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朱载坖的御批下,朝廷同意了张四维奏疏中的大部分建议,经内阁和户部、少府提请,朱载坖御批之后,大明朝廷颁布了废两改元的实施办法,朝廷以五年为期,分阶段的实施废两改元。
第一阶段,就是隆庆十四、十五两年,是废两改元的第一阶段,在这个阶段内,朝廷的各项开支和赋税的征解,以及预算的编制等,都统一使用银钱和制钱,不再使用各种的散碎银两以及其他的任何货币,从朝廷的层面废两改元,朝廷的军饷、官俸、采买和赋税的征解都要一律使用银钱,提倡百姓使用银钱和制钱,但是并不强制禁止百姓使用散碎银两在日常交易中,同时有大明通商贸易银行、大明钞关银行以及经过少府监和户部授权的民间钱庄票号,都可以兑换银钱。
第二阶段,就是隆庆十六、十七两年,逐步禁止民间使用散碎银两交易,对于民间的散碎金银实施强制兑换,金银存入各钱庄、票号等金融机构,就要予以强制兑换成为大明银钱和制钱,其余的货币不允许流通。
第三阶段,就是隆庆十八年,彻底废除金银的货币地位,同时制钱也只能使用大明本朝所发行的制钱,其余的制钱,一概不能使用,各钱庄票号、银行不准收储金银,这个阶段的金银要想兑换的成银钱和制钱,需要缴纳工本,而民间私自使用金银交易,要予以严惩。
为了鼓励百姓兑换银钱,在第一阶段,按成色计重,不收火耗,每百两兑换银钱一百零一元,第二阶段仍旧不收火耗,每百两兑换银钱一百元,而到了第三阶段,虽然仍旧执行百两兑换百元的政策,但是要收取工本和火耗费用。
同时由各地的少府监分司接受民间的钱庄票号关于准允京营银钱兑换的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同时确定其每年兑换的银钱和制钱的额度。
朱载坖这次废两改元的动作不可谓不大,不仅仅要废黜金银的货币地位,将除了大明本朝发行的铜钱之外,将前代的铜钱也退出大明的市场流通,将这些旧铜钱也纳入禁止交易的范围内。
同时下诏,大明的法定货币就只有三种,银钱、制钱和钞,现在朝廷暂不发钞,实际流通的就是银钱和制钱两种货币,在诏书中朱载坖还重申发钞之禁,任何民间钱庄、票号不准发行带有宝钞性质的各种钞票,违者以盗铸论处,满贯论斩。
而在太子朱翊釴的领导下,户部、少府监开始了大规模的赎钞行动,少府监向大明的银行、钱庄、票号发布命令,以每贯两文的价格,赎回宝钞,百姓可以持宝钞到这个地方兑换成制钱,赎钞为期两年,赎钞之后,原来的大明宝钞就停止流通,朝廷也不会在发行洪武宝钞了。
这个价格还是有些吸引力的,毕竟每贯两文已经是现在宝钞市价的十倍了,而且经过这么多年的损耗,现在市面上的宝钞已经不多的,而对于这些赎回的宝钞,则是一律运送到京师予以销毁,将市面上的宝钞予以消灭。
而张四维收到朝廷的诏令之后,也就开始在东南率先实行朝廷的废两改元细则,今年的赋税征解还是相对比较平稳的,由于折色较多,所以赋税的起运时间也比之前要提前了,根据户部的预测,今年朝廷的现银收入将会超过一千三百万元,如果按照张居正的大规模折色方案的话,朝廷的现银收入将会达到二千万元以上,看起来是非常之多是吧。
但是大明现在军费就高达七百万元,朱载坖还经常要给水师增加造舰经费,动用内帑赏赐军士,还有官俸也是一个大头,所以实际上对于朝廷来说,能够灵活掌握的银钱并不多。
朱载坖召集阁部重臣,商量朝廷的经费问题,这两年朱载坖都准备不动刀兵,所以财政相对充裕,朱载坖召集重臣们就是商量朝廷的下一步行动的,朱载坖认为,朝廷要趁此机会,发展经济,加强朝廷的实力,现在对于朝廷来说,重点就是对北部边疆的防线予以加固,然后对于北直隶、河南、河套等地要大兴水利,发展这些地方的农业,提升大明的粮食产量,支应北方边镇的军需。
而在南方,也要支持湖广的开垦,加大湖广的各种水利设施的营建,在整个大明建设完善的仓储体系,从朝廷到地方官府,都要收储粮食,以备不时之需。
而朱载坖还有一个更大的计划,就是筑路,要修筑一条直道,不仅方便商贾行路,刺激经济发展,还要加强朝廷对于地方的控制,方便官军和朝廷的各种物资的调度,朱载坖首先要修筑的就是两京直道,也就是从京师顺天府到南京应天府的直道。
从京师顺天府出发,经北直隶保定府、河间府进入山东,在山东途径东昌府、济南府、兖州府进入南直隶,在南直隶经徐州府、中都凤阳府、扬州府抵达南京,将大明的政治中心和经济重地联系到一起。
朱载坖之所以首先要修筑两京直道,当然是为了加强对于东南的控制,东南的赋税对于大明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对于朝廷来说,必须要将东南牢牢控制住,所以朱载坖要修的第一条直道就是两京直道。
而且从技术上来说,除了长江和黄河这样现在还无法跨越的天堑之外,其余的地方施工难度是比较小的,直道途径的地方主要都是平原地带,没有庞大的山系阻挡,以现在的技术来说,完全是足够用的。
所以当朱载坖将自己的想法抛出来之后,臣子们并没有多诧异,加强两京之间的联系,也是朝廷应该做的事情,现在值得忧虑的就是费用问题,还有就是长江、黄河天堑如何跨越的问题,朱载坖也就此事询问工部尚书严世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