凭借自己的背景、关系,直接在报功之时篡改名籍,便能将他人之功揽为己有,方便至极。正德八年,朝廷一次性给宣府等处并功官舍郝彪等二百二十八人有差,正德十二年,武宗赏偏头关之功,有锦衣卫官舍殷铉等二十人既非奏带,坐处京师,乘时射利,攘夺他人之功以为已地。
杨廷和对此极为不满,曾经上疏予以陈奏:“权幸子弟以报效为请者,多窜名边镇。边人获功则守臣攘以与之,奏上辄沾赏典。或一日数处报功,皆有其名,而实未尝一履行阵,上下肆为欺罔,冒滥之弊有不可胜言者。冒功、并功、请乞无虚日。”
甚至在正德朝,导致需要填委的文书太多,兵部不得不别置一科,专管此事,其严重程度可见一斑。甚至到了后来,为了方便这些权贵子弟获取军功,地方有司任由贼人作大,不肯因时扑灭,好由朝廷派遣大军征讨,从中获取军功。
所以世宗皇帝一即位,就颁布诏书,对于这种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世宗皇帝在诏书中说道:“近年以来,两广变乱不断,多是地方有司放任不职,及至京军出征奏凯,军门受赏者则为皆不履行阵间子弟,报功者皆徒寄空名之权豪,而前日之民夫摧锋陷阵者,曾无分毫恩泽,失朝廷赏功之意也!先年京差赞画参随到彼,势焰薰灼,边人凛凛。总镇官既夺边军血战所得之首级以与之报功,卫所官又克边军忍死所待之粮银以为之宴赏,杀贼者不能取首,而得首者又为势要所夺。随不亲战斗,富室寄名边阃而虚报功级,此尤欺君欺天可诛可痛三也。所谓杀贼之人无一报功,报功之人无一见贼,兹言诚切中今日,法当从严!”
世宗皇帝对于这些参随采取了严厉的限制措施,从即位伊始就下达诏书:“近年各处镇守、协守、分守、守备等官违例奏带人众,到于地方科敛财物,夺占功次。所在不才官员因而乘机指一科十,贪利成风,以致百姓受害,深可痛心。诏书到日,例外奏带人员即便各回原卫、原籍,闲住当差,违者严惩不贷!”
同时清理军功,正德元年以来以参随获军功者,一律予以革除,除原祖职役照旧,其余尽行除革,敢有受财隐避不革及抗违妄奏者,俱问发边卫充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