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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战声雷雷。

喊杀声四起,鼓声,哀嚎,摄人心魄,不断在城头回荡着。

鲜血早已染满了整个城墙,散发着浓烈的血腥味,可没有一个人在意着,他们都忙着抵挡敌人的进攻。

城中的百姓们,锁紧家门,有些更不放心,把桌椅凳子,都堵在门口。

里面的妇女不断祈祷着,双手合十,希望守城军能获胜,嘴里也喃喃念叨,各种道家经典,佛家心经。

家中的男丁,手上拿着菜刀,镰刀之类的,守在门口,眯着眼睛,看着窗外的情况,或把家中的财物藏起,甚至儿女也都塞在衣柜里,床头下。

谁也不知道他们能否守住,只能做到这一步。

而城中的地主们,更是诚惶诚恐,将家中大量钱财都藏了起来,有的丢进水井,有的藏到地砖下,甚至抛到了锅里带着软银系物,想要乘车逃跑,家中的妻妾也抛在一边。

可城门锁死,防止有人趁机逃跑,扰乱军心。

即便开城门,也需要许多时间,将门口的路障清走。

各家地主,可是哭爹喊娘,哪般受到过如此对待,更不可能遭遇此类事件,只好装扮成百姓模样,躲在家中,若是将府邸一切锁死。

……

战争已到了惊险时刻。

起义军花费八千人代价,最终攻上了城头,与守军们在城头上,杀得有来有回,喊声震天,血染城墙。

这场战役是他们第二次面临的最难战役,守军的武器不低于兴化军,连弓箭都有几百只以上。

白乐拿着刀剑,疯狂地斩杀起义军,拿出了当年武将之威武,一夫可挡百人,特别是优质武器,杀起来十分趁手,他全身早已染满红色,仿佛在血海中泡过一般。

虽然英勇,可城头上的守军越来越少,他们只是普通的士兵和乡勇,与那些嗜血的起义军,相差甚远。

但所有人别无退路,只能不断反抗着,拿着锄头镰刀就与他们对砍,箭矢不断飞出,射杀一片,又有人从垛口冲进来。

过了半炷香时间。

城门最终受不住巨锤的压力,门闩断裂,城门破了!

大量的起义军冲进城门口,与下面的守军,厮杀起来,双双略有胜负,守军可是拿着从鬼府购买来的唐刀,披荆斩棘。

可他们一旦战死,身后的乡勇,抵抗得却非常虚弱,两三人才能捅死一人,简直是二换一的打法。

但所有人悍不畏死,前仆后继。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城破之时,便是家破人亡,自家的儿女将会遭到辱虐,钱财也会被人洗劫一空,所有人不愿看到这一幕。

可依旧也有人逃跑,躲在隐蔽的角落,希望起义军不会找到。

此时的白乐,带着剩下的人,从城头杀到城底,身后的护卫一直守着白马瑜,不断往城知府而退,他们身前留下了一大片尸体。

城头的硝烟散尽,一具具尸体倒在上面,有起义军,有守城军,也有乡勇,家丁,护院。

红色的血水。

顺着城头,往下面掉落,整个城墙红了一片,血水顺着街道流淌,宛如涓涓细流。

可城中的守军已不上千人,虽然顽死抵抗,但力不从心,从守城战,变成了巷战,他们的防御圈不断缩小,直至退到城府内,一路上满是起义军的尸体。

牺牲三千人的代价,起义军攻破城池,就已经不受纪律的约束。

疯狂的冲入民宅,不断烧杀强掠,几人撞开木门,破坏路障,进入房内,将所有值钱的东西拿了出来,反抗的民夫,直接被杀死,家中的妻妾,若是秀色可餐,二话不说,泻几天以来的火气。

“饶命啊……!”

“我的孩儿……啊……!”

“啊……走开!!!”

城中哀嚎声四起。

房屋倒塌,也有一些已经燃起了熊熊大火,硝烟弥漫。

可起义军听到这声音,越是欢乐,抢得有津有味,争先恐后,生怕自己比别人慢了一步。

街道上满是百姓的尸体,他们见人就杀,见女就掳掠,有些怕被报复,甚至连孩子都不放过,每个起义军刀上都沾了不少人命。

顿时街道死伤一片。

血流成河。

若是走马观灯,便能看到男男女女的尸体,甚至六七岁的儿童,也不在少数。

喷涌出的鲜血,与屠宰场没有任何差别,偶尔能见到几个疯狂的起义军,发出猥琐的笑容,接着奔赴下一个抢劫点,手上的刀早已不是沾着敌人的鲜血,而是无辜人的冤魂。

在这屠杀的过程中,人性也一点点地被磨灭,纪律与道德无法困住他们,连方顺的命令也无法制止。

可他们并未发现,四架四翼铁鸟,正在高空盘旋。

奕景在远处的山头上,拿着望远镜,不断观察战况。

表情严肃,不时看着龙溪县城防街道图,敌军的旗帜,能瞧得出起义军一点点的,在城中散开。

旁边两只侦察队,与十几名护卫,根据四翼铁鸟传回来的画面,不断变换着旗子的位置,虽然不能做到精准,但有一个大概。

一名黑甲护卫,跑得过来,“报告首长,起义军大部队进入城内,忙着烧杀抢掠,已不成气候。”

奕景点头,等的就是此时机。

“开始行动!”

几名机灵一些的侦察队员,立刻拿起一排排标着不同队号的对讲机,发出指令。

“滋滋……骑兵大队收到……”

“滋滋……战斗大队收到……”

“滋滋……火枪大队收到……”

“滋滋……后勤大队收到……”

此时城墙外。

只剩下方顺和手下五百名士兵,他们悠闲的往城内走去,此时距离城门口,还有两百步。

突然。

灌木丛中,冲出了一百名黑甲骑兵。

他们直径的朝方顺奔涌而来,头上那个人全身铠甲乌亮,手握钢枪,气势如虎。

方顺顿时大怒。

这一点骑兵竟敢挑衅自己,简直是找死,但手下没有骑兵,只有几名将领和他才骑着马。

而且敌方正全力地冲刺,对于步兵的伤害最大,只能将马匹逼停,才能将他们击杀。

所以立刻命令道:“防御!防御!给我挡住他们!”

方顺不相信这一百人,能够击溃到五百人,还在沾沾自喜,心想闽南无强军。

可就在这时。

“抛枪!!!”

李卫暴喝一声。

黑甲骑兵,纷纷从背上拿出了金属标枪,狠狠的向他们抛了过去。

每个人可是经历过半个月的魔鬼训练,骑马放标,比骑马射箭容易许多,标枪的有效范围40~70米,还没靠近瞬间击杀了挡在面前的起义军。

整个防御阵型也都崩溃。

李卫一马当先,拿着钢枪,冲进了敌军中,大杀四方起来,长枪挥得虎虎生风,犹如常山赵子龙在也,无人可挡。

随后黑甲骑兵,架起长刀,也都杀入人群中,锋利的唐刀,轻而易举地划破他们简易的盔甲,瞬间死伤大片,呈现出碾压姿态。

起义军也朝黑甲骑兵的身上捅去,只见他们透明的头盔,露出了邪笑,接着反手一刀,把人给杀死。

李卫带领下的,可都是重装骑兵,高级的防暴甲,里面还配备着防刺背心,防刺手腕,基本全身上下都包裹住。

最多只能捅疼,却捅不破内衣。

这可是经过李卫试验多次,成绩优异,性能可靠。

连当过兵匪的他,都击穿不了,足以证明,这东西的神奇之处,比链子甲的防御力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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